2022年江蘇蘇州張家港市南豐鎮招聘公益性崗位(編外)人員5人公告
2022年張家港市南豐鎮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編外)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張家港市南豐鎮面向本市開展公益性崗位(編外)人員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簡介
崗位名稱 |
崗位簡介 |
崗位代碼 |
人數 |
開考 比例 |
學歷 |
專業 |
其他 |
村社區工作人員 |
村綜合管理 |
01 |
3 |
1:3 |
本科及以上 |
財務財會類 |
具有相應學位, 張家港戶籍 |
村社區工作人員 |
村綜合管理 |
02 |
2 |
1:3 |
本科及以上 |
專業不限 |
具有相應學位, 張家港戶籍 |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無違法犯罪記錄,且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86年7月1日至2004年7月1日期間出生)。
4.學歷指在報名截止前已取得的具有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含普通高校、自學考試、成人高校、電大、軍隊服役期間取得的軍隊院校學歷等,國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證);2022屆畢業生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2年8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5.“專業”的設置目錄為《江蘇省202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6.每位報考者限報一個崗位。
7.招聘崗位開考比例為1:3。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核減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應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可在2022年7月2日09:00~11:00,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逾期未改報成功的,視為放棄。
8.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生;
(2)在國家規定服務期內的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3)被辭退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身份的工作人員;
(4)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人員;
(5)正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7)參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規定要求回避的崗位;
(8)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以及其他不宜從事相關崗位工作的情形。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1.現場報名時間:2022年7月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超出規定時間不接受報名。
2.報名地點:南豐鎮人民政府3號樓105室。
3.資格審核需提供材料:
(1)登錄張家港人才網(https://www.zjgrc.com/)或“我愛南豐”微信公眾號下載并填寫《報名表》;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戶籍證明(指戶口簿上戶主與本人頁)、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學信網及學位網查詢的認證報告、2022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張(要求與《報名表》上照片一致,背面寫上姓名)。
(2)所提供的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交復印件1份。
4.報名者須對照本《公告》規定的招聘崗位和招聘條件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報名者凡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報考的,一經查實,隨時取消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5.經審核,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核結果的,取消其考試資格。
四、考試
考試分筆試、面試兩個環節。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一)筆試
1.筆試擬采用線上筆試的方式進行。具體時間詳見線上筆試公告。線上筆試公告將于考前7日在張家港人才網另行發布,請報名成功者予以關注。
2.筆試的形式和內容。筆試采取閉卷筆試法,筆試科目均為《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考試期間全程封閉,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3.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設筆試成績的50%為合格分數線。在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4.筆試成績在張家港人才網統一公布,如有變化另行通知。
(二)面試及總成績計算
1.面試時間、地點在張家港人才網另行公布。具體面試及領取面試通知書的程序和有關注意事項詳見公告。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
3.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計算總成績。將筆試成績的40%與面試成績的60%相加,得出應聘人員總成績。以上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4.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的,取筆試成績高者;如筆試成績仍相同,組織加試。
5.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后當天在面試考點張榜公布,網上公示詳見張家港人才網,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
五、體檢和考察(政審)
1.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工作參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錄用。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2.招聘單位對通過考試并且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考察(政審)。因體檢或考察(政審)不合格出現缺額時,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考察(政審)期間,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按規定程序取消其錄用資格。
4.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須在考察(政審)前向招聘部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六、公示和聘用
1.從考試成績、體檢、考察(政審)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在張家港人才網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和應聘人員監督,時間為7個工作日。如有舉報,要求舉報者署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及有效聯系方式。
2.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各單位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3.應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并辦理聘用手續,簽訂勞動合同,因個人原因逾期未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新錄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繼續留用;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
七、其他要求和說明
在招聘各環節中,應聘人員應保持通訊暢通,切勿變更報名登記的電話號碼。以電話等方式通知應聘人員補充材料、遞補、復檢、報到等,在規定的時限內未到達的,視為自動放棄。
八、疫情防控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生現場報名當天接受“蘇康碼”“行程碼”查驗和體溫檢測,均無異常方可參加報名。在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張家港人才網相關公告,并對我市疫情防控有關措施和要求給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本公告由張家港市南豐鎮人民政府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12-58620002
張家港市南豐鎮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