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湘西州永順縣住房保障服務中心選聘公告
2022年永順縣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通知》(湘組發〔2015〕26號)、《永順縣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選聘)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永組通〔2017〕9號)等文件精神,永順縣住房保障服務中心決定面向本縣全額事業管理崗位在職人員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職位與計劃
本次選聘計劃從我縣全額事業管理崗位在職人員中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名。具體見《2022年永順縣住房保障服務中心選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
二、報名范圍與條件
(一)報名條件
1.政治過硬,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調整編制異動后在現單位工作1年以上;
3.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2019至2021年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試用期年度考核為不確定等次除外);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35周歲及以下。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選聘: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服務期的;
5.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年齡、工作經歷等計算時間截止至公告發布之日。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次選聘實行現場報名。報名人員要嚴格按照公告和職位表要求,選擇合適職位報名。每名報考者僅限報一個職位。
(一)報名時間
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8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時間)。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名的,視為放棄本次選聘。
(二)報名地點
永順縣住房保障中心會議室報名(政務中心610室)。
(三)報名資料
1.報名登記表(附件2,一式兩份,三張兩寸免冠彩色近照);
2.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3.學歷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4.《聘用登記表》等入口證明資料復印件;
5.符合選聘職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材料。
(四)資格審查
在個人自愿報名基礎上,報考人員填寫《報名登記表》附件2,按照管理權限,經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按公告要求在報名時提交相關報名材料,由縣住房保障服務中心進行資格初審。報考人員提供的材料要真實、準確。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聘工作全過程。
四、考試
(一)考試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縣住房保障服務中心負責組織實施。考試方式為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進行,主要測試選聘對象報考崗位所要求的綜合能力素質,總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保留2位小數。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形成有效競爭,報考人員面試成績須不低于60分,方可進入下一程序。
(二)各職位報名人數與擬選聘計劃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低于規定比例的,由選聘單位提出相應核減、降低開考比例或取消選聘計劃意見,報縣人社局研究決定后予以公示。
(三)按照選聘計劃,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若末位對象面試成績相同,采取復試方式確定考察對象。面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準考證領取事宜另行公告通知。
五、考察
考察由縣住房保障服務中心組織實施,由2名以上人員組成考察小組,采取個別談話、查閱資料和人事檔案、實地調查、同考察對象面談等多種方式進行。重點了解考察對象資格條件和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并審查“三齡兩歷一身份”、編制性質等情況,形成書面考察材料。因考察階段放棄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六、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為擬選聘對象,在永順縣人民政府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反映問題查實有據并影響聘用的,取消公開選聘資格,造成的選聘崗位空缺亦不再遞補。
七、試用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報縣人社局備案,由用人單位對選聘人員進行試用,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間,選聘人員在原單位的一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的,報經縣人事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同意,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有關要求辦理調動相關手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辦理正式調動手續,人員退回原單位。
八、相關要求
(一)公開選聘工作堅持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有關部門及社會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報名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取消公開選聘資格、調離工作崗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本方案由永順縣住房保障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永順縣住房保障服務中心辦公室0743—5225321。
監督電話:永順縣紀委監察委駐縣政府辦紀檢監察組0743-5234895。
永順縣住房保障服務中心
2022年6月29日
附件1:2022年永順縣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docx
附件2:2022年永順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