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廣西欽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聘用制書記員招聘28人公告
欽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22年聘用制書記員招聘公告
為滿足全市兩級法院機關審判工作需要,根據《全區法院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管理辦法(試行)》,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一)欽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聘用制書記員2名;
(二)欽州市欽南區人民法院聘用制書記員10名;
(三)欽州市欽北區人民法院聘用制書記員10名;
(四)浦北縣人民法院聘用制書記員5名;
(五)靈山縣人民法院聘用制書記員1名。
二、崗位職責
聘用制書記員是從事審判事務性工作的輔助人員,在法官指導下開展工作。主要職責包括:
(一)負責庭前準備的事務性工作;
(二)告知當事人訴訟權利義務及注意事項,告知開庭時間、地點及審判組織組成情況,通知相關人員出庭參與訴訟;
(三)負責檢查訴訟參與人出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
(四)負責案件庭審、調查詢問、合議等環節的記錄工作;
(五)負責裁判文書的文字校對,交付印刷工作;
(六)負責檢查或落實法律文書送達工作;
(七)負責案卷材料的整理、裝訂、歸檔工作;
(八)完成法官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三、招聘原則
(一)德才兼備原則;
(二)公開公正原則;
(三)平等競爭原則;
(四)擇優聘用原則。
四、招聘條件
(一)報名參加招聘的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專業能力和職業操守;
2.具備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學歷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的,給予筆試成績加分10分;
3.年齡為18-35周歲(1986年7月-2004年7月期間出生);
4.熟悉計算機操作,熟練掌握速記、辦公軟件運用等崗位必需的業務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的;
3.人民法院經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5.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響的;
6.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制書記員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采用網絡郵箱報名方式,不組織現場報名。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7月12日18:00止。
報考者在規定的時間內認真閱讀本公告及有關說明,詳細了解招聘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定、注意事項等內容,如實、準確填寫《欽州市法院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報考信息表》(以下簡稱《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附1張JPG格式、大小50—200K的本人近期免冠證件照,報考人員將《報考信息表》、報考人員誠信承諾書、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和其它證書掃描壓縮打包并備注文件名(報考XX法院+名字)后發送至欽州市中級法院政治部郵箱,郵箱號為:zzb2852503@126.com。中院政治部負責對報考者相關信息進行網上審查,原則上在2個工作日內反饋審查意見。審查不合格的,報考者應按要求及時重新填報、補充相關信息。
(二)考試及資格審查。考試分為筆試、速錄技能測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30%+速錄技能測試成績×40%+面試成績×30%,滿分100分。
1.筆試。筆試采用閉卷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常識和公共基礎知識,不指定參考用書。
筆試時間和地點:2022年7月16日上午9:00—11:30,欽州市第九中學。
2.速錄技能測試。參加速錄技能測試,測試的形式為聽打,即播放一段錄音,時長為10分鐘。速錄技能測試根據記錄速度和準確率評分。速錄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打字速度60字/分鐘以上,準確率60%以上為合格。
速錄技能測試時間和地點:2022年7月16日下午14:30,欽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指揮中心一樓。
筆試和速錄技能測試憑本人有效身份證提前半小時進入考場。
3.資格審查。按筆試+速錄技能測試成績兩項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與招聘計劃按不高于3: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審查和面試。排名并列的,一并進入。達不到比例要求的,按實際人數全部進入資格審查。
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的,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自負。
(三)面試。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憑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身份證、攜帶報名申請材料原件按規定的時間到面試地點候考。面試報到后,進行面試資格復審。未按規定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
面試具體事項由各招聘法院另行通知。
(四)體檢。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體檢名單。體檢標準參照招錄公務員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
(五)考察。體檢合格的人員進入考察環節。考察內容包括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崗位匹配度等。根據工作實際,考察程序可適當簡化。
(六)確定擬聘用人員及公示。根據筆試、技能測試、面試、考察等情況,確定擬聘人員名單,面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
因體檢不合格或體檢對象放棄體檢、考察不合格、公示不合格而出現缺額時,在已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及名次按程序依次遞補。
(七)聘用。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各招聘法院與被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首次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為3年,設置半年的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聘為聘用制書記員;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合同期滿后,經考核優秀的,可續簽勞動合同。被聘用人員需按要求提供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勞動)合同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不能提供相關書面證明材料的,取消聘用。如與原單位涉及勞動糾紛,概由本人負責處理;無法及時處理的,取消聘用。
六、薪酬待遇
參照當地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薪酬標準核定。
七、其他事項
(一)在本次招聘中,通過面試人員的成績保留到下一次招聘之前,期間如有聘用制書記員辭職等情況而出現空缺的,從通過面試的人員中按序補聘人員。
(二)在招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證實,取消聘用資格,考生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咨詢電話:1.欽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0777-3687085;
2.欽州市欽南區人民法院政治部0777-3618760;
3.欽州市欽北區人民法院政治部0777-3685577;
4.浦北縣人民法院政治部0777-8218585;
5.靈山縣人民法院政治部0777-6420270。
欽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