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璧山區教育事業單位招聘2022屆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公費師范生公告
重慶市璧山區教育事業單位考核招聘2022屆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公費師范生公告
為優化人才結構,加強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備案,現面向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璧山籍公費師范生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2022年應屆畢業的公費師范生(璧山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2名,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詳見附件。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7.符合事業單位人事回避規定。
(二)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
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生;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擬聘用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本公告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年齡計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2年7月2日,如“35周歲以下”,指未滿36周歲,在1986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依次類推;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報考的,年齡放寬3周歲。
(四)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2022年畢業生按即將獲得的最高學歷(學位)及對應專業報考,暫未取得招聘條件要求的畢業(學位)證書的,可提供就業推薦表、成績單及其他應聘佐證材料,且須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學位)證書。
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附件2)進行專業資格審核。因不同學歷層次致使同一專業稱謂不一致的,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專業資格審核以畢業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專業相關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報考人員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
專業名稱與《專業參考目錄》中專業稱謂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經負責專業資格審核的單位認定,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五)特別說明
本公告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35周歲以下,均含35周歲;3年以上工作經歷,指工作經歷滿3年;如職員9級以上,均含職員9級,以此類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約定外,均以本公告發布之日計算。
本公告要求各類職業(執業)資格條件,以證書原件或發證機關提供的佐證材料為準,除明確規定外,須在資格審查時提供。
對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學(含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考試中受疫情影響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筆試成績單或面試成績單“受到疫情影響”欄標注為“是”),可按“先上崗、再考證”有關規定,報名應聘相應崗位,如被用人單位聘用后,在取得教師資格之前主要從事輔助性工作,在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時,按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在試用期內未取得教師資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根據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開招聘各環節時間安排有調整的,將通璧山區人民政府網首頁(http://www.bishan.gov.cn/)公告公示-招錄信息欄中及時公告,請報考人員關注。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本次考核招聘實行現場報名,考生于2022年7月2日8:50-9:00在西南大學第八教學樓601教室報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考人員應仔細對照招聘崗位要求,誠信、準確填寫報考信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
2.資格審查。采取現場審核的方式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需現場提交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及《師范生公費教育協議》,如相關證書尚未發放,可提交學校簽章的《就業推薦表》。資格查審合格者,進入面試環節。資格查審不合格的,向應聘人員說明原因。
五、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面試方式進行。
面試由區教委、區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面試在資格審查結束后進行,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
面試包括專業技能面試(模擬上課)和綜合面試(結構化面試或專業基本功測試),面試中各測試項目分值均為100分。其中,模擬上課準備時間30分鐘,試講時間10分鐘,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課堂教學基本技能和實際工作能力等;結構化面試時間10分鐘,主要對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綜合分析、邏輯思維、團隊意識、職業素養等方面進行綜合考量。
面試組織工作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不再進入本次招聘后續環節。面試任一項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考核總成績計算:
考核總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50% + 綜合面試成績×50%
考核總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后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名額,根據報考人員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1:1等額確定。
體檢由區教委按規定組織,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或機構)參加體檢者,不再進入本次招聘后續環節。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用人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區教委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區教委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結束后應據實作出考察結論。考察名單確定后,應當及時通知考察對象本人。
考察應堅持“凡進必查”原則,按照“誰審查、誰負責”、考察留痕的要求,嚴格審查擬聘人員的人事檔案、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審核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是否屬實,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進行查證。其中,學歷、學位及信用情況應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chsi.com.cn)、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cdgdc.edu.cn)、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信用中國”網站(creditchina.gov.cn)等進行查證。考察結論為不合格的,考察小組應向考察對象本人說明原因。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凡查實報考人員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進入后續招聘環節或繼續聘用資格。其中,在面試組織實施前查實的,其缺額按面試人選遞補規則進行遞補;在面試組織實施后查實的,其缺額不再遞補。
若有報考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在體檢、考察中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不再遞補。擬聘人選一經擬聘公示,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七、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等有關事宜,將在璧山區人民政府網首頁(http://www.bishan.gov.cn/)公告公示-招錄信息欄中公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擬聘人員名單將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及學歷(學位)、考核總成績以及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畢業時間、工作經歷、職稱、職業(執業)資格等其他應公示事項。考生未在本公告規定期限內取得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書、資格證書等證書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資格。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區縣人力社保局審批。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等送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批。
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間發現因聘用人員或招聘工作相關人員隱瞞相關情況致使人員條件不符合本次公招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全部崗位需與聘用人員約定最低服務期。本次招聘的人員,須在璧山區工作6年以上,其中在招聘單位服務2年以上方能交流、調動。凡此類崗位聘用人員在未滿約定的最低服務期時,不得報考或調動到其他機關事業單位。在最低服務期內提出解除人事關系的,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九、紀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事業單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工作規范進行。各有關單位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公開招聘過程中凡發現報考人員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實前,暫停聘用;發現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進行考察的,給予考察不合格結論,一律不予聘用。報考人員提供偽造的身份證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學歷(學位)、職(執)業資格等材料的,一經查實,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由區縣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計入個人誠信檔案,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年內限制招聘為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十、其他
1.本公告由璧山區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現場復審報名資格、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的有關問題,請按附件中的聯系電話咨詢所報考的單位或部門。
2.工作建議郵箱:981764285@qq.com。聯系咨詢電話:85284502徐老師
3.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