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巴中南江縣司法局招聘司法輔助人員10人公告
南江縣司法局關于招聘司法輔助人員的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擬面向全市招聘司法輔助人員1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學歷及專業
(一)招聘范圍:巴中市戶籍人口或常住人口(常住人口須持社區或者單位開具的證明);
(二)招聘學歷: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注:退伍軍人學歷放寬至中專/高中);
(三)招聘專業:不限。
二、招聘人數及崗位
司法輔助人員10名,從事鄉鎮(街道)司法所輔助工作。
三、應聘資格條件
(一)報名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品行良好,服從組織安排;
2.年齡為18-35周歲(在1986年7月4日-2004年7月4日期間出生);
3.身體健康,能適應崗位工作要求;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或公職的;
3.受處分尚未解除或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6.有其他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名的。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
(一)報名時間:2022年7月4日-2022年7月8日(9:00-12:00,14:00-18:00)。
(二)報名地點:南江縣司法局政治處(南江縣光霧山大道朝陽段黨政中心234室)。
(三)報名程序:報名人員需攜帶身份證、戶口簿(巴中市常住人員須攜帶社區或者單位開具的證明)、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A4紙)各1份(退伍士兵攜帶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紅底照片2張、人民銀行出具的征信報告原件1份、填寫打印好的《南江縣司法局招聘司法輔助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以及48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報告(紙質)。
(四)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五)領取《準考證》。在規定時間內憑本人身份證到南江縣司法局政治處領取《準考證》。
五、考試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筆試時間為2022年7月18日上午9:00-11:00,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2.筆試內容:政治理論知識、法律基礎知識及司法行政業務相關知識。
3.開考條件: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達到1:3及以上,方予開考;若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由南江縣司法局根據報名人數縮減招聘名額后,在南江縣司法局微信公眾號(南江司法)平臺予以公告,請考生保持關注。
4.相關要求:考生須攜帶筆試準考證、身份證和48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報告(紙質)參加考試。
5.領取準考證:2022年7月15日上午9:00-12:00,憑本人身份證到南江縣司法局政治處(南江縣光霧山大道朝陽段黨政中心234室)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未領取者,視為主動放棄。
6.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及排名于考試后3個工作日內在南江縣司法局微信公眾號(南江司法)等平臺公布。
(二)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面試時間為2022年7月26日,地點詳見面試《準考證》。
2.面試對象: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末位出現并列時均予進入面試。
3.相關要求:考生須攜帶面試準考證、身份證和48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報告(紙質)參加考試。
4.領取準考證:2022年7月25日上午9:00-12:00,憑本人身份證到南江縣司法局政治處(南江縣光霧山大道朝陽段黨政中心234室)領取面試《準考證》,逾期未領取者,視為主動放棄。
(三)公布成績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和面試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2位(四舍五入)。考試總成績于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南江縣司法局微信公眾號(南江司法)公布。
六、體檢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按照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綜合成績并列者,按筆試成績較高者確定。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自行負擔。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地點、體檢時間另行通知。因體檢不合格或棄權出現空額時,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對象范圍,主要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方面的情況。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南江縣司法局確定為擬聘人員,在南江縣司法局微信公眾號(南江司法)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用人員的擬聘資格。公示期間因被公示人棄權或因其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缺額,可按考試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
九、聘用及待遇
被聘人員與南江縣司法局簽訂勞動合同,每年度簽訂一次;試用期為一個月,聘用期滿,視年度考核情況及雙方自愿確定是否續聘。工資薪酬不低于巴中市最低工資標準,試用期按工資標準的80%計發,且不低于巴中市最低工資標準,相關保險待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十、遞補
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一年內有效。期間因司法輔助人員離職等原因造成缺額的,由南江縣司法局從參加該職位面試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遞補人員,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十一、紀律與監督
為保證南江縣司法局公開招聘司法輔助人員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此次招聘工作將接受中共南江縣紀委監委駐縣委政法委紀檢監察組的監督,監督電話:0827-8200099,咨詢電話:0827-8213609。
本公告由南江縣司法局負責解釋。
南江縣司法局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