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機關服務中心招聘公告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機關服務中心2022年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機關服務中心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直屬事業單位,全面負責部機關后勤服務保障工作,受部委托承擔部機關后勤行政管理工作。根據工作需要,中心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1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要求
崗位名稱 |
招聘人數 |
專業 |
學歷要求 |
崗位要求 |
幼兒園 管理崗 |
1 |
學前教育(040106) 漢語言文學(050101) |
大學 本科 |
1、幼教類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具備幼兒園10年以上帶班經驗,且有教學教研管理工作經歷。 2、具有北京市的學前教育區級學科帶頭人或幼兒園園長崗位“合格證書”的,同等條件下優先。 3、熱愛學前教育事業,具有職業理想;關愛幼兒,尊重幼兒人格,富有愛心、責任心、耐心和細心;掌握學前教育和保育知識,具有組織幼兒一日生活的能力。 |
專業名稱和代碼參照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對于所學專業接近,但不在上述參考目錄中的,應聘人員可與招聘單位聯系,確認報名資格。
二、招聘基本條件
應聘者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較強的責任感和事業心;
(四)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工作要求;
(六)北京市常住戶口;
(七)年齡不超過40歲(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八)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黨籍、公職的;曾在各級公職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紀律行為的;依法被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曾有學術不端等不良行為的;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截至2022年7月12日,逾期不再接受報名。
2、填寫《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機關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見附件),連同戶口本(戶主頁+本人頁)、身份證、學歷證等掃描件發送至 fwzxrsc@126.com,郵件標題格式為:應聘崗位+姓名+專業+學歷,可另附簡歷。
(二)資格審查
對照招聘學歷、專業和條件進行資格審查。應聘報名人員通過資格審查后,我中心將以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考試時間及地點。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試
通過資格審查人數與招聘人數的比例達到3:1方可組織筆試;達不到該比例的,取消招聘崗位。
考試分筆試、面試兩部分。筆試、面試滿分各100分,合格線均為60分。考試綜合成績按照筆試占40%和面試成績占60%計算,綜合成績合格線為60分。
1、筆試
筆試全面考察應聘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所必備的知識和技能掌握情況。
2、面試
在筆試合格的基礎上,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面試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如進入面試人數比例不足3:1,則按實際人數組織面試。
3. 筆、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體檢及公示
1、在綜合成績合格線60分以上,按照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對考察人選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對其人事檔案進行審核。
2、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3、考察人選自愿放棄、考察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崗位候選人空缺,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五)確定擬聘人選并公示
根據報名應聘人員的考試綜合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等,中心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完成后,對不影響聘用的,報有關部門備案后辦理聘用手續。
(七)試用
公開招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福利待遇按國家規定執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應認真填寫報名表,應保證所提供的各種材料和信息詳細、真實、準確,招聘過程中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舞弊等行為,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及聘用資格。應聘人員違紀違規行為將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進行處理。
(二)若因個人原因不能參加考試,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責任。
(三)請應聘人員保持通訊暢通,未通過的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四)公開招聘期間,嚴格執行北京市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
聯系方式:010-58933840
郵箱:fwzxrsc@126.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三里河路9號(100835)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機關服務中心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