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永州市東安縣事業單位選聘20人公告
東安縣2022年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全縣干部隊伍建設,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根據湘組發[2015]26號文件,參照《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中組發[2013]13號)、《湖南省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湘人杜發[2016]14號)等文件規定,東安縣志愿服務中心等單位擬面向東安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2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堅持考試考察相結合,擇優選聘。
二、選聘崗位、人數
詳見《東安縣2022年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三、選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質,品行端正。
2、東安縣在編全額撥款工作人員。
3、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均獲得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4、崗位一覽表表中的選聘條件。
5、年齡一般在40周歲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聘: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尚在試用期的,或者按照有關規定,到鄉鎮機關、艱苦邊遠地區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選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
7、人事檔案中“三齡兩歷一身份”有問題的;
8、社會關系復雜,可能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7月15日至7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縣人社局二樓會議室
3、報名所需材料:
(l)《東安縣2022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l寸彩色照片3張;
(3)畢業證及其他所需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4)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參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并嚴格追責。
(二)資格審查
嚴格按照選聘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三)、筆試
1、開考比例
每個崗位選聘人數與報考人數比例達到1∶3方能開考。對報名人數未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核減后仍無法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予以取消,該崗位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或退還報名費。
報考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招聘單位要求降低開考比例開考的,須專題報告,經主管部門同意,并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后方能開考。
2、筆試時間:見準考證
3、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4、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寫作》,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四)、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聘計劃數1:2的比例進入面試。如進入面試人員自愿放棄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參加面試人數與選聘人數等額的,面試成績須在70分以上(含70分)。
1、 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2、 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3、 面試形式:結構化面試方式
(五)成績合成和排名
1.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成績排名
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
(六)、體檢
根據方案確定的擬聘人數,按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工作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原則上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等有關規定執行。同時,根據《關于把毒品尿液檢測納入國家公職人員體檢內容的通知》(永禁毒辦〔2019〕25號)要求,將毒品檢測納入體檢范圍。毒品檢測呈陽性的人員,不予聘用。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時,可以在體檢結論告知之日起7日內向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七)、考察
根據體檢結果等額確定考察人選??疾斓闹攸c是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并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疾旃ぷ饔烧衅竼挝粫渲鞴懿块T組織實施。
(八)、公示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結果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并將選聘人員名單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選聘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調查核實,并依規進行處理。
體檢、考察或公示不符合要求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因體檢、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棄而出現的崗位空缺,名額不遞補。
(九)、聘用審批及鑒證
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由選聘單位按程序辦理人事手續。選聘單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并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合同鑒證。
五、工作紀律與要求
1、事業單位選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擬制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秘書、組織人事、財務、審計、紀檢監察等崗位。選聘單位負責人和選聘工作人員在組織選聘或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主動申請回避。
2、選聘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相關工作紀律。報考人員應當誠信應聘,珍惜公共資源,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違反考試紀律。對于選聘工作過程中出現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關刑事責任。
3、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聘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報考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六、特別提示
1、報考人員請選擇在東安政府官網查看公告及相關信息。因查看非官方或轉載信息造成的一切報考失誤,由本人自行負責。
2、根據疫情防控要求,請報考人員嚴格履行防疫義務,按照各階段考務工作通知要求,落實防疫措施,提供相關證明,配合做好防疫檢查和處置等相關工作。
3、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人社部門和各事業單位及主管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4、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要保持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方式暢通,并及時到指定官網了解相關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相關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5、報名咨詢、監督電話:0746-4219398
6、本招聘公告解釋權歸東安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所有。
東安縣公開招聘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