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省南充升鐘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局考調工作人員公告
四川省南充升鐘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局2022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中共南充市委組織部、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南充市市級機關事業單位人事調配辦法(試行)》(南組通〔2019〕50號)有關規定,因工作需要,四川省南充升鐘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局面向全省公開考調工作人員1名。現將公開考調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考調崗位及名額
本次計劃公開考調專業技術人員1名,考調崗位為專業技術十一級及以下。具體單位、名額、崗位及條件詳見《四川省南充升鐘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局2022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附件1)。
二、考調單位基本情況
(詳見附件2)
三、考調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考調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省機關(含參公管理單位,下同),全額撥款、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且在本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滿2年的事業干部或具有公務員(參公管理人員)身份的人員,并完全符合《四川省南充升鐘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局2022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詳見附件1)。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理論水平,具有吃苦耐勞、甘于奉獻的敬業精神。
(2)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近2年年度考核等次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試用期年度考核不定等次除外)。
(4)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6年7月2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工作經歷時間計算均截至報名開始第一日(2022年7月21日)。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尚處于新錄用試用期內、任職試用期內的。
(7)尚在規定的最低服務期限內不能流動的公務員(參公管理人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期滿截止時間為報名第一日)。
(8)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9)近2年年度考核結果有一次及以上為不稱職(或不合格)等次的。
(10)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四、考調程序及方式
(一)報名
1.現場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須本人到場,不接受他人代替報名。
2.報名時間:2022年7月21日——7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逾期不再補報。
3.報名地點:四川省南充升鐘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局人教科315辦公室(地址:南充市順慶區大祥街169號)
4.報名時,須帶齊以下資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和復印件;
(2)《四川省南充升鐘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局2022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見附件3),須所在單位及有干部管理權限的主管部門簽署“同意報考”并加蓋公章,雙面打印,貼上照片;
(3)提供是否在規定的最低服務期限內的證明材料(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由組織人社部門簽字蓋章);
(4)《個人承諾書》(附件4);
(5) 2張2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片(用于辦理《筆試準考證》);
(6)近2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須加蓋材料提供單位公章);
(7)公務員(參公)登記表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或能證明本人在編在崗身份的其他材料)復印件(須加蓋材料提供單位公章);
(8)本人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5.明確要求。報考者應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公開考調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定和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如實填寫《四川省南充升鐘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局2022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3)。
6.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初審)由四川省南充升鐘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局在報名時進行初審,并及時將初審結果告知報考者。審查結果和報考者所填《四川省南充升鐘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局2022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表》的各項內容僅作為報考者參加筆試的依據,報考者最終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根據考察中的復核和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的結果最終確定。
7.準考證領取。已報名并經審核符合要求的報考者由四川省南充升鐘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局發放準考證,領取準考證的時間及地點電話通知。
(二)筆試
考試分筆試、面試,均實行百分制。考試總成績100分,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
所有考試成績一律按四舍五入原則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數。
1.筆試。筆試開考比例不低于3:1。報名工作結束后,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考調計劃之比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則取消考調計劃。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的綜合知識,不指定復習資料。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兩證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如因疫情防控或其他不可抗拒等原因,需調整筆試時間、地點等事項的,將在南充市人民政府網子站頻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址:http://www.nanchong.gov.cn/rsj/)“人事考試專欄”上公告,請及時關注相關信息。
報考人員可于筆試結束3個工作日以后登陸南充市人民政府網子站頻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址:http://www.nanchong.gov.cn/rsj/)“人事考試專欄”查詢筆試成績。
考生對本人筆試成績有疑問的,可于筆試成績公布后2個工作日內向四川省南充升鐘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局提出書面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2.資格復審。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進入資格復審人選與考調名額之比為3:1。擬進入資格復審的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均進入資格復審。筆試人員和考調名額達不到3:1的,該崗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由四川省南充升鐘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局另行通知。資格復審時,由本人現場提供報名時所提交材料的原件或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資格復審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試資格,當場發放《面試通知書》。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者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確定為遞補人員)。
3.面試。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和考調名額,按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筆試人員和考調名額達不到3: 1的崗位,該崗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考生按面試通知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未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不予遞補。
面試實行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的綜合素質尤其是綜合分析能力、信息獲取能力、計劃組織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
4.面試成績公布。面試成績當場公布,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面試成績低于70分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面試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南充市人民政府網子站頻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址:http://www.nanchong.gov.cn/rsj/)“人事考試專欄”公布考生考試總成績及排名。
(三)體檢
1.體檢人員確定。根據考試情況,按考試總成績和考調名額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因考試總成績相同影響人員取舍的,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如面試成績也相同,則采取加試(面試)的辦法確定體檢人員,將加試(面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人員。
2.體檢項目和標準。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和《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07號)等規定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考調實施體檢時,如國家出臺新的體檢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
3.體檢時間和地點。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或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
4.復檢。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3日內申請復檢,復檢只進行1次,且只針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檢結果為準。復檢須在不低于體檢醫院等級的其他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含復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四)考察
根據體檢結果等額確定考察人選。考察組由2名以上人員組成,采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查閱人事檔案等方式對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工作實績、群眾基礎、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體檢和考察環節出現的缺額,按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公示
根據考察情況提出擬調人員名單,在南充市人民政府網子站頻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址:http://www.nanchong.gov.cn/rsj/)“人事考試專欄”上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
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考調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調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報請相關部門進行審核確認,在任一時間和環節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考調資格。被公示人因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六)調動
公示期滿后,對無影響調動相關反映的,由四川省南充升鐘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局黨委研究決定擬調人員,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辦理調動手續前需由原干部人事主管部門對其人事檔案進行審核認定)。
五、注意事項
(一)資格審查貫穿考調全過程,任一環節發現有不符合考調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的,取消考調資格,且責任自負。
(二)報名時請按要求填寫本人手機號碼,并保持通訊暢通。因個人電話留錯或通訊不暢,導致未接到電話和短信通知,未能進入下一環節的,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未入圍下一考調環節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三)本次考調人員調動后,一律以四川省南充升鐘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局重新確定的聘用崗位和等級為準,并按此享受工資待遇。
(四)在考調全過程中,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將根據國家和四川省疫情防控的總體部署和最新要求進行動態調整。請報考者密切關注“四川疾控”“南充播報”等微信公眾號及四川省、南充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最新文件精神和最新防疫要求,嚴格按相關規定執行,積極配合落實管控措施,自覺做好隔離觀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檢測,并在考試(面試)當天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不能提供證明的視為考生自愿放棄考試資格。
六、紀律與監督
(一)報考者應保證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信息和資料,如有弄虛作假的行為,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嚴明考調紀律,報考者不得托人說情、打招呼,一經發現即取消資格。
七、咨詢監督電話
市紀委監委駐市水務局紀檢組負責考調工作紀律全程監督,保證考調工作順利、有序開展。
咨詢電話:0817-2727352(四川省南充升鐘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局人事科)
監督電話:0817-2333020(市紀委監委駐市水務局紀檢監察組)
附件1.四川省南充升鐘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局2022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附件2.四川省南充升鐘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局2022年公開考調事業單 位基本情況一覽表
附件3.四川省南充升鐘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局2022年公開考調工作人 員報名表
附件4.個人承諾書
附件5.四川省南充升鐘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局2022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筆試期間考生疫情防控事項
四川省南充升鐘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局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