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攀枝花學院科研助理崗位招聘12人公告
攀枝花學院2022年科研助理崗位招聘公告
根據國家科技部、教育部、財政部、人社部等七部門《關于做好科研助理崗位開發和落實工作的通知》(國科發區〔2022〕185號)和6月28日四川省科研助理崗位開發部署動員工作會視頻會議精神,攀枝花學院現面向2022屆畢業生公開招聘科研助理崗位人員1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一)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2022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22年1月1日至7月31日取得學歷學位證書)。
(二)脫貧家庭、低保家庭、零就業家庭以及有殘疾的高校畢業生優先(報名時須提供支撐材料)。
(三)材料科學與工程、采礦工程、會計、漢語言文學、環境工程等專業,具有科學研究經歷和科研項目管理經驗者優先。
二、招聘計劃
崗位名稱 |
崗位工作要求 |
招聘 人數 |
學歷 要求 |
專業要求 |
科研助理 |
從事學術助理、財務助理、成果轉移轉化、實驗技術等工作。 |
12人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材料科學與工程、采礦工程、會計、漢語言文學、環境工程等專業,具有科學研究經歷和科研項目管理經驗者優先。 |
三、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品行端正,遵紀守法。
(三)自愿從事科研助理相關工作,作風踏實,吃苦耐勞,甘于奉獻,組織紀律觀念強。
(四)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和其他條件。
(六)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七)符合法律法規的其他條件。
(八)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受過刑事處罰的,曾受過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等黨紀政務處分的。
2.各類考試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5.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招聘到相關崗位的。
(九)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任何時候發現應聘者有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弄虛作假等情形的,取消招聘資格,所產生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四、科研助理支持保障政策
(一)科研助理就業服務保障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學校的實際簽訂勞動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及聘用時間等內容,并按照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具體要求,參照本單位同級同類崗位確定科研助理薪酬標準(不低于攀枝花市最低工資標準)。學校按規定為科研助理辦理參加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等。科研助理經歷可視同基層工作經歷,工作時間納入工齡計算,社會保險繳費年限按規定計算。
(二)科研助理檔案管理
應屆高校畢業生在擔任科研助理期間,其檔案可存放在攀枝花市或戶籍所在地的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
六、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招聘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18:00。
(二)報名方法
報名人員在截止時間前,下載并如實、準確填寫《科研助理招聘報名表》(報名表見附件),填寫完畢后將本人簽字的《報名表》掃描件及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打包發送至郵箱542925605@qq.com,郵件標題和報名表名稱請注明“姓名+最高學歷+專業+畢業時間”。
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包括:
1.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
2.屬于優先招聘范圍的一并提供相關支撐材料掃描件。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不接受現場報名。報名截止后,學校將結合崗位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名人員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取消招聘資格。
七、考試
(一)報名資格審查結束后,學校將根據報名情況組織心理健康測評和綜合考核,其中心理健康測評結果不計入總分、不對外公布。心理健康測評和綜合考核安排在同一天完成,不收取費用。具體安排將在攀枝花學院人事處和科研處官網上公布。
(二)考生綜合考核成績滿分100分。其中,低于60分者,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八、體檢、考察
(一)按本崗位考生綜合考核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
1.體檢標準。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公開招聘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的,按照新規定執行。
2.體檢時間和地點。體檢由攀枝花學院組織在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地點電話通知應聘人員。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棄權。
3.復檢。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七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攀枝花學院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4.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應聘者承擔。
5.考察工作按照《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共攀枝花市委組織部中共攀枝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的通知》(攀人社發〔2020〕479號)、《攀枝花學院直接考核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實施辦法》(攀學院〔2018〕13號)執行。
因體檢人員自動棄權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的空額,按照參加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九、公示
依據招聘公告規定和考試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攀枝花學院科研處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無異議者,按規定簽訂服務協議,并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十、聯系方式
未盡事宜可咨詢攀枝花學院科研處(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
聯系電話:13037715720
聯系人:汪老師
報名郵箱:542925605@qq.com
攀枝花學院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