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安康市漢陰縣委組織部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中共漢陰縣委組織部公開選調(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中共漢陰縣委組織部決定公開選調(聘)5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聘)名額
公開選調公務員1名,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名。
二、選調(聘)范圍
公務員:面向安康市內已進行公務員登記(或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任四級主任科員及以下相當職級層次的公務員進行公開選調。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面向縣內事業單位中在編在崗的正式工作人員(不含副科級及以上領導干部)進行公開選聘,公務員也可參加選聘,正式聘用后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
三、選調(聘)條件
1.政治素質好,熱愛組織工作,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6年7月24日以后出生);
4.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5.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除試用期);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聘):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4.按照有關規定,到鄉鎮機關、艱苦邊遠地區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聘)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時間計算截至2022年12月31日;
5.尚在試用期的;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7.選調(聘)任職后即形成回避關系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縣委組織部7月15日在漢陰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hanyin.gov.cn)、漢陰黨建網微信公眾號發布選調(聘)公告。公告隨附《中共漢陰縣委組織部公開選調(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
(二)報名。報名采取個人自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實行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7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2.報名地點:中共漢陰縣委組織部公務員股,漢陰縣城關鎮和平街46號
3.提交報名申請及報名資料:報名人員從發布公告網站下載打印《報名表》,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并選報職位(崗位),在規定報名時間內報名。報考者在縣外工作的,需現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
每名報考者限報一個職位(崗位)。報名應提交以下資料:
(1)《報名表》(一式1份,含電子版)和個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證件照片2張;
(2)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及有效期限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報考者在縣外工作的,還需提交以下資料:
(4)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管理登記表復印件(根據職位需要提供);檔案專項審核表復印件;
(5)縣(市、區)組織、人社等具有干部管理權限部門的招錄(招聘)文件或錄(聘)用通知書。
報名人員提交的信息、證件、資料應真實準確,如有虛假,一經核實即取消報名資格。本次公開選調(聘)不收取報名費。
(三)資格審查。公開選調(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報名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及提供的相關資料,對照公告要求現場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的,經公開選調(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審查通過確認其考試資格;對審查不合格的,向報考人員說明情況。
選調(聘)職位(崗位)的報名人數與選調(聘)計劃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2:1;低于2:1的,經公開選調(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縮減選調(聘)計劃。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聘)全過程,報名人員與職位(崗位)資格條件不符者,取消其選調(聘)資格。
(四)發放準考證。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發放準考證。準考證是報考人員參加考試等程序的憑證,應妥善保管。
(五)考試。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實行百分制。
1.筆試:筆試采用閉卷方式。
筆試內容:政策理論水平和文字寫作能力等綜合素質。
筆試時間:2022年7月30日(星期六)9:00—11:00。(筆試準考證的領取、筆試地點另行電話通知)。筆試成績于筆試當天在漢陰黨建網微信公眾號公布。
2.面試:原則上按選調(聘)計劃1:2的比例,以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面試人員,出現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并列者同時確定為面試人員。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成績當場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面試地點和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3.綜合成績計算: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面試和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2位。
(六)體檢。按照選調(聘)計劃1:1的比例,依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確定進入體檢人員。綜合成績出現末位成績并列的,筆試成績高者為進入體檢人員;筆試成績也相同時,均確定為體檢人員;體檢均合格時,通過考察確定擬選調(聘)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有關規定執行。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電話通知。
因選調(聘)人員放棄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缺,從選調(聘)人員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遞補一次。
體檢費按醫院體檢收費標準,由參加體檢的人員自行繳納。
(七)考察。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公開選調(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方面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政治素質、工作能力等。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選調(聘)資格。對考察不合格或選調(聘)人員放棄考察出現的空缺,從選調(聘)人員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遞補一次人員體檢,對體檢合格者,再進行考察。
(八)公示。對考察合格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九)試用和調入。對公示無異議的,試用3個月,試用期內,人事工資等關系保持原單位不變。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
五、紀律與監督
公開選調(聘)工作嚴格執行相關紀律規定,所有參與選調(聘)工作的人員與報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及回避有關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和社會監督。對于存在組織參與考試作弊、提供虛假個人材料、影響選調(聘)工作秩序等違紀違規情形的報考者,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并將有關違紀違規情況通報現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以及所有參與公開遴選工作的人員,如有徇私舞弊等問題,一經查實,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咨詢電話:中共漢陰縣委組織部 0915-5210863
監督電話:縣紀委監委派駐縣委辦紀檢監察組 15029703917
附件1:中共漢陰縣委組織部公開選調(聘)工作人員職位(崗位)表
附件2:中共漢陰縣委組織部公開選調(聘)工作人員報名表(縣內)
中共漢陰縣委組織部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