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蘇省宿遷市洋河新區教育系統招聘事業編制教師80人公告
來源:宿遷市洋河新區管理委員會
2022-07-18 10:07:48
江蘇省宿遷市洋河新區教育系統2022年第二批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的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經研究,江蘇省宿遷市洋河新區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初中教師57名、高中教師23名(正式事業編制)。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條件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的單位、崗位、計劃人數及資格條件要求等詳見《崗位簡介表》(附件 1)。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志愿在宿遷市洋河新區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不少于5年。
(五)具備《崗位簡介表》中的年齡、專業等條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或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的;
3.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高等教育學籍的;
4.被機關事業單位辭退不滿5年的;
5.受到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降低崗位等級等處分不滿3年的,或受處分期間未滿的;
6.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21年年度考核為不稱職(不合格)等次的,或2020年、2021年年度考核均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等次的;
7.考生被認定存在“較重失信行為”未滿3年的,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員名單》、實施全市社會失信聯合懲戒的(具體可參閱蘇政辦發〔2013〕100號、蘇政辦發〔2014〕114號、宿公通〔2015〕28號、宿人社發〔2015〕190號、宿建發〔2017〕193號等文件規定,或咨詢、查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8.本次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即構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9.2022年8月31日前,在國家規定服務期內的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10.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未滿3年的在編(在冊)人員;
11.洋河新區內各學校現有在編教師。
二、招聘工作安排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告發布、網絡報名和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專業技能測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備案等步驟實施。
(一)公告發布
本次公告經市人社局核準,在洋河新區管理委員會網站(http://www.chinayanghe.gov.cn/)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
(二)網絡報名和資格初審
本次公開招聘的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繳費確認等工作均通過網絡進行。報名受理、資格初審工作由區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1.網絡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22年7月19日9:00-7月25日16:00。報名網址:http://180.106.80.10:8082/yanghe_。
2.資格初審時間:2022年7月19日9:00-7月26日16:00。
3.陳述申辯時間:2022年7月19日9:00-7月26日18:00。考生對資格初審結果有異議的,可在規定時間內向招聘主管部門陳述申辯,聯系電話見《崗位簡介表》。
4.繳費確認時間:2022年7月19日9:00-7月27日16:00。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初審、照片審核后進行繳費,繳費時須使用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筆試費用,筆試費用為100元/人。完成繳費確認后,方視為通過該崗位網上報名。繳費成功后,不退還報名費。
5.報名與資格初審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同時上傳本人的電子照片。照片要求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報考人員在填寫信息和上傳照片時,有弄虛作假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予以處理。
(2)區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資格初審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
(3)報考人員只能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否則取消考試資格。報名期間,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4)報考人員網絡報名后,應保持《報名表》中所填聯系號碼正常使用和暢通,因個人原因(如號碼錯誤、改號、停機等)導致影響招聘工作的,責任和后果由報考人員個人承擔。
6.補報名工作。除本公告規定的緊缺崗位外,其他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按規定核減招聘計劃或進行核消。核消崗位的報名人員可以補報名,補報名時間:2022年7月27日16:00-7月27日18:00。
7.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通過繳費確認后的考生須按規定時間到原報名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打印準考證時間:2022年7月28日- 7月29日。
(三)筆試
筆試工作由區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委托宿遷市考試鑒定中心組織。
1.筆試時間、地點。確切時間及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的,將及時在報名網站和洋河新區管理委員會網站另行公告,請考生予以關注。
2.筆試內容。報考崗位專業知識及教育法律法規、教育學、心理學等。
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3.開考比例。01、02、03、11、12、13、19、20、22崗位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按照規定核減或核消崗位;其余緊缺崗位(04、05、06、07、08、09、10、14、15、16、17、18、21)開考比例如不達1:3,按實際報考人數開考。
4.合格線。考生成績不低于該項考試卷面總分60%的為合格,否則,取消其進入下一階段程序的資格。各環節的考試成績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計算、合成、公布。
5.筆試成績查詢。筆試結束后,考生可通過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到原報名網站查詢或登錄洋河新區管理委員會網站查看公告。
(四)資格復審
面試前,區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注意關注報名網站或者洋河新區管理委員會網站公告。
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需繳納面試費用100元/人、二寸照片2張。
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符合本公告和《崗位簡介表》中所列出的報考條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證件和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包括但不限于:
1.報名表1份;
2.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于同一張紙)1份;
3.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1份;
4.考生健康卡及承諾書1份;
5.滿足本公告和《崗位簡介表》中所列條件的教師資格證、職稱證書(原件、復印件)各1份。
其中:留學歸國人員還需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及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材料。
考生提供的各類證書和證明材料,必須能滿足本公告及《崗位簡介表》所要求的條件,不得弄虛作假。
經審查,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所有有效證件材料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導致無法通知、聯系到考生的,責任和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考生放棄資格復審的、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五)面試和專業技能測試
面試和專業技能測試工作由區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委托宿遷市考試鑒定中心組織。
1.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打印面試通知書的時間通過報名網站或者洋河新區管理委員會網站發布)。
2.面試和專業技能測試人選。筆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10、19、20、22崗位按照考生人數與招聘計劃數5:1的比例進入面試和專業技能測試,不足5:1的,按實際人數進行面試和專業技能測試;其余崗位按照3:1的比例進入面試,不足3:1的,按實際進入人數進行面試。
3.面試形式及內容。01-09、11-18、21崗位面試采取演課的形式;10、19、20、22崗位采取演課加專業技能測試的形式,先組織專業技能測試,專業技能測試結束后,立即進入演課環節。
4.專業技能測試內容。初中計算機崗位測試內容為電腦維護與網絡管理(占比40%)、常見軟件使用(占比20%)、程序設計(占比40%),初中(高中)音樂崗位測試內容為指定曲目鋼琴自彈自唱(占比50%)、自選表演(占比50%,從器樂、聲樂、舞蹈中任選其一);初中美術崗位測試內容為靜物速寫(占比70%)、毛筆書法(占比30%)。
5.合格線。面試和專業技能測試均采用百分制,其中考生演課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均須達到60分為合格,否則,取消其進入下一階段程序的資格。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6.總成績合成
(1)筆試+演課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30%+演課成績×70%。
(2)筆試+技能測試+演課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30%+技能測試成績×40%+演課成績×30%。
7.成績公布。考生成績在洋河新區管理委員會網站公示。
(六)體檢
1.體檢人員確定。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報考01、02、03、04、05、06、07、08、09、11、12、13、14、15、16、17、18、21、崗位的考生,如果同一崗位總成績相同的,則按演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順序確定體檢對象,演課成績也相同的,則另行組織考試。其中報考10、19、20、22崗位的考生,如果同一崗位總成績相同的,則按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順序確定體檢對象,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也相同的,則按演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順序確定體檢對象,演課成績也相同的,則另行組織考試。01-22所有崗位,另行組織考試的形式均為演課。
2.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在宿遷市洋河新區管理委員會網站上公布)。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3.合格人選公布。在宿遷市洋河新區管理委員會網站上公布。
(七)考察
1.考察人選。體檢合格人員作為考察對象。
2.考察內容。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考察人選是否符合《公告》和《崗位簡介表》中規定的所有資格和條件,以及考察對象的個人信用、拒服兵役、違法犯罪記錄等情況納入考察范圍。
3.合格人選公布。考察結束前,考生為在職人員的(含民辦學校教師),須提供所在單位開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和無經濟問題證明。若報名時在職但考察前已辭職的,須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勞動)合同證明書》。未按時提供上述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或考察不合格。考察合格人選在宿遷市洋河新區管理委員會網站上公布。
(八)公示和聘用
1.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宿遷市洋河新區管理委員會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2.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公示期間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宿遷市洋河新區組織宣傳統戰部報市人社局備案,辦理相關聘用審批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服務期不少于5年)。
3.在體檢、考察、公示階段,因各種原因出現缺額的,在本崗位面試考生中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審批或備案后,因各種原因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九)相關待遇
執行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工資標準。
三、其他工作安排
1.投訴舉報電話:0527—82668069(宿遷市洋河新區紀工委)。政策咨詢電話:0527-82668406
2.考試全程邀請洋河新區紀工委參與現場監督。
3.責任分工:
(1)報名、資格審核及各類政策解釋、面試考官邀請、體檢、考察等工作由洋河新區組織宣傳統戰部會洋河新區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
(2)筆試、面試和專業技能測試及命題工作由宿遷市考試鑒定中心負責。
(3)區紀工委負責公開招聘過程監督,接受舉報投訴并按規定程序組織查處違紀違規行為。
(4)區社會事業局負責考試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防控相關要求: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生須提前申領健康碼,資格復審(考試)前,14天內無宿遷市外地區旅居史的考生須接受“健康碼”“行程卡”查驗和體溫檢測,當天“健康碼”“行程碼”為綠碼,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可參加考試及資格復審。14日內無中高風險地區和社會面本土疫情所在設區市旅居史的本省跨市流動人員,出示48小時內核酸檢查陰性證明,“健康碼”“行程碼”為綠碼,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可參加考試及資格復審。對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和社會面本土疫情所在設區市旅居史的省內跨市流動人員,以及省外來宿返宿人員,需按照有關規定落實完健康管理措施后,“健康碼”、“行程碼”為綠碼,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可參加考試及資格復審。相關防控要求將根據省、市、區疫情防控形勢及疫情防控指揮部指令及時調整。
四、政策口徑
1.年齡規定。年齡35周歲以下,指1986年7月18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
2.放棄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招聘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可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或者部門的資格。
3.應屆畢業生須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其他人員須在報名開始之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各類證書。
4.港澳臺相關人員報考的,按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其他相關政策,除本公告另有規定外,均參照《江蘇省202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相關內容執行。
附件1.崗位簡介
附件2.報名表
宿遷市洋河新區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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