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舟山市新城翁浦幼兒園非在編專任教師招聘公告
2022年舟山市新城翁浦幼兒園非在編專任教師招聘公告
根據舟教人〔2022〕11號文件《舟山市本級改革創新公辦幼兒園辦園體制實施方案》要求,經舟山市教育局同意,結合幼兒園實際,舟山市新城翁浦幼兒園決定再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非在編幼兒教育專任教師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二、招聘條件
報考人員除上表所規定的學歷等要求外,還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品德端正,愿意履行幼兒園專任教師職責;
(三)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熱愛幼兒,有獻身學前教育事業的精神;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五)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2年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六)留學人員須在報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視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學歷、學位。
三、信息發布平臺
舟山市新城翁浦幼兒園:http://www.zsxcsy.com/
四、報名辦法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 7月23日11:00。逾期不予受理報名。信息材料必須完整、準確、規范。因信息材料不完整、不準確、不規范造成初審不通過的,由考生自己負責。
(二)報名咨詢電話
樂老師13515805291、虞老師13905807069
(三)報名辦法及資格初審
1.本次招聘采取電子郵件報名的方式。
2.報名人員將報名所需的所有材料電子稿以文件夾方式打包發送,文件夾命名為“非編專任教師招聘+姓名”。報名郵箱:895264089@qq.com
3.報名所需材料:(1)下載附件1并填妥《幼兒園非在編專任教師招聘報名表》(需有本人近照,Word版本);(2)身份證掃描件或照片;(3)幼兒教師資格證書(應屆生提供幼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掃描件或照片;(4)學歷證書(2022屆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就業推薦表》或相關證明);(5)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6)能反映個人能力和業績的相關資料,如獲獎證書等;(7)《報考誠信承諾書》(見附件2)。材料(2)-(7)請放入一個Word文檔。
4. 招聘單位負責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發現提供虛假材料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考試資格。初審通過名單將在報名結束的當天公布在幼兒園網站。
(四)資格復審
1. 資格復審時間:在考試前須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幼兒園將以電話形式進行通知,請保持手機暢通。
2. 資格復審地點:舟山市新城翁浦幼兒園。
3. 復審時請帶本人身份證、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張和招聘公告中要求提供的所有報考材料原件、復印件。
五、考試
(一)考試時間、地點
考試具體時間、地點,待資格初審后由幼兒園通知。
(二)考試形式
1.考試形式為試講和專業技能測試的方式。
2.當報名人數超過招考計劃數的5倍及以上時,組織筆試;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參加考試人選。
3.筆試成績只作為參加考試的資格,不計入考試成績總分。筆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等教育基礎知識和學前教育專業知識。
4.考試滿分為100分。
專任教師考試內容由兩個項目組成:試講滿分50分;專業技能測試總分為50分,分自彈自唱20分、自選技能(彈、唱、跳自選一項)15分、命題畫15分。考試總成績分為高于60分為合格(含60分)。
5.考試結束后,根據總成績高低(特指總成績合格者),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同,以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前;若成績還相同的,則進行加試。
考試工作由各招聘幼兒園在舟山市紀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舟山市教育局組織人事處監督下負責組織實施。
六、體檢及考察
體檢參照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幼兒園負責組織實施。
本次招聘工作中,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的,在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及聘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者,按崗位確定擬錄用人選,并在各幼兒園官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在規定時間內簽訂勞動合同。
擬錄用對象公示后,在規定時間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應屆畢業生不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幼兒教師資格證書的,均取消聘用資格。
八、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須用第二代身份證號碼報名。
(二)對應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三)考生按防疫相關要求做好入場所等防疫檢查,確保無誤才能參加考試。
(四)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各幼兒園負責解釋。監督電話:0580-2600333,2046479。
附件1:幼兒園非在編專任教師招聘報名表
附件2:報考誠信承諾書
舟山市新城翁浦幼兒園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