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廣東汕頭大學精神衛生中心第二批招聘工作人員13人公告
汕頭大學精神衛生中心2022年第二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汕頭大學精神衛生中心是由李嘉誠先生捐建、我國著名精神醫學家伍正誼教授主持創辦的集醫療、教學、科研、預防于一體的三級精神衛生機構,屬廣東省省屬事業單位。汕頭大學精神衛生中心實行“建筑園林化、管理開放化、生活家庭化和治療綜合化”的高度人文關懷管理模式,目前開放床位數426張,臨床科室包括普通精神科、老年科、兒少科、睡眠科、康復科、心身科、情感障礙科、早期干預科等,配套心理咨詢中心、睡眠醫學中心、兒童青少年成長中心、疲勞醫學中心等,擁有汕大醫學院-加拿大曼尼托巴大學醫學院生物精神病學聯合實驗室、廣東省精神科醫生培訓中心,具有精神醫學本科-碩士-博士培養的學位培養體系。
汕頭大學精神衛生中心是汕頭大學醫學院五所附屬醫院之一。汕頭大學醫學院在各級領導和李嘉誠先生的親切關懷和鼎力支持下,汕頭大學醫學院憑借得天獨厚的優勢,以及先進的管理與理念,迅速發展成為國內醫學院校的后起之秀。本單位因工作需要,擬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3名,具體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條件。
7.年齡應為35周歲以下,博士研究生放寬至40周歲,高級職稱放寬至45周歲,應屆畢業生不受年齡限制。
(二)報考人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3.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編制,執行國家、廣東省和我中心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和汕頭市的有關人才引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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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及資格審核
(一)報名時間
2022年8月3日至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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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
采用電子郵件報名。應聘人員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連同本人彩色證件照、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書、職稱(資格)證書及相關材料掃描電子版發送到電子郵箱,郵箱地址:rsk@stumhc.cn。郵件標題格式為“應聘崗位+學歷+姓名+畢業院校”。
(三)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登錄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http://hrss.gd.gov.cn)、汕頭大學醫學院門戶網站(http://www.med.stu.edu.cn)或汕頭大學精神衛生中心門戶網站(http://www.stumhc.cn),詳細了解招聘崗位及有關條件。
2.報考者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材料。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考崗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報考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考。如專業目錄中的“企業管理”(含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A120202),其崗位條件為“企業管理”(財務管理方向),那么專業中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方向的不可報考。除專業目錄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3.2022年應屆畢業生應在2022年9月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報考人員須于報名截止時間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于報名截止時間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
4.按廣東省相關規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應聘人員,應在報名時在報名表備注欄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項目名稱、相關服務證書名稱及編號,并在現場資格審查時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5.落實回避規定。嚴格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要求執行。
(四)資格審核
1.資格初審。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考,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和崗位要求,對所提供的各項信息、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凡填寫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即取消招聘資格。在報名結束后的5個工作日內,資格初審結果將以電子郵件形式告知應聘人員,請注意查收電子郵件。
2.現場資格復審。面試前,將對擬進入面試對象是否符合公告基本條件和報考崗位具體條件進行現場資格審核。面試對象須攜帶證件原件來核驗,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將通過郵件另行通知。面試對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現場資格審核,視為自動放棄;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現場資格審核結束前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面試資格。因考生面試資格被取消導致面試人選出現空缺的,在筆試合格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對象。
五、考試
本次考試采取“筆試+面試”方式進行,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具體時間、地點將通過郵件另行通知,請注意查收電子郵件。
(一)筆試
筆試主要測評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以閉卷形式進行。滿分為100分,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合格分數線為60分。
筆試成績及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汕頭大學醫學院網站和汕頭大學精神衛生中心網站公布。
(二)面試
1.面試對象。筆試合格考生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3比例確定擬進入面試人選。成績相同時,視為該崗位并列。如果合格人數達不到1:3的,按照實際入圍人數進入面試。
2.面試主要測評考生的綜合素質和專業能力,采取結構化面試,滿分為100分,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合格分數線為60分。
(三)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合格分數線為60分。
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則以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則另行組織面試。
六、體檢
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有關要求組織實施。
八、公示與聘用
報考人員經考試、體檢、考察后確定擬聘用人選。名單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汕頭大學醫學院網站和汕頭大學精神衛生中心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九、遞補
因應聘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擬聘人員放棄聘用,或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空缺的,醫院可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選。
十、其他事項
1.年齡、工作經歷等時間界限計算至公告報名截止時間。
2.報名截止時間為報名截止日的24:00。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我院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嚴格執行、理解支持。
十二、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754-82904574
監督投訴電話:0754-82902229
附件1:汕頭大學精神衛生中心2022年第二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x
汕頭大學精神衛生中心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