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福建廈門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招聘骨干教師公告
廈門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骨干教師公告(2022年7月)
根據《廈門市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暫行規定》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教育教學實際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骨干教師。現將相關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
崗位資格條件詳見《廈門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骨干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心條件和工作能力;
4.具有與報考崗位匹配的教師資格;
5.具備招聘崗位設置的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以下人員不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
6.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參公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7.試用期內的公務員或參公人員以及未達到與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或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約定服務年限的公務員或參公人員;
8.現役軍人;
9.本市在編教師;
10.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或尚未解除黨(政)紀處分的,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11.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12.具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的其他情形人員。
資格復審時應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對報考人員資格審核貫穿考試、聘用全過程,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本公告規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根據不同階段,給予取消考試資格、聘用資格或單方解除聘用合同等處理。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22年7月19日8:00-7月25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報名截止時間以電子郵件發送時間為準。
報名方式:本次采用電子郵件報名的方式,請有意向報考者將報名材料掃描為PDF格式,打包壓縮并命名為“崗位-姓名”后發送至用人單位電子郵箱(詳見附件3)。每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報名材料:《廈門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骨干教師報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正反面)、教師資格證的相關證明材料、符合報考崗位的其他條件的材料等。
報考者須認真閱讀簡章規定的招聘對象和招聘條件,確認符合資格方可報名。本人應對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正確性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取消其考試資格和聘用資格。
資格審查。用人單位負責審核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報考人員資格初審結果將于2022年7月27日9:00前在各用人單位網站公布,報考人員對資格初審結果有異議的,須在7月28日中午12:00前通過報名郵箱進行申訴,逾期未申訴者視為無異議(以電子郵件發送時間為準)。
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應于2022年8月10日上午9時起登錄(網址:https://jszp.xmedu.cn/csrxa)自行打印準考證,身份證及準考證作為考生進入考點的憑證。
(二)確認招聘人數和崗位
資格初審后確認招聘人數和崗位。資格初審通過的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不足3:1的,原則上相應減少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
(三)考試
考試原則上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招聘崗位要求研究生學歷或碩士以上學位或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市教育局可根據實際情況準許符合條件的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一致的研究生學歷或碩士以上學位或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應聘人員免筆試直接參加面試,但當崗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指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的人數,下同)與擬聘人數比例超過5:1(不含5:1)時,所有報考人員均須參加筆試。
免筆試崗位由市教育局于報名結束后在市教育網公布。免筆試參加面試的,總成績為面試成績;有筆試和面試的,總成績按筆試成績的40%和面試成績的60%相加,總成績合格線為60分。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數點后2位。
考試總成績相同時,報考者名次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試成績仍相同,則加試一場課堂教學測試,報考者名次按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總成績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1.筆試
(1)筆試形式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測試時間為120分鐘。
筆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筆試成績不合格不能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2)筆試內容
筆試內容為本專業教學設計和專業素養。
(3)筆試時間
2022年8月14日上午9:00-11:00
參加筆試人員應于當天上午8:00前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至考點報到。開考30分鐘后,遲到考生不得進入考場。
(4)筆試具體地點及相關要求詳見準考證。
2.面試
(1)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確定
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擬進入面試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3:1的比例確定,不足3:1的以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名單在廈門市教育局網站上公布。
面試人選均須參加現場審核(審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通過資格復審后才能參加面試。
(2)面試形式
面試以課堂教學(片段教學+答辯,下同)的測試形式進行,滿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實際按崗位擬聘人數1:1或低于1:1比例參加面試的,合格線為7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面試由市教育局組織。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資格復審
市教育局組織對擬進入面試人選的資格條件進行現場審核。資格復審時間另行通知。
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參加資格復審時應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并依序裝訂成冊:
1.報名表(一式兩份,正反面打印)
2.身份證
3.戶口本(首頁與個人頁)
4.專業技術職稱證書或文件
5.教師資格證書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合格證書(報考語文學科崗位應持有二級甲等及以上證書,報考其他學科崗位應持有二級乙等及以上證書)
7.學歷、學位證書(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報考者,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加蓋原件復印件印章的學歷認證報告、或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打印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8.符合本簡章“招聘對象”其他條件相應的證明材料;
9.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10.報考承諾書(資格復審通過后填報)
無法親自到現場參加資格復審的,可委托審核(需持有委托人身份證原件或由委托人本人親筆簽名的身份證復印件及委托書),責任由報考者承擔。
資格復審通過后,審核單位在報考者報名表上簽字、存底。通過資格復審者方可參加面試,報考資格的最終確認以擬聘用階段的審核為準。
(五)聘用
1.體檢
體檢人選在總成績合格者中,按總成績從高分至低分排序,按與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
體檢由廈門市教育局按規定組織,按照《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18年修訂)》的要求執行(女性報考者因懷孕、哺乳期需申請延期體檢的,應提供相應的醫學證明并與招聘單位書面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參加體檢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到指定的醫院集中體檢。參加體檢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的7日內向市教育局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由市教育局組織到三級及以上醫院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含復檢)費用自理。
體檢人員應按要求參加并配合體檢。不按要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資格。體檢不合格的人員不予聘用。
2.公示和聘用
(1)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廈門市教育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
(2)公示結果無異議或經市教育局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應于公示期滿后30日內提供辦理聘用手續所需的材料(含個人人事檔案)。情況特殊的,擬聘人員應書面申請承諾,經市教育局同意后,可適當延長材料提交時限,但延長時限原則上不超過60日,否則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3)擬聘人員辦理就業手續后,用人單位應依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廈門市事業單位聘用制暫行規定》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本次聘用人員按相關規定執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合同約定的聘用期內,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聘用人員的工齡、工資、養老保險等待遇依據廈門市有關規定執行。
(4)具備專業技術職務的報考者聘用后,其專業技術職稱崗位聘任由學校根據崗位設置和崗位競聘方案組織崗位競聘。
四、相關說明
(一)本次招聘的幼兒園教師納入備案員額管理。
(二)新舊中小學教師職稱系列對應關系:原中學高級教師(含“小中高”)對應高級教師,原中學一級教師和小學高級教師、幼兒園高級教師對應一級教師;原中學二級教師和小學一級教師對應二級教師,原中學三級教師和小學二級教師、三級教師對應三級教師。
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是指經社會化評審(考試)等方式取得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不含通過非公有制企業職稱評審取得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三)持下述學歷(位)報考人員應于面試資格復審時提供書面認證報告或網上學歷學位查詢認證,具體如下:
1.境內學歷(位)
用于報考的學歷(含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應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用于報考的學位,應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簡稱“學位網”,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認證。
2.境外學歷(位)
持境外學歷(位)報考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有關證明材料。
屬于國內院校與境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境外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3.福建省“雙學位”“雙專業”學歷
根據《關于在全省高校畢業生中試行“雙學位”“雙專業”教育的意見》(閩教高〔2009〕9號),經修讀達到畢業條件并獲得“雙學位”“雙專業”證書的報考人員,在本省范圍內承認其學歷、學位。
(四)相應崗位的教師資格證指中學(含職業學校)、小學、幼兒園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持有中學(含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證人員可報考小學相應學科教學崗位。
(五)本次聘用教師在同一所學校工作滿6年列為區域校際交流對象。
(六)教師資格證、工作經驗、資格證書等崗位要求的條件計算到2022年7月(含7月)。
(七)本次招聘面試后不再遞補。
(八)符合崗位報考條件的港澳臺人員(不得持有外國國籍),按照國家、省和我市有關規定執行。
(九)符合崗位報考條件的教育類研究生、公費師范生及所學專業取得師范專業認證的教師資格證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十)報考人員應誠信報考,凡弄虛作假或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除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聘用前,各招聘單位應通過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核實擬聘用人員有無失信被執行情況。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不得報考或者取消報考(聘用)資格。
(十二)根據《福建省人民檢察院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公安廳關于開展預防校園性侵犯專項行動的通知》(閩檢會〔2019〕2號),聘用前,各招聘單位應將擬聘用人員信息通過公共安全管理平臺進行審查。
(十三)報考人員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保持暢通。
(十四)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六、工作要求
(一)各直屬校要高度重視,加強對招聘工作的統籌、溝通、配合,認真做好資格審核、考試、聘用等工作,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嚴格程序,規范操作,嚴肅紀律,主動接受監督,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二)嚴格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落實回避政策。
(三)本次招聘工作由廈門市教育事務工作監督小組實施監督。
七、疫情防控
(一)通過資格審核、確認參加考試者,備考期間應嚴格遵守屬地防疫規定,做好個人健康監測,減少非必要流動,不前往中高風險地區及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城市;
(二)8月12日(含12日當天)以后,考生還應自行到正規醫療機構接受新冠核酸檢測;
(三)考試當天進入考點前,考生本人48小時新冠核酸檢測報告為“陰性”、“福建八閩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為綠碼,且符合屬地疫情防控要求的,方可參加考試。
(四)教育主管部門將根據疫情發展形勢,適時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必要的調整,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持。
上述規定僅限于本次招聘工作,未規定及未盡事宜由廈門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廈門市教育局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