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北滄州滄縣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0人公告
關于2022年滄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冀人社發〔2011〕9號)和《滄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滄人社字〔2011〕13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和崗位空缺情況,經縣政府研究決定,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0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在考試、考察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統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證件審核、面試、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三、招聘數量
本次招聘崗位數量具體詳見《2022年滄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以學信網查詢結果為準),國外留學人員需經認證。
(二)應聘人員應具有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專業、戶籍等條件;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留學回國人員和其他海外、外國學歷學位獲得者的專業名稱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名稱不完全一致,但所學專業課程與招聘崗位專業課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該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的,也可報考該招聘崗位。
凡涉及到年齡、戶籍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時間截止到2022年7月24日(以報名第一天時間為準)。
(三)部分崗位條件的說明
1、本次招聘部分崗位限“高校畢業生”報考,包括以下人員:
(1)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持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的2022年高校畢業生。
(2)國家統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3)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畢業當年入伍,退役后(含復學畢業)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退役士兵。
(5)2022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6)面向社會招收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經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后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的,按“高校畢業生”同等對待。
2、崗位條件中“退役大學生士兵”是指以下兩類人員:一是從滄州轄區應征入伍、服役期滿退出現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學期間從滄州轄區應征入伍、服役期滿退出現役后復學,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
3、崗位條件中“服務冬奧大學生志愿者”是指2022年應屆畢業生中服務冬奧會、冬殘奧會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志愿者。
4、職業院校畢業生報考時,在符合專業等其他條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本科的崗位,高級工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本科的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3、現役軍人;
4、失信被執行人,拒服兵役者;
5、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6、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未滿約定最低服務期限的人員;
7、全日制普通類高校在讀的學生;
8、法律、法規、政策文件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此外,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回避關系包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和《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所列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通過滄縣人民政府官網和滄縣人社局微信公眾號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公告。
(二)網上報名
1、本次公開招聘實行網上報名和資格初審,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報名者嚴格實行自律機制,即對網上提交報名信息的真實性負責,須與原始有效證件和材料相一致,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報名時間為2022年7月24日9:00至2022年7月28日17:00。
審核截止時間為2022年7月29日17:00。
交費截止時間為2022年7月30日17:00。
報名網址:(鏈接見公告)
2、報名時需上傳的證件或資料包括:
(1)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
(2)戶口首頁、戶口本人頁;
(3)畢業證、學位證(尚未取得畢業證件的應屆畢業生提供學生證等證明材料);
(4)2寸白底近期免冠照片(電子版);
(5)國外學歷需教育部認證材料;
(6)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3、考生在報名期限內登錄招聘考試鏈接,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注冊,注冊成功后按要求填寫信息。信息填寫完畢提交審核,通過報名審核的考生在網上交納報名考務費100元,交費成功即完成報名(交費后不能退費)。逾期報名窗口自動關閉。
考生應及時關注網上通知,在規定時間內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或《面試通知單》。
4、開考比例。報考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人數原則上不低于3∶1,達不到這一比例的,經招聘領導小組同意,減少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數,減少或取消的招聘計劃數可調整到本單位其他崗位,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
對于特殊緊缺專業崗位,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但必須形成有效競爭。
(三)筆試
筆試內容為《職業能力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滿分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筆試時間、地點等詳見《筆試準考證》。
筆試結束后,由招聘領導小組根據招聘崗位及考生筆試成績劃定合格分數線。
筆試成績、進入證件審核人員名單可于筆試結束后登錄滄縣人民政府官網和滄縣人社局微信公眾號查詢。
(四)證件審核
縣人社局負責證件審核工作。具體要求以證件審核通知為準。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進入面試,報名時填報情況不實不符合應聘條件的考生,取消其應聘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排名順序依次遞補,對嚴重弄虛作假行為要追究責任。
(五)面試
證件審核合格的考生進入面試環節,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的方式進行。面試內容為綜合素質和通用能力。考生按面試通知打印《面試通知單》,面試時間、地點等事宜以《面試通知單》為準。
面試采取體操打分法,滿分100分,最后得分保留兩位小數,低于60分者取消資格。
面試時間10分鐘,面試結束后,在考點公布面試成績,考生也可登錄滄縣政府網和滄縣人社局微信公眾號查詢。
(六)綜合成績及崗位排名確定
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綜合成績保留2位小數,如同一招聘崗位末位出現綜合成績并列的,采取依次按筆試成績高者、學歷高者、工作經歷長者優先的辦法確定排名。在此后的體檢、考察等環節發現問題需要遞補時,出現綜合成績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順序確定。
(七)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由縣人社局組織。體檢項目、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依規遞補。
(八)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節。考察由縣人社局會同事業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主要考察應聘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依規遞補。
(九)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并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十)聘用
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依規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填寫《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四份,報滄州市人社局備案,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待遇
聘用人員納入人事計劃和編制內管理,工資待遇按國家現行相應標準執行。
六、有關事項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二)應聘人員報名時,務必填寫本人真實有效常用信息,確保無誤。本次招聘各環節通知事宜均在滄縣政府網和滄縣人社局微信公眾號公布,招聘方對其他媒介相關信息概不負責,且不再另行電話通知,考生應及時關注。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證件審核、面試、體檢、考察、報到等必經程序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三)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四)2022年應屆畢業生因考生個人原因在7月底前不能按時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防疫要求
按照人事考試疫情防控要求,考試及現場審核期間,考生應自備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除核驗身份時按要求摘除口罩外),且“河北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顯示綠碼及體溫正常(<37.3℃),并按當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方能進入考場。考生對個人健康狀況填報實行承諾制,承諾填報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凡隱瞞、漏報、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記入事業單位招聘考試誠信檔案,并依規依紀依法處理。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考生應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做好招聘期間疫情防控相關工作。如疫情防控態勢發生變化,將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對公開招聘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并及時在指定網站發布相關信息,請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
為確保公開、透明、公正,縣紀委監委全程監督本次招聘工作。
本公告由2022年滄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
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