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涼山西昌市農業農村局選聘街道辦鄉村植保員6人公告
2022年西昌市農業農村局選聘街道辦鄉村植保員公告
根據四川省農業農村廳《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農業農村廳關于下達2022年省級財政農業公共安全與生態資源保護利用工程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資金的通知》(川財農〔2022〕58號)、《關于做好鄉村植保員工作的通知》(川農業植保函〔2022〕26)號要求和《四川省鄉村植保員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結合全市農業產業發展需要,進一步解決植保技術進村入戶“最后一公里”問題,夯實基層植保體系,為及時準確掌握病蟲害發生發展動態,指導農戶科學防病治蟲提供技術支撐和人才保障,現就公開選聘2022年街道辦鄉村植保員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和人數
在全市6個街道辦事處各公開選聘1名鄉村植保員,共計6名。
二、選聘對象及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具有較好的政治思想素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
(二)熱愛農業農村工作,責任心、服務意識和協調能力較強,配合工作積極,在當地有較好的群眾基礎和影響力。
(三)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55周歲以下,性別不限,身心健康,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豐富的種植業生產實踐經驗、有較高的技術專長,目前正在鄉鎮從事種植業生產技術推廣人員(非在編人員),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植保社會化服務組織、農資經銷商的技術骨干,持有植保(或農學)專業學習、培訓證書的優先考慮。
(五)有違紀違規和不良信譽者,不得報名。
三、選聘程序
按照發布公告、本人申請、街道辦人民政府推薦、資格審核、考核面試、公示、確定人選、簽訂服務合同、統一培訓等程序,由市農業農村局負責組織開展鄉村植保員選聘工作。
(一)發布公告:市農業農村局通過西昌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開發布選聘公告。
(二)報名推薦
1.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到2022年8月4日截止。
2.報名地點:各街道辦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報名時攜帶身份證、畢業證等相關證件(提供原件、提交復印件)。街道辦人民政府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出具推薦意見和廉政審查結論(每個街道辦推薦2-3名)。
3.交表時間:各街道辦于8月5日前將報名審核表(見附件)及相關證件復印件交到西昌市農業農村局植物保護站,聯系人及電話:陳旭13408369706,聶珍19960262709。
(三)資格審核:市農業農村局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凡發現應聘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四)考核面試:市農業農村局對資格審核合格的應聘人員統一進行考核面試,面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五)確定擬選聘人員:根據選聘崗位的職數,按照面試專家意見,等額確定擬招聘人員。
(六)公示:擬選聘人員名單將通過西昌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七)辦理相關手續:對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擬選聘人員,由市農業農村局按有關規定與其簽訂服務合同。
四、崗位職責
選聘的鄉村植保員,承擔植保員“一兵三員”工作職責。
(一)作為病蟲情報偵察兵。(1)定點調查。按照市農業農村局確定的農作物病蟲害監測對象,深入田間地頭調查病蟲害發生情況,每周調查不少于1次,每次調查點數不少于5個,記錄成冊及時上報市農業農村局。(2)走訪踏查。在2-4月小春、6-8 月大春主要農作物病蟲害發生的關鍵時期,走訪本鄉(鎮)各村(社)農作物病蟲害重發區域,調查田間大面積病蟲害發生情況,要求在大小春病蟲發生關鍵時期所有村(社)至少分別走訪1次。
(二)作為植物保護法律法規宣傳員。宣傳《農藥管理條例》、《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每月宣傳不少于1次,全年300人次以上。同時定期整理接受宣傳者參與的簽字名冊或照片佐證資料.上報市農業農村植保植檢站。
(三)作為病蟲防治技術指導員。鄉村植保員要了解當地病蟲發生為害特點與防治水平等,結合市植保植檢站發布的植保情報、預測預報及防治技術信息資料等,在當地農作物病蟲害發生關鍵時期,指導家庭農場、種植大戶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及農戶開展病蟲害防治工作,做到重發田塊指導防治全覆蓋,帶動所在鄉鎮大面積開展病蟲防治。
(四)作為農藥使用情況調查員。選擇普通農戶、種植大戶和農業合作社等,調查了解糧經作物主要用藥品種及農民用藥習慣,掌握當地農藥使用情況。準確填報農作物種植情況表、農藥購買情況表和農藥使用情況表,每月調查戶數不少于15戶,及時上報市農業農村局植保植檢站。
(五)市農業農村局臨時安排的工作任務。
五、聘期及待遇
(一)聘任期限:服務合同實行一年一簽。
(二)勞務補助:
1.補助標準:按照1萬元/人/年的標準補助(含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由市農業農村局統一購買。
2.支付形式:補助標準為1萬元/人/年,其中包含人生意外保險;60%日常補助,按季度發放;40%服務期內績效,年度考核合格后發放。勞務補助及績效由市農業農村局打卡支付。
六、考核管理
(一)考核
服務期內,每年終考核一次,考核結果作為經費發放依據,考核評分市農業農村局占60%,項目街道辦占40%。補助標準為1萬元/人/年(其中包含300元人生意外保險,60%日常補助,按季度發放;40%服務期內績效,年度考核合格后發放)。年度考核為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年度考核連續兩年為基本合格的,予以解聘。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年終績效不予發放,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的,年終績效扣除20%,因年度考核出現不合格或基本合格扣除的年終績效平均發放給考核優秀等次的人員,如果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等次,則全部人員均發放標準績效。
(二)解聘
根據《四川省鄉村植保員管理辦法》(試行)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在聘期內,鄉村植保員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1.連續2月未完成工作任務的;
2.未履職盡責,造成當地因病蟲防治不到位引起農作物成片減產的;
3.瞞報、謊報、漏報病蟲發生情況,造成重大影響的。
對予以解聘的人員,經市農業農村局黨組會議討論研究同意,作出解聘決定并書面通知本人。
附件:西昌市2022年鄉村植保員報名審核表西昌市農業農村局
2022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