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衢州學院衢州市實驗學校(衢州學院附屬學校)教育集團招聘11人公告
衢州學院關于2022年衢州市實驗學校(衢州學院附屬學校)教育集團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衢州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衢州市實驗學校(衢州學院附屬學校)教育集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共有3個崗位、需求11人。具體計劃詳見附件1。
二、招聘范圍
1.本次招聘面向高校畢業生和社會人員。
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已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時限要求為2022年7月29日前)和2021年9月30日及以前取得國(境)外學歷的人員,按社會人員報考。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應屆畢業生、2022年畢業的統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初次就業求職期相當的留學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時限要求為2022年9月30日前。
2.在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2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2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3.委培生須經委托培養單位同意,方可報名。為確保區域內人員合理流動,衢州市域內在編教師以下人員需經工作單位同意方可報名:新進人員服務期未滿的;評優評先(含高級職稱評聘)中承諾服務期未滿的。
三、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愿意履行教師義務,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思想政治素質好,身心健康。
2.年齡35周歲以下為1986年7月29日后(含7月29日)出生。
3.工作經歷是指2022年7月29日前累計的從業工作經歷;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或專業工作經歷。
4.按照崗位設置政策規定,對具有相應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人員,進入單位后應根據單位崗位情況進行聘任,若不愿高職低聘的,不得參加報考。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招聘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發布招聘信息、組織報名、資格審查、公布核減崗位、筆試、面試、體檢及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發布招聘信息
2022年7月20日通過衢州教育網(網址:http://jyj.qz.gov.cn/)、衢州學院網站、衢州市實驗學校教育集團公眾號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過程相關信息在衢州市實驗學校教育集團公眾號公布,請報考者及時關注。請注意個人信息填寫準確、全面,聯系電話保持通話暢通,以便招聘過程中及時聯系。
(二)組織報名
1.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形式。
時間:2022年7月28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2022年7月29日上午8:30-11:30
地點:衢州市實驗學校教育集團菱湖校區初中部原六年級教學樓
報名需填報材料:
(1)填寫《衢州市實驗學校教育集團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
(2)身份證(正反面)、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或相應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等報名資格審核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3)如專業不符請提供2年及以上相關從教經歷證明蓋章版原件。
2.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2022年7月28日。
資格審查由用人單位在衢州學院指導下實施。
(三)公布核減崗位
本次招聘按不低于1:3比例開考,資格審核符合條件人員不足開考比例的崗位,招聘計劃將相應核減。
(四)筆試
筆試時間初定為2022年7月31日上午。報考人員憑本人有效期內第二代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參加筆試,詳情請關注筆試公告。因疫情影響,可采用線上形式進行。
筆試科目為《教育類公共知識》和《專業知識》,兩科合計滿分為100分,其中教育類公共知識滿分20分,專業知識滿分80分。公共知識主要測查應考人員對教育學、心理學、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教學法規、時事政治、班主任工作等知識的掌握和運用能力。專業知識主要測查應考人員的學科專業知識和學科教學知識。本次考試不另行發布考試大綱。
筆試的命題、考務工作由衢州學院與衢州市實驗學校教育集團統一組織實施。
筆試成績在筆試后15天內公布。
(五)領取面試通知單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需求人數一定比例(小學語文教師崗位和小學數學教師崗位按1:2比例,小學科學教師崗位按1:3比例)確定入圍參加面試對象,入圍成績末位有多人同分的,一并入圍面試。入圍人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參加面試對象。缺考、筆試成績為零分或在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被取消成績者,不得入圍面試。
入圍面試通知將在衢州市實驗學校教育集團公眾號發布,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并及時登錄查詢。面試開始前48小時內,報考人員確認不參加面試的,相關崗位不再遞補。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領取面試通知單時間、地點、形式:另行通知。
面試面試形式:以學科課堂教學方式考察考生的教學能力。
參加面試人員憑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和有效期內第二代身份證,按面試通知書載明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準時參加面試。未準時到達規定地點、或不能及時提供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和有效期內第二代身份證參加面試的,視作自動放棄面試,相關崗位不遞補。
若疫情影響無法進行線下面試,可以采用線上面試,相關要求在考務手冊中明確。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核。
面試工作由衢州學院會同衢州市實驗學校教育集團統一組織實施。
(七)體檢、考核
1.確定體檢、考核對象。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考試總成績,總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數。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各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核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總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筆試總成績再相等的,以專業知識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如遇再相等的,可進行加試。
2.體檢、考核工作由衢州學院會同衢州市實驗學校教育集團組織實施。
3.體檢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文件規定執行。行業有特殊體檢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4.考核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及衢委辦〔2007〕90號文件要求,結合事業單位招聘的基本條件和用人單位招聘崗位要求的具體條件和標準執行。按照《關于印發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的通知》(發改財金〔2016〕141號)要求,查詢入圍考核對象的社會信用記錄。考核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5.體檢、考察實施前,若國家、省出臺新規定,按新規定執行。
6.入圍考核名單公布后至辦理聘用手續期間,相關人員放棄資格的,記入誠信檔案庫。
(八)公示、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衢州學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決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遞補。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應屆畢業生、2022年畢業的統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初次就業求職期相當的留學人員不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向招聘單位提供報考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原則上取消聘用資格。
因報考人員放棄體檢、考核,或體檢不合格、考核結論不宜聘用的、不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報考所需相關證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在報送結果核準材料前放棄聘用資格的,由招聘單位在相應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擬聘用人員經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聘用后出現缺額的,或者在次年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公告發布時,尚未進行遞補公示的,不再遞補。
確定聘用人選后,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實行聘用制管理。擬聘用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視作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辦理報到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原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入圍面試須書面報告所在單位,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由本人與所在單位協商解除聘用關系)后,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聘用手續。
本次招聘的人員,聘用手續辦完后,需與用人單位簽訂約定為期五年的服務期協議,除法律、法規和規章等規定外,服務期內聘用人員不得調離原單位。
五、其他注意事項
1.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在整個招聘過程中,要主動接受社會公眾、新聞媒體和紀檢檢察機關監督,嚴肅考風考紀,杜絕徇私舞弊的現象。
2.各崗位所列的學歷專業范圍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崗位特點參照教育部相關專業目錄、2022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參考目錄等進行設定。部分專業涉及名稱更改的,新舊專業可認定為同一專業;專業名稱不一致,但所學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應聘,并以招聘學校審核意見為準。研究生學歷報考者,本科或研究生專業符合的均可報考,研究生專業以大類為準。個別難以明確的,由衢州學院商招聘學校予以確認。對報考崗位、學歷、所需專業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聘學校聯系。
3.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公開招聘過程。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報考資格且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4.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5.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衢州學院及衢州市實驗學校教育集團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針對本次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6.報考人員對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衢州市實驗學校教育集團(辦公室,電話:0570-2910019)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7.在公開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詳見附件3),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1:衢州市實驗學校教育集團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
附件2:2022年衢州市實驗學校教育集團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docx
衢州學院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