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北荊州洪湖市城區事業單位選聘20人公告
洪湖市2022年度城區事業單位公開選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有關規定,按照《洪湖市城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選調辦法 (試行)》(洪人社發〔2021〕9號)和市委編辦批復的2022年度全市事業單位人員調動用編計劃,按照《洪湖市2022年度城區事業單位公開選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實施方案》(洪人社發〔2022〕13號)的有關要求,為推進城鄉事業單位之間工作人員交流,現面向本市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公開選聘20名城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聘崗位
共20個崗位(詳見附件1)。包括市委宣傳部網信中心6個;鄉村振興信息監測中心崗位5個;重點項目服務中心4個;醫療保障服務中心2個;政府投資審計中心1個;湘鄂西蘇區革命烈士陵園管理處1個;退役軍人服務中心1個。
二、公開選聘范圍及條件
(一)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不含教育、衛生系統)在編在崗人員。
(二)教育、衛生系統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管理崗位人員。
(三)符合選聘單位要求的其他條件,具體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洪湖市城區事業單位2022年度公開選聘崗位一覽表》。
(四)以下人員不得參加選聘: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正在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曾因貪污、挪用、行賄受賄、泄露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約定的首輪服務期未滿的;有法律、法規和其他規定不得參與選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選聘工作程序
(一)發布選聘公告(7月22日)。在洪湖市人民政府網站、人社局微信公眾號和融媒體中心有關媒體上發布公開選聘公告,各地、各部門面向本地本部門廣泛宣傳發動。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7月25日至8月5日)。
1、報名時間:2022年7月25日至8月5日期間工作日8:30-12:00、15:00-18:00。
2、報名方式:到選聘單位主管部門人事股現場報名,聯系人、聯系電話詳見附件1。
3、報名者需提供的證件:①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②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和學歷認證報告;③《洪湖市城區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
4、資格審核貫穿選聘全程,報名人員應誠信報考,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如因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信息填寫錯誤而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承擔,對偽造證件、材料、填報內容虛假等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或選聘資格,并移交市紀監部門查處。
5、市人社局對報名人員相關材料進行復審,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準予參加公開選聘。
(三)組織考試(8月13日)。
1、考試時間地點。
時間:2022年8月13日上午9:00-11:00。
地點:在洪湖市雙語實驗學校(洪湖市希望路1號)組織筆試。
2、考試形式與內容。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選拔。筆試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3、比例設定。筆試不設開考比例限制。報名考生與選聘崗位比例大于1:1的,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考察人選;報名考生與選聘崗位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考生筆試成績須達到所有參加筆試的考生的平均分。
(四)組織考察。市人社局會同相關部門組成考察組,對擬選聘對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包括報名資格條件和個人在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現實表現,調閱個人上一年度年度考核評分情況和年度考核結果。
(五)調劑補充。第一輪考察工作結束后,對于無人報名或沒有符合條件考生的選聘崗位,從其他落聘但達到所有考生筆試成績平均分的考生中,按照其筆試成績的高低依次進行選崗補充,并再次進行考察。對于考察不合格的,按照上述辦法再進行補充調劑。
(六)選聘公示。經選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黨組織對考察情況進行集體研究后,向市人社局書面呈報擬選聘人員名單及相關工作情況。市人社局審核同意后,在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或洪湖人社官方微信上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選聘人員的崗位、基本情況、舉報電話等有關內容。公示時間為7天。
(七)辦理調動手續。公示期滿無異議后,通知擬選聘對象到相關崗位工作。試用期(3個月)滿后,選聘對象能勝任選調崗位工作的,選聘單位黨組織集體討論決定擬選聘人員,向市人社局呈報擬選聘人員的有關材料,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四、注意事項
(一)按時到達考場。參加筆試的考生務必在8月13日上午8:30準時到達考場,按照防疫檢測、候考準備有序參加考試。凡是遲于當日8:30的,取消其考試資格。
(二)帶齊相關證件材料。考生需要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筆試準考證,在考場入口處和考室接受檢查核對。人員與證件材料不相符的,作為違紀處理;證件材料不齊全的,不得進入考場。
(三)紀律要求。
1、手機等通訊工具關閉后交考場工作人員統一保管或放在指定位置,否則按違紀處理。
2、考生姓名、準考證號等信息務必填寫在指定欄目,不得填至其他區域或做其他標記,否則,考試成績作廢。
3、嚴格遵守考試時間,按照考試鈴聲或監考人員指令提筆答題、交卷。
4、恪守考試紀律,考試期間嚴禁交頭接耳、夾帶舞弊,一經發現作違紀處理,考試成績作廢。
5、自覺遵守考試秩序,尊重監考人員和考場工作人員,服從工作人員指揮和安排。
(四)防疫要求。根據當前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考生均須佩戴防護口罩到達考試地點,須提供考試前48小時內的核酸檢測陰性結果報告;旅居國(境)外回國的人員,要提前14天以上入境,嚴格遵守國內各地疫情防控規定,需實施14天隔離健康觀察,實行兩次核酸檢測,并提前一天如實向洪湖市人社局(聯系電話:0716-2216865;18627267822)報告。否則,不得參加考試。對不服從防疫工作安排的,將直接取消面試資格。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將依法追究相關當事人的直接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