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宿遷市市屬相關部門招商服務中心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2人公告
宿遷市市屬相關部門招商服務中心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公開選調12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選調對象
面向全市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二、選調崗位
市屬相關部門事業單位各招商服務中心招商工作人員。(詳見崗位表)
三、選調條件
(一)報名條件
1. 政治堅定,堅決擁護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較強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服務意識、紀律意識、創新意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 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3.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年齡35周歲及以下,根據部分崗位需求,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
4. 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 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 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 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4. 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未滿3年的在編在崗人員;
5. 尚在試用期的;
6.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步驟程序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公告。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報名人員按要求如實填寫《宿遷市市屬相關部門招商服務中心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詳見附件1),并將《報名登記表》電子版和紙質版2份、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畢業證書復印件、兩寸近期免冠證件照電子版和紙質版2張報送至招聘單位(聯系方式詳見《崗位簡介表》),各招聘單位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
報名時間:2022年7月26日—8月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報名地點:宿遷市發展改革委610房間(宿遷市宿城區太湖路181號人防大樓);宿遷市科技局432室(宿遷市洪澤湖路130號);宿遷市工業和信息化局406房間(宿遷市太湖路181號);宿遷市農業農村局701人事處(宿遷市太湖路67號);宿遷市商務局1102房間(宿遷市洪澤湖西路1號);宿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304房間(宿遷市洪澤湖路730號)。
(二)考試
由市人社局會同各招聘單位共同組織實施。
1. 時間地點。考試時間地點根據實際報名情況確定。
2.開考比例。報名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按照實際報名人數開考。
3.考試形式。根據選調崗位需求及報名情況,設置考試內容和確定考試形式。
4.考試合格線。考生考試成績不低于卷面分的50%為合格,否則,取消其進入下一階段程序的資格。
(三)體檢考察
1.體檢。體檢工作由宿遷市人社局統一組織,體檢時間另行公告。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人選確定。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2.考察。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單位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考察對象個人信用、違法犯罪記錄等情況納入考察范圍。考察采取廣泛聽取意見、查閱干部檔案、核實身份證明材料等方式進行,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作出考察結論。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群眾公認度、與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重點考察道德品質、工作能力和工作實績。
(四)公示和聘用備案
考察結束后,招聘主管部門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報送市人社局。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發布公告的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門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反映的問題經招聘主管部門查實后影響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門取消聘用資格,并由其黨組集體研究決定是否遞補。
五、紀律與監督
本次選調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按規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組織實施,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選調工作接受紀檢機關和社會的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考生應注意: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所有環節中存在的各種違紀違規(含不誠信)行為,按規定記入全國統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或長期記錄,并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國家人社部令第35號)予以懲戒。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其他事項
(一)公告發布。本公告由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各招聘主管部門共同發布。
(二)責任分工。招聘主管部門負責對報考條件、考試內容、證明材料等各類政策的解釋,按照本公告的規定組織實施公開招聘各個相關環節的工作,并承擔相應責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公開招聘工作的綜合管理部門,按規定搭建統一的集中公開招聘平臺,依法依規履行指導、監督、查糾職能,建立公開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監督糾偏機制,受理舉報投訴,按規定程序組織查處違法違紀違規行為。
(三)政策口徑。專業設置、年齡、工作經歷等相關政策口徑如下:
1.專業設置。招聘條件中 “專業”的設置目錄為《江蘇省202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專業條件中還包括部分未列入專業參考目錄,但有院校開設,并且有事業單位需要的專業。
2.年齡計算。18歲以上指2004年8月2日及以前出生;年齡35周歲以下,指1986年7月26日及以后出生;年齡40以下,指1981年7月26日及以后出生。
3.工作經歷。“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日期為2022年8月31日。“工作經歷”的起始時間,以合法有效的錄(聘)用審批表、勞動(聘用)合同等證明材料中填寫的時間為準。
4.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招聘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可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或者部門的資格。
5.除崗位表中另有規定外,所有招聘崗位錄用后最低服務期限3年。
政策咨詢電話:
0527-84363506(宿遷市發改委)
0527-84358595(宿遷市科技局)
0527-84338542(宿遷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0527-82289027(宿遷市農業農村局)
0527-80902527(宿遷市商務局)
0527-84359859(宿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監督電話:0527—84359053(宿遷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