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廣東汕頭市委政策研究室招聘機關聘用人員公告
中共汕頭市委政策研究室2022年公開招聘機關聘用人員公告
根據《汕頭市市直機關聘用人員和事業單位購買服務人員管理辦法》(汕機編辦發〔2019〕6號)等有關規定,因工作需要,擬公開招聘機關聘用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財務工作及后勤保障輔助人員1名。
二、招聘崗位資格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無犯罪記錄;
3.熱愛本職工作,工作責任心和組織紀律性強;
4.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要求:
(1)研究生:A020203財政學(含∶稅收學)、A020204
金融學(含∶保險學)、A120201會計學、A120202企業管理(限:財務管理);
(2)本科:B0202財政學類、B0203金融學類、B120203會計學、B120204財務管理。
5.年齡在30周歲以下(即1991年8月12日以后出生);
6.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以及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試用期、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
2.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人員;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人員;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規違紀行為的人員;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本次聘用人員為機關聘用人員,待遇標準按照《汕頭市市直機關聘用人員和事業單位購買服務人員管理辦法》(汕機編辦發〔2019〕6號)執行。目前新聘人員薪酬標準3750元/月(如果出現政策調整,按新政策執行),按照汕頭市城鎮企業職工社會保險制度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享受相應待遇,并繳存住房公積金。連續聘用年限每滿兩年且聘用年限年度考核合格的,晉升1個檔次薪酬標準。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通過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s://www.shantou.gov.cn/hrss/)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時間、方式和要求
1.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12日18:00
2.報名方式:采用網上報名(電子郵箱:stswzysrmk3@126.com)
3.報名需提交的相關資料掃描件:
(1)按要求內容認真填寫《中共汕頭市委政策研究室公開招聘機關聘用人員報名表》(附件1),表格需附照片,并在本人承諾簽名處親筆簽名后掃描(需同時提供可編輯word版及掃描件,填寫內容應保持一致);
(2)本人有效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在同一頁);
(3)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正面證件照電子版,戶口本(戶主頁和本人信息頁復印在同一頁)、畢業證等崗位要求的報名資料;
(4)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的,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5)能證實2年及以上工作經歷有關佐證材料(包括社保證明、勞動合同或工資證明)。
以上材料匯總、壓縮成文件包以“報考單位+姓名”命名發送至郵箱。
4.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為準,在報名填寫專業時須按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如實填寫。
報考人員應按《廣東省202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中的名稱和代碼選擇相對應的崗位報考。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考崗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報考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考。例如,專業目錄中的“企業管理(含: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A120202)”,某崗位設置為“企業管理(限:財務管理)(A120202)”,則此專業中財務管理方向的報考人員方可報考,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方向的報考人員不可報考。除專業目錄中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舊專業后面注明“部分”的,所對應的專業名稱及代碼均可報考。
(3)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對所提供報名等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若有虛假,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三)資格審核
1.初審。汕頭市委政研室組織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條件及報考崗位具體招聘條件進行初步審核,并在報名截止后5個工作日內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向報考人員反饋審核結果。準考證將發送至報考人員報名表中填寫的電子郵箱,應聘人員通過郵件的方式對是否參加筆試(或面試)進行確認。
2.復審。面試前將采取現場審核的方式對考生進行資格復審。報考人員須提供上述報名材料原件(原件核驗后當場退回),對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或崗位要求的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復審結束之日前補全的,或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核結果的,取消考試資格;對資格復審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列入面試人員名單,資格復審后發放面試通知書。復審地點在汕頭市海濱路8號市委機關大院1號樓二樓市委政研室人事秘書科,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3.資格審核貫穿整個招聘過程。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提供虛假報名材料,一經核實,取消報考資格,直至追究相關責任。
(四)考試方式和時間
考試方式為筆試加面試或直接面試。當報名人數超過30人時,則該崗位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當報名人數小于等于30人時,則該崗位采取直接面試的方式。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時間為1小時,主要考核考生業務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等。
筆試時間、地點及須知將根據防疫情況和單位實際具體確定,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考生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參加筆試。
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
筆試成績將在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汕頭市委政研室張榜公布并通知考生。
應聘人員對自己的筆試分數有疑問的,可以在分數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在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下載并填寫《應聘人員查分登記表》,送汕頭市委政研室申請查分。每個應聘人員只能申請查分一次。
分數核查的范圍限于:
(1)主觀題卷面有無漏評,分數的計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誤;
(2)客觀題答題卡作答而無考試成績的;
(3)有違紀、違規、異常記錄的。
汕頭市委政研室應當在收到查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作出書面答復。經核查需要更改分數的,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更改公布分數并通知所涉及的應聘人員。
2.面試
在筆試合格的考生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對象按擬招聘崗位人數的1:3比例確定,不足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內容考察考生的綜合能力、專業能力、舉止儀態等。
面試時間和地點將根據防疫情況和單位實際具體確定,面試時間和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考生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
如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則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汕頭市委政研室張榜公布并通知考生。
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數,尾數四舍五入)。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錄取。
3.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如采取直接面試的方式,則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依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名次。如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給分仍然相同的,汕頭市委政研室另組織一場考試確定名次。
考試總成績和入圍體檢人選名單將在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汕頭市委政研室張榜公布并通知考生。
(五)體檢
體檢工作由我單位組織實施,在指定醫療機構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體檢的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負責。
(六)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在汕頭市委政研室張榜公布并通知考生。考察工作由我單位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考察的主要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情況,對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考察結束后,對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七)公示和聘用
1.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汕頭市委政研室張榜公示(7個工作日)并通知考生。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我單位按《汕頭市市直機關聘用人員和事業單位購買服務人員管理辦法》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勞動合同。
2.因應聘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擬聘人員放棄聘用,或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在考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期限截止為擬聘人員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
五、其他事項
(一)考生必須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若有虛假,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二)考生應留意相關郵件、短信及電話通知,及時查閱成績及有關公告,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參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四)本次考試《疫情防控須知》以及《疫情防控承諾書》將通過電子郵箱發給考生。因疫情影響導致本次招聘工作時間調整的,或者疫情防控有新要求的,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時通知考生,請考生及時關注、嚴格執行、理解支持。
(五)本次公開招聘由中共汕頭市委政策研究室組織實施,由中共汕頭市委政策研究室機關紀委實施全程監督。
(六)本公告由中共汕頭市委政策研究室解釋。
六、聯系部門、監督部門及電話
聯系部門及電話:中共汕頭市委政策研究室人事秘書科,0754-88271028。
監督部門及電話:中共汕頭市委政策研究室機關紀委,0754- 88459361。
附件:
1、中共汕頭市委政策研究室公開招聘機關聘用人員報名表.doc
中共汕頭市委政策研究室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