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平涼市涇川縣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涇川縣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涇川縣人民法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7名(其中女性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
2.堅持“擇優錄用”的原則。
二、招聘條件
(一)聘用制警務輔助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遵紀守法;
3.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復員、退伍軍人和有輔警工作經歷者可放寬至高中學歷);
4.要求年滿20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計算截止至1987年7月30日),身高(男性為1.70m以上;女性為1.65m以上;)雙眼裸眼視力為4.5以上,無明顯的紋身、疤痕;
5.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警校畢業生、退伍軍人、有輔警工作經歷者優先錄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免于刑事處罰的人員;
2.受過行政拘留或治安管理處罰的人員;
3.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4.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在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考或公務員招考中或其他國家考試中被招考(考試)主管部門認定有舞弊行為的人員;
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8.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人員;
9.本人或近親屬參加或曾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人員;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招錄的人員;
11.其他不適合從事司法輔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發布
請考生登錄涇川縣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獲取《涇川縣人民法院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報名表》并按要求填寫。本次招聘采取現場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報名(報名人數低于招聘人數的,可以適當延長報名時間)。現場資格審查合格的,進入筆試環節。筆試名單及準考證信息將在涇川縣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公布,請報名人員隨時關注涇川縣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
(二)現場資格審查
1.現場資格審查時間:
2022年8月1日-8月10日9:00—11:00;15:00—17:00;
2.現場資格審查地點:
涇川縣人民法院(城北新區站前路2號)五樓政治部辦公室(門牌號:501)。
3.現場資格審查所需材料如下:
(1)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在一頁上);
(2)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疫情防控健康碼(綠碼)(右下角簽名);
(4)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張(無底色要求)。
以上所需材料準備不全者或非本人參加資格審查的,不予接受現場資料審驗。
資格審查合格但不能參加考試者視為自動放棄。
4.聯系電話:0933-5985307
(三)筆試
1.筆試考試,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滿分100分。未達到筆試及格線的考生不允許進入下一輪。
2.原則上以招聘計劃1:2的比例,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面試人員,若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者,可同時進入下一輪。
3.筆試時間、地點:以筆試考試通知為準。
(四)面試(體能測試)
1.面試前,因應聘人員自愿放棄、資格審查不合格或弄虛作假被取消面試資格及其他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將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遞補。(筆試及格線以下的不進行遞補)。
2.報考警務輔助崗位需要加試體能測試,其中筆試成績占40%,面試和體能測試成績各占30%,即: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30%+體能測試×30%。體能測試標準在公布面試(體能測試)名單時一同發布。
3.面試時間、地點以通知為準。
(五)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并列者,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如面試成績也并列,采取面試加試的方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因體檢不合格、自愿棄權、弄虛作假等被取消應聘資格及其他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按照總成績進行遞補。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要提供無犯罪證明,由用人單位組織對其進行考察,并對被考察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中發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并將結論及依據明確告知被考察人員。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因考察不合格、自愿棄權、弄虛作假等被取消應聘資格及其他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遞補。
(七)公示與聘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將在涇川縣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簽訂聘用合同。
四、工資福利待遇
工資標準為人均2400元/月(基礎工資2000元+績效工資400元)。所聘人員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滿經涇川縣人民法院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單位不提供住宿)
五、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全程由院監察室負責監督。報考人員有弄虛作假、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發現,均取消其考試或應聘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人社部門備案;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防疫要求
1.考生應提前申領“健康新甘肅”綠碼,考前應避免與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中高風險區域人員接觸;避免去人群流動性較大、人群密集的場所聚集,做好自我防護。
2.對“健康新甘肅”綠碼、核酸檢測報告及診斷證明等的真實性負責,自愿承擔因不實行為應承擔的相關責任并接受相應處理。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送診等情節嚴重的,取消考試資格,并記入誠信記錄,如有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七、其他事項
1.應聘人員自報名至擬聘用人員公示(面試、體測、體檢、考察)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并及時關注相關公眾號信息,因個人原因未能參加面試、體檢、辦理有關手續等招聘環節的,視為放棄應聘資格。
2.本次考試全程按照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執行,如因疫情原因推遲,另行通知。
3.其他未盡事宜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