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內蒙古烏蘭察布市事業單位招聘931人簡章
來源: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網
2022-07-29 09:23:01
烏蘭察布市2022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工作需要,為保證烏蘭察布市2022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順利進行,制定本簡章,請應聘人員務必認真閱讀本簡章。
一、招聘計劃
(一)本次公開招聘計劃聘用931人,招聘崗位及人數詳見附件《烏蘭察布市2022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以下簡稱《崗位需求表》)。其中,部分崗位定向招聘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大學生退役士兵(以下簡稱“項目人員”);部分崗位招聘“蒙漢兼通人員”。
旗縣市區部分崗位實施“縣招鄉用”,使用旗縣市區本級空余事業編制用于為蘇木鄉鎮補充工作人員,招聘人員在蘇木鄉鎮至少服務3年。
(二)“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人員、高校畢業生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人員、面向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選拔儲備高校畢業生計劃人員;自治區教育廳牽頭組織的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自治區團委牽頭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
“大學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國家規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在報名開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學生士兵。
“蒙漢兼通人員”是指:會說會寫并熟練運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和蒙古語言文字的人員。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5.年齡要求不超過35周歲(1986年7月28日以后出生);
6.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7.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應聘人員學歷、學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2年7月31日。其他條件的取得時間要求為公開招聘報名開始日前(含《崗位需求表》中要求的資格條件)。
(二)對于定向招聘“項目人員”的崗位,要求應聘人員須為報名開始日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或在報名開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學生士兵。
凡是到報名開始日,“項目人員”服務期滿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畢業證的,從畢業時間算起)超過3年或被錄用為公務員(含參公單位工作人員,下同)、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的,不能再應聘“項目人員”崗位。
(三)按照《教育部辦公廳等五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教研廳函〔2019〕1號),自2017年起入學,由國家統一下達招生計劃,且取得學位、學歷證書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具有同樣報考資格。
(四)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畢業生在參加事業單位招聘等方面與普通高校畢業生享受同等待遇。在符合專業等其他條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本科的崗位,高級工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專科的崗位。
(五)面向社會招收的住院醫師如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其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的,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經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按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其中,住培合格證書中的培訓專業原則上應當與招聘崗位的專業或類別要求相一致。報名時,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與崗位要求專業須一致。
(六)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在讀普通高校專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22年應屆畢業生);
2.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聘用合同期限未滿的烏蘭察布市事業單位列編招聘、引進人員;
4.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7.現役軍人;
8.應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崗位的人員;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報名與資格初審
(一)報名
1.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應聘人員直接登錄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中心(網址:http://www.wmpta.org.cn)進行網上報名。
2.報名時間:
(1)第一階段“蒙漢兼通”崗位、“項目人員”崗位報名時間:2022年8月9日9:00至8月10日18:00。
(2)第二階段“普通崗位”報名時間:2022年8月15日9:00至8月18日18:00。
3.應聘人員須用本人身份證報名,且報名與參加筆試、面試時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4.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簡章》和《崗位需求表》中的有關報考要求和資格條件,對照個人情況認真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報考。本次公開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名稱及專業代碼依據教育部頒布的高校專科、本科、研究生目錄設置。對現行專業目錄中未能完全涵蓋的一些高校自設專業、新興學科、國外教育學科等,應聘人員也要如實填寫,以便資格審查人員初步判斷是否符合崗位的專業要求。
專業審核以應聘人員畢業證上標注的專業進行審核。本次公開招聘應聘人員畢業證上標注的專業應與所報考崗位需求專業一致。(溫馨提示:資格復審、考察環節還要作深入、具體審核,請應聘人員認真對待,慎重選擇報考崗位)。
5.報名時,應聘人員須按要求在網上簽署考試誠信承諾書并填寫《報名登記表》相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數碼彩照(應聘人員須按照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中心網發布的《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信息網網上報名操作流程圖文說明》進行操作,下載并使用“報名照片處理工具”對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進行檢驗和處理,檢驗合格后上傳)。應聘人員須完整填寫學習經歷和工作經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所讀院校、院系、專業;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所從事的主要工作),否則,將不予審查通過。
6.應聘人員在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審核”(不提交審核不進入審核流程),提交后將無法修改信息。
7.應聘人員須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情節嚴重的,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8.報名期間,應聘人員可實時查詢各崗位報名人數情況,根據各崗位報名人數情況選擇并填報崗位。(溫馨提示:為避免網絡擁堵,請應聘人員盡早報名。)
(二)資格初審與交費
1.第一階段“蒙漢兼通”崗位、“項目人員”崗位資格初審時間:2022年8月9日9:00至8月10日19:00;交費及打印《報名登記表》時間:2022年8月10日19:00至8月11日19:00。
特別提醒:工作人員將于8月11日9:00至17:00對資格初審情況進行全面復核,對于資格初審出現情況進行糾正,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網上資格初審情況,并保持報名電話暢通,因個人原因造成溝通不暢的,由應聘人員承擔一切后果。
交費時間截止后,“蒙漢兼通”崗位交費人數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數;“項目人員”崗位交費人數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轉為“普通崗位”重新進行報名,崗位其他條件不變。
2.第二階段“普通崗位”資格初審時間:2022年8月15日9:00至8月18日19:00;交費及打印《報名登記表》時間:2022年8月18日19:00至8月22日19:00。
特別提醒:工作人員將于8月19日9:00至8月21日18:00對資格初審情況進行全面復核,對于資格初審出現情況進行糾正,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網上資格初審情況,并保持報名電話暢通,因個人原因造成溝通不暢的,由應聘人員承擔一切后果。
3.應聘人員須登錄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中心網報名系統,查閱個人報名信息是否正確,交費狀態是否變化為“已交費”,如交費后狀態未改變,請在報名交費時間內與市人事考試中心工作人員聯系(咨詢電話詳見本簡章),否則視為放棄本次考試。交費成功后所有應聘人員都要及時打印《報名登記表》(一式五份),以備資格復審等環節使用。
4.應聘人員對《崗位需求表》中的專業、學歷、學位、其他條件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撥打咨詢電話(咨詢電話詳見本簡章)。
5.本次招聘報考費70元/人(報名費20元/人,考務費50元/人),關于減免報名費、考務費等事宜在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中心網上另行通知。
(三)本次招聘筆試開考比例為1:3(招聘崗位計劃數與實際交費人數之比)。對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減少招聘計劃數或取消開考。調整后的崗位,在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中心網上公布。
(四)報名成功的應聘人員須于2022年8月25日9:00至8月27日9:00登錄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中心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五)應聘人員參加筆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準考證。
四、筆試
(一)筆試不指定教材,筆試內容為事業單位綜合素質測評。筆試實行百分制,采用閉卷方式進行。
“蒙漢兼通”崗位試卷分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和蒙古語言文字兩部分,分值各占50%,應聘人員答題時用對應文字作答。其他崗位提供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卷,應聘人員須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應聘人員須按照規定的文字作答,不按規定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二)筆試時間:2022年8月27日9:00—11:00(具體要求詳見準考證)。
(三)根據有關規定,對蒙古族、達斡爾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應聘人員,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
(四)筆試總成績計算方法: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筆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五)筆試總成績及筆試合格分數線在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中心網上公布。
五、資格復審
(一)進入資格復審人員范圍
筆試結束后,從筆試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范圍,對于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或予以取消。同一崗位進入資格復審范圍最后一名人員筆試總成績出現并列而超過1:3比例的,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在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中心網上另行通知。
(三)資格復審將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填報個人信息(年齡、學歷學位、專業等)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等情況,一律取消應聘資格。
(四)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在規定時間結束前未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應聘人員參加資格復審時,須攜帶如下材料:
1.《報名登記表》;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畢業證和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
4.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5.報考“項目人員”崗位的應聘人員,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提供項目服務期滿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退役士兵須提供士兵退役證原件和復印件;
6.烏蘭察布市外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7.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和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五)資格復審出現崗位缺額的,按該崗位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遞補一次(以撥打擬遞補人員本人報名預留電話的方式通知三次,三次后仍無法接通或無人接聽,按自動放棄處理)。經資格復審及遞補后仍達不到1:3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
六、面試
(一)面試工作的組織及方式另行通知。
(二)“蒙漢兼通”崗位面試試卷由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蒙古語言文字兩種試題組成,應聘人員面試時用對應語言作答。其他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時須用國家通用語言作答。應聘人員須按照規定的語言作答,不按規定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三)面試實行百分制。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四)對于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其所在考場(同試題、同考官組)實際參加面試人員平均成績,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五)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40% 。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在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中心網上公布。
(六)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與考察范圍的人選。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與考察范圍的人員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并超出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以筆試總成績高低排序,筆試總成績也相同的,采取筆試方式加試。
(七)進入體檢與考察人員名單在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中心網上公布。
七、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體檢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以及國家關于公務員體檢的其他有關規定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在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中心網上公布。應聘人員因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取消其聘用資格,由此造成崗位缺額的,按該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遞補一次(以撥打擬遞補人員本人報名預留電話的方式通知三次,三次后仍無法接通或無人接聽,按自動放棄處理)。
(二)考察。市直單位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旗縣市區考察工作由本地區組織、人社部門組織實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是否牢記“三個離不開”、切實增強“五個認同”等政治要求,堅決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擋在門外。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況。應聘人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因應聘人員自動放棄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崗位缺額的,按該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遞補一次(以撥打擬遞補人員本人報名預留電話的方式通知三次,三次后仍無法接通或無人接聽,按自動放棄處理)。
八、公示與聘用
(一)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以及體檢與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中心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由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二)擬聘用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
1.應聘人員未能如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
2.辦理聘用手續前,已被其他機關事業單位新錄(聘)用的以及錄取為全日制學生的;
3.試用期間或期滿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的。
(三)公示期間發現擬聘用人員不符合聘用條件,取消聘用資格。因取消聘用資格或擬聘用人員自動放棄原因造成崗位缺額的,不再進行遞補。
(四)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新聘用人員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聘用人員,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九、其他事項
(一)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公開招聘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現應聘人員與報考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五年內不允許參加烏蘭察布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
(二)本次招聘資格復審、體檢、考察每個環節遞補只進行一次,以撥打擬遞補人員本人報名預留電話的方式通知三次,三次后仍無法接通或無人接聽,按自動放棄處理。
(三)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社會上以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公開招聘無關,敬請廣大應聘人員提高警惕,避免被誤導干擾,切勿上當受騙。
(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公開招聘有關程序、步驟、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調整,屆時將在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中心網上發布相關公告,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
(五)本次公開招聘簡章中未盡事宜及有關信息,將在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中心網上發布,請予關注。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期間要保持所留電話通訊暢通,對需要通知的個人事項,將根據應聘人員所留電話號碼進行通知,因個人原因造成信息溝通不暢而影響審查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六)本簡章由烏蘭察布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19304746001、19304746002、19304746003
監督電話:0474-8321083(烏蘭察布市紀委駐市人社局紀檢監察組)
報名電腦技術支持電話:0474-8246513(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中心)
咨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
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烏蘭察布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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