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湘西自治州州直事業單位選調65人公告
2022年湘西自治州州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湘西自治州州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一般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州人社發〔2017〕62號)和《關于印發<州直機關事業單位科級及以下人員管理規定>的通知》(州組發〔2019〕10號)等文件規定,湘西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共湘西自治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決定開展2022年湘西自治州州直事業單位(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下同)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與計劃
本次州直事業單位計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65名。具體見《2022年湘西自治州州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見附件1)。
二、選調范圍
(一)全額事業單位崗位,面向符合條件的在編在崗機關(參公)單位科員及以下,全額事業單位管理九級及以下、專技人員;
(二)差額事業單位崗位,面向符合條件的在編在崗機關(參公)單位科員及以下,全額事業單位管理九級及以下、專技人員,差額事業單位管理九級及以下、專技人員。
三、選調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工作能力強;
2.具有公開選調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專業條件和工作經歷;
3.年齡為30周歲以下指1991年7月29日后出生,35周歲以下指1986年7月29日后出生,40周歲以下指1981年7月29日后出生,45周歲以下指1976年7月29日后出生;
4.身體健康;
5.符合公開選調崗位的其他資格條件;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報考人員應取得畢業證書且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
(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新提拔或在擬調出單位工作未滿一年的;
4.尚在試用期內或未滿服務年限的;
5.新入職(指正式入編)沒有服務期的教師、醫衛等人員在本崗位服務未滿五年的;
6.近三年年度考核未達合格(稱職)等次的;
7.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選調后即構成回避關系違反《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的崗位。與州紀委州監委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州紀委州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州委巡察辦(組)及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和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得報考州紀委州監委(州委巡察辦)下屬事業單位選調崗位。
以上工作經歷等計算截止時間均為2022年7月29日。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8月10日-8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報名地點。各選調單位或其主管部門人事科(見附件2)。
3.報名方法:本次公開選調實行現場報名。報名人員須嚴格按照公告和崗位要求,選擇合適崗位報名。每名報考者限報一個崗位。報考人員報名前先填寫報名表,經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權限報縣市委組織部或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再到州選調單位或其主管部門人事科辦理報名手續。
4.報名須提交的資料
①報名表(見附件3,一式兩份、三張兩寸免冠彩色近照);
②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③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④公務員登記表或機關工作人員登記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首聘登記表等身份證明復印件;
⑤相關工作經歷(指正式入編后的工作經歷)證明和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佐證材料;
5.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工作由各選調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負責,于8月12日前完成。報考人員在報名時向選調單位提交報名需要的相關材料,提交的材料要真實、準確,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本次公開選調報考人員專業認定參照《2022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見附件4)。報考人員的所學專業未列入《2022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選調單位會同其主管部門認定并報湘西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二)考試
本次公開選調考試采取“筆試+面試”方式進行。
1.筆試
《湘西工作》編輯部“綜合(文字)”崗位筆試科目由《職業能力測試》和《寫作》組成,其他崗位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測試》,《職業能力測試》科目由湘西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寫作》科目由選調單位組織實施。領取準考證時間在湘西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另行通知,考試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公開選調計劃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未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由選調單位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可適當降低比例、相應核減或取消選調計劃,報湘西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決定。取消的選調崗位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2.資格復審與面試
筆試結束后,按照選調崗位計劃1∶2的比例,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資格復審對象。因報考人員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等造成選調崗位擬面試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公開選調計劃數與復審合格人數的比例達不到1:2的,由選調單位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可適當降低比例、相應核減或取消選調計劃,報湘西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決定。
本次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面試,由湘西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具體以發布的面試公告為準,成績按百分制計算。選調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報考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程序。
3.成績合成與排名
《湘西工作》編輯部“綜合(文字)”崗位筆試成績=職業能力測試×50%+寫作×50%。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面試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湘西工作》編輯部“綜合(文字)”崗位筆試成績相同的,按《職業能力測試》科目成績進行排名。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若出現同成績、同排名的情況影響下一環節對象的確定,需進行加試確定下一環節入圍對象。
(三)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由選調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在指定有相應資質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時間由選調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另行通知。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行業特殊要求執行。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選調資格。若體檢出現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者造成選調崗位空缺的,則按該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次數不超過一次,并報湘西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四)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作為考察對象,考察由選調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由2名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采取個別談話、查閱資料和人事檔案、實地調查、同考察對象面談等多種方式進行,重點了解考察對象資格條件和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并審查“三齡兩歷一身份”、編制性質等情況,形成書面考察材料。若考察出現不合格人選或自愿放棄者造成選調崗位空缺的,則按該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次數不超過一次,并報湘西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五)公示與調動
擬選調人員在湘西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調動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有關要求辦理調動相關手續;公示后,對反映或發現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不再進行遞補。
擬選調人員進入選調單位后,按所報考崗位的崗位類別簽訂聘用合同,確定相應的工資待遇。
五、有關要求
公開選調工作堅持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六、疫情防控要求
結合目前疫情形勢,請報考人員嚴格履行疫情防控義務,按照各階段考務工作通知要求,落實防疫措施,配合做好防疫檢查和處置等相關工作。具體要求另行公告。
七、有關咨詢電話
政策咨詢電話:0743—8222233(州人社局人才開發科)
0743—8561754(州委編辦督查科)
考務咨詢電話:0743—8222104(州人事考試院)
附件1.2022年湘西自治州州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xlsx
附件2.2022年湘西自治州州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聯系表.xls
附件3.2022湘西自治州州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附件4.2022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xlsx
湘西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