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寧夏永寧縣醫療健康總院招募鄉村醫生公告
2022年永寧縣醫療健康總院公開招募鄉村醫生公告
為切實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工作,進一步加強我縣基層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根據《自治區教育廳、人力資源和社區保障廳、財政廳、民政廳、衛生健康委、司法廳關于實施“學前教師”“城鄉社區”“鄉村醫生”“司法協理”等基層服務專項計劃的通知》(寧教學〔2022〕127號)文件精神,經永寧縣人民政府批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募基層醫療衛生工作人員,具體招募方式如下:
一、招募崗位計劃
基層醫療衛生崗位7名(永寧縣望遠鎮衛生院3名,楊和鎮衛生院2名,望洪鎮衛生院2名,李俊鎮衛生院2名,閩寧鎮衛生院2名);男女不限,服務期限為兩年。
二、招募對象
2022屆寧夏普通高校畢業生和區外普通高校寧夏籍畢業生。
三、招募條件
(一)基層醫療衛生人員要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2.普通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的醫學類、護理類專業應屆畢業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應聘:
1.受過刑事處罰人員;
2.正被司法調查的涉嫌違法犯罪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人員;
4.違反考試紀律被禁考、且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5.被列入失信人員名單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得報考人員。
四、招募程序和辦法
(一)公開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本人網上報名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現場報名:招募人員需提前填寫電子版并自行打印《永寧縣醫療健康總院鄉村醫生招募人員登記表》(附件1)。報名時須攜帶登記表和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戶口本、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在永寧縣人民醫院門診樓5樓行政辦公區總院綜合辦公室(501室)報名。
網上報名:應聘人員自行下載附件1《永寧縣醫療健康總院鄉村醫生招募人員登記表》填寫完整并上傳照片后,將永寧縣醫療健康總院鄉村醫生招募人員登記表、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戶口本、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等)原件掃描件及個人簡歷打包命名為“用人單位名稱+姓名+應聘崗位”后發送至郵箱:ynxyljkzy@163.com。
2.報名時間: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5日。
現場報名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報名要求:如實下載填寫報名表相關內容,凡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和郵件未按要求打包和正確命名的,視為無效報名;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二)招募方式
“基層服務專項計劃”基層醫療衛生崗位招募工作由永寧縣衛生健康局和縣醫療健康總院按職責分工具體組織實施,按照公開計劃、自愿報名、擇優選拔、組織派遣的方式進行。
1.首先從2022年“三支一扶”招募落選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意愿、招募條件和“三支一扶”筆試成績擇優錄取。
2.當報名人數未超過招募計劃數時,可以直接錄取。
當報名人數超過招募計劃數、且報名人數和招募計劃數比例小于等于5:1時,通過面試方式確定招募人選。
當報名人數和招募計劃數比例大于5:1時,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確定招募人選
(三)筆試及面試。
筆試及面試時間根據報名情況確定后另行電話(短信)通知。筆試和面試重點測評應聘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公共綜合素質、專業知識、業務能力等方面??荚嚳偝煽儯焦P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參加筆試考試人員為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筆試結束后,按各招募崗位面試人數與招錄名額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因放棄面試資格出現的空缺名額,在同一招募崗位由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資格復審
按分數排名確定人選后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將另行電話(短信)通知,地址為永寧縣人民醫院門診樓5樓行政辦公區總院綜合辦公室(501室)。屆時請攜帶(1)報名登記表2份,粘貼近期2寸免冠彩照;(2)有效期內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3)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學信網打印的學歷認證報告1份;(4)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1份。
(五)健康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錄用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在二級及以上綜合公立醫院進行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體檢項目,費用自理。
(六)公示
對資格復審、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永寧縣衛生健康局和永寧縣人民醫院微信公眾號和永寧縣人民醫院官網上面向社會進行為期五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間,如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問題或問題線索,可采取寫信、打電話、來訪等方式,向永寧縣衛生健康局舉報。舉報電話為:0951-8683569,來訪舉報接待室設在永寧縣衛生健康局306室。接受電話舉報和來訪舉報的時間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七)遞補
在資格復審、體檢、公示階段不符合條件或自愿放棄的,及自接到錄用通知7日內逾期不報到的,取消招募資格。出現的空缺名額按照報考者筆試面試總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招滿即止
(八)簽訂服務協議
公示期滿后與永寧縣醫療衛生健康總院簽訂2022年寧夏“基層服務專項計劃”協議書。錄用人員因身體健康或其他原因不能繼續參加服務的,應提前15日以書面形式報告服務單位,經服務單位相關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同意后終止服務。
五、薪酬待遇
(一)招募基層醫療衛生人員服務期間以每人每年4.5萬元標準給予補貼,薪酬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發放工資并繳納社會保險,所需經費由自治區財政和縣財政分級負擔,其中,自治區財政承擔30%,縣財政承擔70%。
(二)縣醫療健康總院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整服務期內基層醫療衛生人員工作單位和崗位。
(三)服務期內的基層醫療衛生人員允許參加機關事業單位、研究生等各類公開招考、招聘。
(四)基層醫療衛生人員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被機關事業單位錄用的,按其到基層服務年限計算工齡(以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期限為依據)。
(五)基層醫療衛生人員服務期滿后,自主就業的,可享受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就業指導、就業推薦等就業服務;就業困難的,可享受“一對一”就業幫扶;有創業意愿的納入創業引領行動,享受創業培訓、孵化等服務,鼓勵創辦家庭農場(林場)、農民合作社,按規定享受扶持政策。
六、其他事項
(一)招聘條件、方式、時間等若有變動和調整,以永寧縣人民醫院網站公開發布的補充公告為準。
(二)應招募人員發生違紀違規行為的取消應聘資格。
(三)應招募者報名時所留電話應保持暢通,因電話不暢通導致招聘單位無法通知相關事宜的,責任由應聘者自負。
(四)應招募崗位具體筆試、面試、體檢、資格復審的時間方式及要求由永寧縣醫療健康總院按照招募要求制定,并在永寧縣人民醫院網站、微信公眾號上發布,請相關人員予以關注查詢。
(五)本次招募工作全程由永寧縣衛生健康局參與監督。涉及本次招募工作的重大事項或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永寧縣衛生健康局研究決定。
聯系人:楊豆 聯系電話:0951-8498815
附件 2:
2022 年寧夏“基層服務專項計劃”協議書
高 校 畢 業 生 (甲方):
服 務 單 位 (乙方) :
2022 年寧夏“基層服務專項計劃”協議書
寧夏高校畢業生“基層服務專項計劃” ,堅持公開、平等、 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公開招募、自愿報名、組織選拔、統一 派遣方式,招募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從事基層醫療衛生工作,服務期滿,自主擇業。期滿考核合格后,享受有關優惠政策。為切實維護雙方的正當權益,保證“基層服務專項計劃”順利實施,雙方就相關 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 服務項目及期限
甲方自愿報名,并經擇優選拔,入選自治區 “基層服務專項 計劃”招募人選, 到 市 (縣、區) 從事服務工作。
甲方服務期限為 2 年,自 年 9 月 1 日起至 年 8 月 31 日止。服務期滿,該協議自動解除,本人自主擇業。
第二條 甲方權利
1.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正式入選自治區“基層服務專項計 劃”,在規定服務期內參加服務工作。
2.服務期間,按照每人每年 4.5 萬元(工資、社保) 標準給 予補貼,按照最低檔標準繳納社會保險,按月發放工資。
3.服務期間,享有與乙方正式工作人員同等的工作和法定節 假日休息權利。允許參加機關事業單位、研究生等各類公開招考、招聘。
4.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被機關事業單位錄用的,按其到基層 服務年限計算工齡(以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期限為依據) 。
第三條 甲方義務
1.保證本人參加 “基層服務專項計劃”招募提供的相關資料 的真實性。按照要求的時間和地點報到,除不可抗力因素,不得 以任何理由拖延。
2.服從乙方的工作安排,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3.服務期間,尊重當地民風民俗,搞好民族團結;遵守國家 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自覺接受乙方及上級部門的管理和監督, 遵守服務單位的規章制度。
4.服務期間,因身體健康原因不適宜繼續參加工作或采取其 他形式就業的,應提前15 天向乙方提出申請,經服務地“基層 服務專項計劃”招募相關部門批準備案后,解除協議,終止服務, 并停止計發各項補貼。
5.服務期間, 參加乙方的工作考核,按要求進行年度總結。 離崗時做好相關的工作交接手續,及時辦理離崗手續,終止服務。
第四條 乙方權利
1.按照自治區 “基層服務專項計劃”相關規定和本單位的規 章制度,對甲方進行工作指導和日常管理。
2.按照有關規定,對甲方進行工作考核和鑒定,并向服務地 “基層服務專項計劃”招募管理部門提出甲方工作考核的評定意見。
3.甲方服務期間因違反法律政策規定造成惡劣影響的,或服 務期間考核不ラ格的,或因其它情況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報服務地“基層服務專項計劃”招募管理 部門備案后,甲方退出服務并不再享有本協議書第二條約定的各 項權利。
4.根據甲方工作表現, 向服務地“基層服務專項計劃”招募管理部門提出表彰或處分的建議。
第五條 乙方義務
1.為甲方安排合適的工作崗位,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確保甲方享有與本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同等的工作和法定節假日休息權利。
2.服務期間,甲方遇到工作和生活困難問題時,給予力所能 及的幫助。
3.做好甲方服務期間的安全保障工作。甲方發生意外或傷病時,妥善處理,并及時報告服務地“基層服務專項計劃”招募管理部門。
4.按照有關規定,完成服務地“基層服務專項計劃”招募管 理部門交辦的其他各項任務。
第六條 本協議生效期間,因甲方非工作原因及其他個人原 因造成的傷害、損失,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處理,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個人承擔。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及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 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各持一份,服務地“基層服務專項計劃”招 募管理部門備案一份。甲方服務期滿后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九條 雙方對本協議事項發生爭議時,可通過協商解決。 協商仍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按照有關法律途徑解決。
甲方(簽字) 身份證號:
個人聯系方式(手機) :
乙方(簽章) 單位負責人:
協議簽訂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