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揚州市市級機關黨群服務中心招聘計劃內編外用工人員簡章
揚州市市級機關黨群服務中心公開招聘計劃內編外用工人員簡章
根據工作需要,經上級部門批準,按照有關規定,市級機關黨群服務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計劃內編外用工人員。特制定簡章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四)符合《揚州市市級機關黨群中心計劃內編外用工人員崗位條件簡介》(以下簡稱《崗位簡介》,附后)中崗位所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五)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年齡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2年8月1日至2004年8月1日);
(六)符合招聘簡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機關或企事業單位開除公職的人員和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人員與本單位工作人員,參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存在回避關系的,不得報考。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進行。招聘過程中將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應聘人員須認真遵照執行防疫動態最新要求。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2022年8月2日9∶00-8月4日17∶00;
2、報名方式
采用網絡方式進行,不接受現場報名。應聘人員自行登陸揚州市就業創業服務網(http://hrss.yangzhou.gov.cn/yzjycyfww/jiuye_index.shtml),下載并填寫《揚州市市級機關黨群服務中心計劃內編外用工人員報名表》(附件2),及個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電子照片,并發送到指定郵箱(2695406297@qq.com),同步上傳有效期內身份證(正、反面)、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及戶口簿(戶主頁和報名人員頁)材料掃描件。電子郵件標題請注明:姓名+手機號。
報名咨詢電話:0514-87342609
3、資格初審
報名結束后,按照公布的招聘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準予參加筆試。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的比例不低于1:3,達不到這一比例則相應推遲報名結束時間,并在相應網站公布。資格審查通過人員準考證領取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年齡、學歷、專業等報名信息,所填信息須與本人所持有效證件、證書等保持一致。提供虛假報考信息及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考試資格乃至聘用資格等。
(2)報考人員要求具備一年以上工作經驗,并且最低服務年限不低于兩年。
(3)報名前,請務必認真閱讀本簡章、《崗位簡介》等,弄清具體規定,遵循相關要求,準確填報信息。
(4)根據疫情防控的相關要求,報名人員應持續關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勢和我市防控最新要求,嚴格遵守疫情防控有關規定,積極配合疫情防控有關工作安排。應聘人員應認真填寫《疫情防控登記表》《健康申報及承諾書》(附件3),彩色打印,手寫簽名,于領取準考證當天主動交給工作人員。
(二)筆試
1、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行政職業能力測驗,采用百分制計分。
2、筆試日期:具體考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考生應按照筆試準考證上確定的具體時間和考點及有關要求參加筆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身份證必須與報名時所使用的身份證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相一致,否則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三)面試人選確定和報考資格復審
1、面試人選確定。按招聘崗位計劃數3倍的比例(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為準),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含同分并列者),并在揚州市就業創業服務網上公布。
2、報考資格復審。面試前,對面試人選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報名者應提供招聘簡章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因復審不合格等出現缺額時,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含同分并列者)。為確保面試工作順利進行,面試人選遞補及有關工作須在面試前3天截止。
應聘人員對本人資格復審未予通過有異議的,可在接到復審結論之日起3個工作日進行陳述、申辯。
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以及其他筆試成績排名較前的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保持報名時所填聯系方式的暢通,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面試
結構化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考生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否則不得進入體檢環節。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本次考試(筆試、面試)均不指定復習教材(輔導用書),不組織、也不指定任何機構組織考前培訓,不收取任何費用。
(五)體檢
符合上述“(四)面試”有關最低合格標準的人員:按其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合成總成績。
根據入圍考生考試總成績,將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其中該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該成績仍然相同,則另行增加筆試并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規定執行。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的考察工作由揚州市市級機關工委有關考察(政審)規定組織實施。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現計劃缺額時,均按該崗位入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察結束后,將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相關網站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
(八)聘用管理與薪酬待遇
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實行試用期。獲準被聘用的人員如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聘用協議)或存有其他人事勞動關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處理。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
相關待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三、紀律與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設立監督舉報電話:0514-87893275。
四、注意事項
(一)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和考試費。
(二)應聘人員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應聘人員學歷以實際取得的畢業證書為準,專業以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為準,資格證書以已經取得的有效證書為準。學歷須能夠在學信網驗證。
(三)此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四)應聘人員需使用本人手機號碼和身份證號碼報名,因未如實填寫報名信息、由他人代報名、偽造報名信息、填寫信息有誤、信息與本人所持證明材料不一致以及超過報名時間,造成報名不成功或影響招聘的,責任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應聘人員應保持通信暢通,以便接收通知。因手機通訊不暢無法聯系、屏蔽群發短信、無故掛斷電話、不接聽電話、未及時查收短信、聯系方式變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約定時間參加招聘相關環節的,責任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五)本崗位最低服務年限為兩年。
本簡章由揚州市市級機關工委負責解釋。
附件1:揚州市市級機關黨群服務中心計劃內編外用工崗位條件簡介.docx
附件2:揚州市市級機關黨群服務中心計劃內編外用工報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