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冀州紅軍學校選聘校長、副校長公告
中共衡水市冀州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公開選聘衡水冀州紅軍學校校長、副校長的公告
衡水冀州紅軍學校是經全國紅軍小學建設工程理事會批復建設的一所公辦九年一貫制學校。學校位于冀州區東部新區,總占地面積34000多平方米,建筑面積31000平方米,校園環境優美,教育教學設施先進,2022年秋季學期招收初中一年級新生。為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提升學校管理水平,選拔出愛崗敬業、作風優良、業務精通的學校領導班子,現公開選聘衡水冀州紅軍學校校長、副校長。公告如下:
一、選聘職位
衡水冀州紅軍學校校長,教學工作主管副校長、政教工作主管副校長、后勤工作主管副校長各一名。
二、選聘范圍
衡水市域內各級各類公辦學校在編在崗優秀管理人員和教師。
三、選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群眾公認、注重實績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綜合考評的方式進行。
四、選聘條件
(一)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重視政治理論學習,堅持馬克思主義指導思想,堅定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認真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忠誠于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具有勝任崗位職責所必需的專業知識、職業素養和實踐經驗,熟悉中小學教育工作和相關政策法規,堅持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質量觀和人才觀,了解和掌握中小學生健康成長規律,業界聲譽好。
(三)具有較強的教育教學管理和組織協調能力,自覺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創新精神,善于規劃學校發展、營造育人文化、領導課程教學、引領教師成長、優化內部管理、調適外部環境。
(四)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愛崗敬業,樂于奉獻,淡泊名利,甘為人梯,富有教育情懷,能夠全身心投入工作,實績突出。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修養,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恪守職業道德,立德樹人,為人師表,尊師重教,關愛學生,嚴于律己,廉潔從業。
(六)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五年以上教育教學工作經歷。
(七)紅軍學校校長和教學工作主管副校長的選聘人選須取得中小學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有兩年以上學校副職崗位及以上任職經歷或者三年以上學校中層管理工作經歷。政教工作主管副校長、后勤工作主管副校長選聘人選須取得中小學一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八)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不得報名或取消選聘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涂改有關證件、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核等過程中作弊的。
3.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4.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5.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五、選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2年8月1日上午8:30至8月5日下午5:30。
2.報名地點:冀州區教育局三樓東頭錄播室。
(三)報名資料:參與選聘人員報名資料每人單獨裝袋,內容主要包括:身份證、全日制學歷畢業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最高等級職稱證、衡水市級及以上綜合獎勵和業務獎勵獲獎證書等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見附件)。冀州區域以外報名人員需提供現工作單位加蓋公章的同意參與選聘證明、工作經歷證明。
(四)資格審查:區教育局人事股負責對報名選聘人員資格進行審查,確認選聘資格。
六、組織領導
為保證選聘過程公開、公正,選聘結果公平有效,由中共衡水市冀州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牽頭成立公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次公開選聘工作的組織實施。
七、選聘方式
本次公開選聘采取綜合考評的方式。綜合考評分為教育教學管理成果評分和面試兩個環節。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另行通知。
(一)教育教學管理成果評分。主要對資格審查通過人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實績、教育教學管理教科研成果、本人教學成果等進行評分,根據獲得市級以上不同等級的榮譽賦分。
(二)面試。通過演講和答辯的形式,主要考核報名參與選聘人員的教育教學管理理念及實際管理能力,面試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80分,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
(三)成績計算
綜合考評采用百分制計算報名參與選聘人員的成績,其中教育教學管理成果評分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70%。
八、校長、副校長的選定及公示
根據綜合得分,由高到低分別產生衡水冀州紅軍學校校長和各職副校長人選。入選人員名單分別在冀州區政府網站教育局窗口、區教育局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報請區委區政府同意后任用。
九、相關待遇
按照《中小學校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衡水冀州紅軍學校校長、副校長實行聘任制,以頒發聘任通知的形式確定聘任關系,所聘職務及相關待遇在聘期內有效。衡水冀州紅軍學校校長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原行政職級不變。衡水冀州紅軍學校校長、副校長實行任期制,每個任期為3年,在同一崗位連續任職不超過十二年。聘期期滿后視考核結果情況,如合格則續聘,不合格或不適合繼續任職的則予以解聘。
十、紀律要求
公開選聘工作做到全程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區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被選聘任用的校長必須按時到崗到位,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咨詢和舉報電話:8670150(工作日)、8613769(節假日)、18303181588。
附件:衡水冀州紅軍學校公開選聘校長、副校長報名登記表.docx
2022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