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北宜昌市第三人民醫院面向應屆生招聘公告
2022年宜昌市第三人民醫院面向應屆高校畢業生專項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落實國家、省關于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精神,加快醫院人才聚集,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等和《2022年宜昌市事業單位面向應屆畢業生專項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市三醫院現面向應屆高校畢業生專項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編制),并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及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有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6.符合招聘對象條件且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要求
1.2022年應屆高校畢業生。畢業時間以畢業證填寫的時間為準,一般應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2022年8月1日以后畢業的學生,一般不作為2022屆畢業生報考,博士研究生除外。全日制高校在讀的非2022屆畢業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較低學歷報考。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需提供2022年12月31日前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材料。
2.2020年、2021年畢業后未就業,將戶口、檔案保留在原學校或托管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高校畢業生,可按2022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參加招聘。
3.參加“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的人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按頒發的證書日期至報名起始日計算時間),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參加招聘。但已或曾被公開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及招錄為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的除外。
(三)以下人員不能應聘
1.現役軍人;
2.全日制高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等應當執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職數和崗位條件
臨床醫師:4人,要求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內科學、外科學、婦產科學、臨床醫學(內科學、外科學、婦產科學研究方向)專業,30歲及以下,要求具備執業醫師資格證和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證明,主要從事臨床病區的診療工作,擬聘用等級按照助理級十一級起聘,符合人才專崗政策的按照人才專崗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專項公開招聘,按照“統一規范、分級負責”原則,全市統籌、統一報名和筆試,分級按規定組織面試。
四、報名
(一)報名渠道
本次招聘考試的報名、初審、繳費和打印準考證均通過“宜昌人事考試報名系統”(網址:http://ycrsksy.zgjrcw.com)進行。
(二)時間安排
1.報名時間:2022年8月1日9:00至8月20日17:00,17:00報名窗口準時關閉。
2.資格審查:2022年8月1日9:00至8月21日17:00,招聘單位網上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可同步查詢審查結果。
3.繳費確認:2022年8月1日9:00至8月22日24:00,資格審查通過的報考人員網上繳費確認。未按期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對符合相關規定的考試費用減免對象,可按要求在考點現場申請退費。
4.打印準考證:2022年9月12日至2022年9月16日,已確認報名人員自行登錄“宜昌人事考試報名系統”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三)報名注意事項
1.相關崗位的年齡條件均按周年計算。如年齡要求30周歲及以下,則應聘人員應為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每名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應聘人員在網上報名期間,未通過招聘單位資格審查的,可以重新選報其他崗位;已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改報其他崗位。
3.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有關信息,誠信報考。對填報和提供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報考人員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報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凡不誠信報考或填報錯誤信息以及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經招聘工作任一環節查實,均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
4.考試費用減免對象先在網上報名繳費,然后在筆試考點現場提交以下資料,審核通過后退費: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請提供準考證、身份證、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有關部門發放的檔案卡、手冊或2022年出具的貧困證明(原件或復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請提供準考證、身份證、低保證(原件或復印件)或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2022年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原件或復印件)。
五、筆試
(一)筆試時間、類別、科目及地點
1.筆試時間:2022年9月17日
2.筆試類別:針對不同招聘崗位特點,按綜合類和醫療衛生類設考。
3.筆試科目:共2科,分別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
4.筆試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二)關于開考比例的界定
為實現競爭擇優,原則上按招聘崗位計劃數和報名人數1:3的比例開考。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數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的招聘崗位,可取消、核減或降低開考比例予以保留,相應崗位計劃調整情況及時面向社會發布(在宜昌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的官網上發布)。對被取消的崗位已繳費考生全額退費。
(三)筆試成績發布
筆試成績分別通過市直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發布(在宜昌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的官網上發布)。
六、面試
(一)面試重點測評應試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內容,測試應試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相關能力及綜合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一般采取結構化面試、說課試講、技能測試、現場表演、實際操作、無領導小組討論等形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依考生所報崗位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筆試成績相同的,并列排名),按1:3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選。面試入圍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可取消、核減或降低開考比例予以保留,相應崗位計劃調整情況及時面向社會發布(在宜昌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的官網上發布)。
(三)面試入圍人員須攜帶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參加面試資格復審。未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進入面試。面試人選出現缺額的崗位,按該崗位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四)面試前各招聘單位及時發布面試公告(在宜昌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的官網上發布),相關事宜以面試公告為準。
(五)各單位面試公告發布后,在距面試日5天內,因考生棄權等因素造成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可不再遞補。對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崗位,實行面試成績合格線控制,并在面試公告中予以明確。達不到合格線的考生,不能進入體檢、考察階段。
七、考試成績計算
(一)成績權重。筆試、面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成績后,分別按40%和60%的權重計入總成績。涉及在面試環節開展專業測試的,由招聘單位在面試公告中明確專業測試的成績占比。
(二)計分方法。《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卷面滿分均為150分,共計300分;面試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其計算公式為:筆試總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3×4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其計算公式為:面試總成績=面試成績×60%。考生總成績=筆試總成績+面試總成績。
(三)加分政策。根據國家和我省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政策要求,對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實行加分政策優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筆試總分上增加5分。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優惠政策。上述人員的資格審查由宜昌市衛健委審核,宜昌市人社局統一公示人員名單。上述人員中已或曾被公開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及招錄為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的,不再享受此優惠政策。
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8月26日前提出申請。申請方法和相關要求詳見《2022年宜昌市事業單位面向應屆高校畢業生專項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加分事項說明》(附件1)。
(四)考生總成績依筆試、面試成績加權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總成績相同時,筆試成績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時,筆試科目《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綜合應用能力》成績仍相同時,由招聘單位組織加試。
八、體檢與考察
按考生總成績,依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
(一)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實施。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二)考察工作分別由市直招聘主管部門、招聘單位負責。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標準,全面了解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中應對應聘考生的報名資格進行復審,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發現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不得列為招聘對象。
(三)考生自愿放棄、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單位可按照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員。
九、公示、備案及聘用
(一)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根據考生總成績、體檢情況及考察結果等,按程序研究確定擬聘人選后,進行擬聘人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主管部門報同級人社局審核備案。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備案。
(二)經市人社局審核備案下達聘用通知書后,招聘單位通知新聘人員報到,與其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實行崗位管理,執行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三)被聘人員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無正當理由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招聘單位可根據需要按總成績排名遞補人員。
十、防疫要求
應聘人員應當自覺服從招聘防疫要求,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參加現場招聘活動的,須出具健康碼及相關必要證明。不服從招聘單位和考試舉辦單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應聘資格。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十一、違紀違規行為處理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規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咨詢電話:宜昌市衛健委0717-6221053
宜昌市第三人民醫院0717-6487181
附件1:2022年宜昌市事業單位面向應屆高校畢業生專項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加分事項說明.docx
宜昌市第三人民醫院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