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貴州貴陽市修文縣第五小學選調14名教師簡章
修文縣第五小學2022年公開選調教師簡章
為推動我縣基礎教育事業高質量發展,做好2022年秋季開學師資力量保障,特擬定《修文縣第五小學2022年公開選調教師簡章》(以下簡稱《選調簡章》)。
一、選調原則及方式
根據“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筆試、試教和考察相結合的方式擇優選調。
二、選調崗位及人數
此次公開選調小學教師14名(詳見《修文縣第五小學2022年公開選調教師崗位一覽表》,附件1)
三、選調對象及報名條件
(一)選調范圍
修文縣正式在編在崗教師。
(二)選調資格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有良好的教師職業道德,愛崗敬業。
2.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要求相符;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可放寬到大專學歷。
3.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
4.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81年8月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級及以上教師職稱資格的可以放寬到45周歲(1976年8月6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3年及以上在修文縣學校任教經歷(連續6個學期)。
6.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
7.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
8.符合公開選調崗位的其他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2.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3.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4.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招錄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時間計算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
6.選調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新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尚在試用期的。
8.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或經有關政府行政主管部門認定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人員。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發布公告
修文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xiuwen.gov.cn/)上發布《選調簡章》。報考人員如需咨詢選調崗位、選調資格條件等有關事宜,聯系電話:0851-82371552(修文縣教育局人事科)。
(二)報名及資格審核
1.報名
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報考人員登錄修文縣人民政府網,下載并填寫《修文縣第五小學2022年公開選調教師個人報名表》(以下簡稱《個人報名表》),如實填寫報考信息。
報考人員將《個人報名表》、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及其他所需材料電子檔和個人近期一寸高清免冠正面證件照,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到郵箱451074075@qq.com。
每名報名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多報無效。如有報考多個崗位的,在審核通過的崗位中以第一個收到報名信息的崗位為報考崗位(以報名郵箱收件時間為準)。報名人員不得弄虛作假、隱瞞個人信息、偽造虛假報考材料,或者搞非組織活動,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
報名時間:2022年8月5日上午9:00至2022年8月6日下午16:00。
本次公開選調不收取報名費。
2.資格審查
收到個人報名表后,審核人員將在接到報名資料24小時內進行審核,采取回復郵件或電話通知的方式反饋資格審查結果。
各選調崗位的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擬選調人數的比例應達到3:1。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縣教師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減少或取消選調計劃數。崗位選調計劃數減少的,報考該崗位的考生所報崗位不再進行調整;崗位選調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崗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縣教師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予以改報符合選調條件的其他崗位。崗位改報時間另行通知。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選調全過程,發現資格不符的立即取消選調資格。
選調崗位計劃數減少或取消情況將在修文縣人民政府網上進行公示。
(三)考試
1.筆試
考試工作由縣教師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筆試時間、地點、考場另行通知。考生須同時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和《準考證》(準考證領取時間:2022年8月8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領取地點:修文縣大龍財富中心516室<縣教育局人事科>)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將在“修文縣人民政府網”上公布。
筆試結束后,縣教師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確定“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即考生按筆試成績可進入下一選調環節的最低分數線)。
2.試教
試教對象為在達到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進入試教人數與崗位選調計劃數不高于3:1,不低于2:1的比例確定試教人員,報考同一崗位考生的筆試成績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試教人員。試教人數與崗位選調計劃數達不到2:1的,減少或取消選調崗位計劃數。
試教成績總分100分,設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試教成績未達最低合格分數線者不能進入下一選調環節。
試教成績當場公布。
試教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將在“修文縣人民政府網”通知,請考生隨時關注網上通知。
3.總成績計算
考生的總成績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進行計算:
總成績按筆試成績(百分制)占40%、試教成績(百分制)占60%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40% + 試教成績×60%。
筆試、試教成績和總成績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總成績末位并列的,按試教成績高的報考人員進入下一環節;若仍并列的,需重新組織試教,以新一輪試教成績高者進入下一環節。
總成績由縣教師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修文縣人民政府網”進行公布。
(四)政審考察
政審考察工作由縣教師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
本次選調政審考察人選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
政審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能力素質、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工作表現、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
政審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和是否屬于不得報考人員,并確定考生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政審考察工作由縣教師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考核組由2人以上組成,考察組應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寫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結論、提出聘用建議。
考核合格人員經縣教師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為擬選調人員的,由縣教師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在“修文縣人民政府網”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政審考察不合格及放棄所產生的崗位空缺,按崗位總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五、選調人員管理
公示無異議后,在縣教育局通知規定的時間內到崗,否則視為放棄。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選調的,取消選調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辦理手續,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選調。
對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調配的擬選調人員,由修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相關調配手續。
六、紀律要求
本次選調工作接受縣紀委縣監委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現象。如有違紀違規情況發生,將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七、其他事項
1.本次選調工作需由縣教師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布的有關事項,均通過“修文縣人民政府網”發布。
2.本次選調工作中需由選調單位具體負責的有關事宜,選調單位負責告知報考人員。
八、未盡事宜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咨詢電話:0851-82371552(修文縣教育局)
監督電話:0851-82326910(修文縣紀委縣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