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廣西南寧市智慧城管信息中心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南寧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2022年度公開招聘局屬南寧市智慧城管信息中心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中共南寧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南人社發〔2022〕4號)及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局屬南寧市智慧城管信息中心實際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名,現將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南寧市智慧城管信息中心是南寧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下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單位主要職責是:負責揚塵治理、市區防內澇以及城市管理其他信息化系統建設、管理、數據采集、分析、調度、初級考評等工作。組織研究開發相關軟件,研究信息系統應用相應管理辦法,制定相關標準、工作流程、聯合執法、考評督查等配套制度。負責統籌指導局系統城市管理相關信息化系統的服務器、計算機、網絡等設備的維護和網絡安全的管理工作。
二、招聘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實名編制工作人員1名,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南寧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2022年度公開招聘局屬南寧市智慧城管信息中心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18周歲及以上;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識和能力;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或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4.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在公務員招考中違規違紀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7.按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公告信息發布
本次公開招聘公告發布地址為: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nanning.gov.cn)、南寧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網站(http://cg.nanning.gov.cn/)和南寧市智慧城管信息中心辦公區域內公示。招聘后續事宜(如公布面試人選、公布面試成績、擬聘人員公示等)發布地址為:南寧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網站及南寧市智慧城管信息中心公告欄。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2022年8月8日—8月12日。
2.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考生在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南寧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網站下載填寫《南寧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2022年度公開招聘局屬南寧市智慧城管信息中心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簡稱《報名登記表》,下同),將《報名登記表》、有效身份證件、符合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掃描后壓縮,于2022年8月8日至8月12日發送至南寧市智慧城管信息中心電子郵箱(nnzhcgxxzx@nanning.gov.cn)。郵件及壓縮包標題統一命名為“姓名+應聘崗位”。
報名咨詢電話:0771-5827630(請在非法定節假日工作時間撥打,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資格審查
南寧市智慧城管信息中心依據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網上資格審查,查驗核實有關證書、證明材料。網上資格審查通過后,通知報名人員攜帶《報名登記表》、有效身份證件、符合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原件進行現場核驗。
招聘崗位有年齡、畢業學歷及相應學位等相關資格要求等時間的計算,均截止至2022年8月8日(如18至35周歲,為1986年8月9日至2004年8月8日出生)。所有報考人員必須在2022年8月8日以前取得崗位所需要的畢業證、學位證。國家統一招生的2020、2021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國家規定的2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的身份報考。
本次招聘專業目錄參考《廣西壯族自治區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22年版)》或教育部門的專業目錄。須按崗位要求學歷對應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如實填寫(輔修專業不屬于學歷對應畢業證書上的專業,輔修專業證書單獨或配合使用不作為報考依據),專業、學歷、學位相統一。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在招聘工作各個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崗位條件要求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因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真實、不完整或錯誤,造成資格審查不通過等后果的,由報考者自行承擔責任。
六、開考與增設篩選程序
本次招聘的考試方式為直接面試,通過資格審核人員進入面試。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核人數達到1:3比例方可開考。如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經規定程序批準后可降低至1:2比例開考,如未達到1:2比例,則按實際通過資格審查人數核準開考,并劃定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為保證同一崗位面試人員由同一組面試考官在同一天內完成面試,如通過資格審核人數達20人及以上,將增設筆試環節作為篩選程序,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取前10名進入面試環節。
(一)筆試時間、地點:以筆試通知為準。
(二)筆試題型:公文寫作。滿分100分,筆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面試人選。
(三)筆試通知:由局屬市智慧城管信息中心將確定的筆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以書面形式通知筆試人員。
(四)成績公布:筆試結束后一周后,將在南寧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網站和南寧市智慧城管信息中心工作區域內公布筆試成績及面試人選名單。
(五)筆試成績僅作為進入面試環節的依據,后續環節不再計入。
七、面試
(一)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人選名單公布后,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攜帶有效身份證件、符合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原件到現場進行二次核驗,并領取《面試通知書》。如有報考人員放棄面試資格或者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再遞補。放棄面試資格的報考人員須提交書面申請,不按要求提交書面放棄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二)面試實行嚴格驗證制度
凡進入面試的人員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及《面試通知書》原件,經驗證無誤后才能進入面試。報考者兩證不全或不真實的,招聘單位有權取消報考者的面試資格,所有責任由報考者自負。考生應聽從考務人員的安排,遵守面試規則和考場紀律,凡進入候考室未進行面試的考生實行全封閉管理。
(三)面試方式
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業務素質及潛在能力,包括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言語表達、計劃組織、人際關系、應變能力以及自我認知程度等。面試實行百分制評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列入考察對象范圍。
(四)面試時間及地點
面試時間、地點等具體事宜根據實際工作安排確定后,由南寧市智慧城管信息中心以書面形式通知面試人員。
(五)面試成績公布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面試成績于面試結束后當日在南寧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網站和南寧市智慧城管信息中心工作區域內公布。
八、考察
(一)確定考察人選
面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的面試成績,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考察中出現不合格者或是報考者自愿放棄的,從面試合格人選中按總成績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進行考察。
(二)組織考察
著重考察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崗位匹配度等方面,同時要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及相關情況進行復查。考察不合格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三)確定體檢人選
考察工作結束后,結合面試成績、考察結果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確定體檢人選。
九、體檢
體檢工作按照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組織部、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桂人社規〔2019〕11號)執行。
體檢標準參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有國家制定的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負擔。
按《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的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對有當日當場復檢要求的體檢項目,復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有關規定執行。報考人員對其他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體檢實施機關和體檢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對復檢項目嚴格保密。原則上,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項目,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
體檢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聘人員。如體檢中出現不合格者或是報考人員自愿放棄的,可按面試成績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十、公示和聘用
從面試、考察、體檢結果均合格的人員中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分別在南寧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網站(http://cg.nanning.gov.cn/)和南寧市智慧城管信息中心辦公區域內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崗位名稱、招聘崗位情況以及擬聘人員基本情況。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入編、聘用、工資等相關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十一、疫情防控
在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有關要求,嚴格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體疫情防控要求將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請及時關注。
十二、紀律和監督
(一)廣泛接受監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管理部門的監督。
(二)嚴格執行回避制度。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規定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凡與報考人員有需要回避的親屬關系的,要實行公務回避,不得參與公開招聘的方案制定、組織實施、會議討論等工作。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與本單位人員涉及回避關系的崗位。
(三)本次公開招聘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違反其他紀律的,按有關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監督電話:0771-5737730、5533894
南寧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2年8月4日
附件1:南寧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2022年度公開招聘局屬南寧市智慧城管信息中心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南寧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2022年度公開招聘局屬南寧市智慧城管信息中心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