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東臨沂市沂水籍異地優(yōu)秀教師回引公告
2022年沂水籍異地優(yōu)秀教師回引公告
為吸引集聚沂水籍在外教師回歸家鄉(xiāng),進一步健全我縣教師補充機制,著力建設結構合理、業(yè)務精湛、相對穩(wěn)定的教師隊伍,結合我縣實際,經(jīng)研究,決定開展沂水籍異地優(yōu)秀教師回引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回引范圍及條件
(一)范圍
沂水籍或配偶、父母(或配偶父母)在沂水縣長期工作、生活且具有沂水縣常住戶口的縣外教育系統(tǒng)在編在崗教師(含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人員)。
(二)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從事教育教學工作;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在異地高中(含中職)或初中學校任教的,須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在異地小學學校任教的,須具有師范類專業(yè)專科或大學以上學歷,在異地幼兒園任教的,須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
5.工作試用期滿且辦理轉(zhuǎn)正定級手續(xù);
6.歷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試用期);
7.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以遞交申請報告時的年齡為準),獲得市級及以上名師、教學能手等榮譽稱號的,年齡適當放寬;
8.現(xiàn)工作單位及當?shù)亟逃⒔M織人社、編制部門同意調(diào)出;
9.符合擬任崗位所要求的教師資格等條件。
10.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回引: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曾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3)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轉(zhuǎn)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回引計劃及程序
(一)回引計劃。根據(jù)當年度用編缺額情況及學校學科需求情況確定。
(二)回引程序
1.個人申請。申請回引人員須填寫《2022年沂水籍異地優(yōu)秀教師回引申請表》(一式三份,加蓋相關部門公章),與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本人是非沂水籍的,還須同時提供結婚證及相應的戶籍材料)等,于2022年8月15日18:00前將材料遞交至沂水縣教育和體育局人事科,材料提交完整后視為申報完成,逾期不再受理。
2.資格審查。縣教育和體育局會同縣委編辦、縣人社局等相關單位,對申請人提交的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查貫穿回引工作全過程,不符合回引條件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不予回引。
3.確定人選。我縣將根據(jù)回引計劃、學科需求及申報人員的學歷、教學年限、教學業(yè)績等情況,經(jīng)組織考察、檔案審核后,確定回引人選。
4.確定崗位。崗位確定辦法為:(1)屬于在異地縣區(qū)直學校任教的,回引到我縣縣直學校對應學段任教;(2)屬于在異地鄉(xiāng)鎮(zhèn)(街道)學校任教的,回引到我縣鄉(xiāng)鎮(zhèn)(街道)學校對應學段任教。
三、其他
1.在實施沂水籍異地優(yōu)秀教師回引工作過程中,對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或不服從工作安排的人員,一律取消回引資格。
2.回引人員在沂水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咨詢電話:0539—2276339。
附件:2022年沂水籍異地優(yōu)秀教師回引申請表.doc
中共沂水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沂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沂水縣教育和體育局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