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廣東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直屬學校(中山市永安中學)招聘公告
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直屬學校(中山市永安中學)2022年公開招聘教職員(校醫)公告
中山市永安中學是隸屬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管理的直屬學校,因學校發展需要,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及有關文件規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職員(校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教職員(校醫)2名,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
(一)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的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
(二)港澳人員符合《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和本招聘公告規定的可報考相關崗位。
三、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享受國家及省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6.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二)報考人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近兩年內,在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
4.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6.本市本系統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及已與我市公辦中小學校簽訂在編就業協議或進入體檢考核公示等環節的在編人員不納入招聘范圍。
五、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采取網絡報名、網絡資格審查、現場資格復查確認的方式。
1.網上報名,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22日,考生按要求填寫報名信息,并把簡歷及相關報名材料按“姓名”命名打包發送至招聘郵箱,郵箱地址:zsya2021@163.com。
2.網絡資格初審。招聘單位組成材料審查小組對報考資料進行審查。網上報名截止后5個工作日內,招聘單位將電話通知資格審查通過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參加考試。資料不全者,可在現場資格復查時補充。
3.現場資格復查。通過網絡資格審查的考生參加現場資格復查,時間:面試當天。地點:廣東省中山市南區永安一路100號(中山市永安中學)。提交報名所需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復查不通過的,不得參加考試。
4.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報考者存在違反法紀行為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錄用資格。
(二)報名須提供的資料及要求。
1.《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直屬學校(中山市永安中學)2022年公開招聘教職員(校醫)報名表》(附件2),需手寫簽名。同時提供word版和簽名掃描版。
2.第二代身份證。
3.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關證書、證明材料(如畢業證、職稱資格證、醫師執業資格證、獲獎證書、已發表的學術論文、主持或參與的各類課題項目等)。
4.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報考,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三)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報考人員專業應與崗位表要求一致,具體按《廣東省202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里的專業及其代碼)。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的(無專業代碼),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在填報專業代碼處以“9999999”代替),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最終由招聘單位判定是否符合報考要求。
3.報名所需提交所有證件、材料均要求用原件進行掃描,并按照報名須提供材料順序整理后上傳。
4.報名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提供虛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和聘用資格。
5.報考全過程請報考人員保持電話暢通。
六、考試
考試采用答辯和現場實操測試的方式進行。考試具體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通過電話或短信方式另行通知。考生憑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與報名時的身份證一致。
(一)答辯。答辯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范(試行)》和《中山市教體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職員面試工作規范(試行)》等有關要求組織實施。重點考察職業道德、職業精神、專業素養和心理素質等方面。答辯采用情景問答的形式進行,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合格線的不能列為體檢及考核對象,時間地點待定(因疫情防控需要,具體時間地點以通知為準)。
(二)現場實操測試。測試內容為醫學應急處置內容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合格線的不能列為體檢及考核對象,時間地點待定(因疫情防控需要,具體時間地點以通知為準)。
(三)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答辯成績×70%+現場實操測試×30%(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計算)。
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設定為70分,未達合格線的不能列為體檢及考核對象。根據合格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及考核對象。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答辯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考試結束后,考生、評委組成員等相關人員當場在《中山市教體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職員面試人員情況表》上簽名確認。考試總成績、體檢和考核象名單在中山市永安中學網站公布。
七、體檢與考核
體檢在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指定的市級綜合性醫院進行,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考核人選,中山市永安中學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對其考核。
不按要求參加體檢、考核的,或體檢、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公示與聘用
體檢和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將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中山教育信息港網站及中山市永安中學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九、其他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應聘者,取消聘用資格:
1.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者;
2.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提供不真實、不完整資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者;
3.公示結果影響聘用者;
4.放棄聘用資格者;
5.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辦理聘用手續時審核材料不通過者;
6.法律、法規及其它有關規章規定不準聘用者。
(二)關于招聘崗位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本次招聘報名首日。
(三)關于遞補的說明。因擬聘人員體檢、考核不合格,或擬聘人員放棄聘用,或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空缺的,所缺名額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從符合條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遞補,遞補期限統一設定為擬聘人員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
(四)本次招聘如有涉嫌違紀違規的,嚴格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
(五)根據《事業單位人事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落實相關回避規定要求。
(六)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七)本次招聘在常態化疫情防控下開展,報考者應當按照有關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報名、考試等工作。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將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因疫情影響導致本次招聘工作時間、考試方式調整的,招聘單位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以招聘單位電話通知為準。
考生參加考試時需提交《疫情期間考試承諾書》(詳見附件4),考生進入考場時,必須嚴格按照現場工作人員指引,出示健康碼、行程卡、核酸檢測證明、測體溫、戴口罩等。
本公告由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聯系電話:18188816909聯系人:申老師
監督投訴電話:13924968005 聯系人:張老師
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