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商洛市柞水縣金融服務中心和柞水縣電子政務中心選聘公告
關于柞水縣金融服務中心和柞水縣電子政務中心公開選聘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及單位空編情況,按照《柞水縣機關事業單位人事調配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經用人單位申請,決定為縣政府辦公室下屬事業單位縣金融服務中心、縣電子政務中心公開選聘工作人員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職位及名額
本次公開選聘財政全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名(詳細選聘職位及條件要求見附表)。
二、選聘范圍及資格條件
(一)選聘范圍
全縣范圍內,縣及縣以下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中在編在崗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含柞水縣衛生系統工作人員、不含工勤人員)。
(二)資格條件
報名參加選聘人員應具備《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的基本資格條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黨的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2.截止2022年11月30日前,達到本人招錄政策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要求以及在本級機關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報考人員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符合報考職位所需的條件要求;
5.必須為全縣范圍內全額財政供養,經公開招聘錄用的在編在崗人員;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聘: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處分期間或者影響期限未滿的;
3.通過公開招考被錄用,當次招考公告或所報考職位有服務期限定,未滿服務年限或不符合有關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及任職試用期內的人員;
5.中省市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的工作人員;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7.選聘后構成回避關系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聘程序
選聘工作按照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試用及辦理調動手續等程序實施。
(一)公告
本次公開選聘公告通過柞水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snzs.gov.cn/)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8月4日至2022年8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報名地點:縣政府辦公室組織人事股(柞水縣政府院內黨政綜合辦公樓1號樓4樓。聯系人:陳波聯系電話:0914-4327865)。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不接受網上報名、電話報名或委托他人報名。選聘公告在柞水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報名人員可從發布網站下載打印《報名表》,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在規定時間內報名。
現場報名提交以下材料:
(1)柞水縣金融服務中心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正反打印、一式兩份)、柞水縣電子政務中心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正反打印、一式兩份);
(2)參加工作文件;
(3)檔案專項審核認定表復印件(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印章);
(4)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文件;
(5)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及學信網學位認證報告;
(6)近期免冠2寸藍底彩色照片2張(含電子版)。
報考人員提交有關信息應全面、準確、有效。若報考人員所填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偽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情節嚴重的,按照相關規定處理,記入個人誠信檔案。
(三)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由縣人社局人力資源配置股按照公布的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審查合格的,確認其考試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向報考人員說明理由并退回報名資料。經資格審查合格參加筆試的人數與選聘人數的比例不低于2:1,方可組織統一考試。資格審查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按比例核減或取消本次選聘計劃,并于2022年8月16日前在柞水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布。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聘全過程,報名人員與崗位資格條件不符者,取消其選聘資格。
(四)領取筆試準考證
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含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下同),于2022年8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在柞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組織人事股領取《筆試準考證》。
準考證是報考者參加筆試、體檢、考察等程序的必須憑證,須妥善保存。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綜合成績計算方法為:筆試成績×70%+面試成績×30%。
1.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試題為綜合類試題,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政治素質、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滿分100分。
(2)時間地點: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2.面試
筆試結束后,面試人員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以選調名額的1:2比例確定面試人員,末位筆試成績并列者同時進入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全程攝像錄音,成績當場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
3.公布成績
面試結束24小時內在柞水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考試綜合成績。計算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2位數,不實行四舍五入。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考察人選(總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工作年限長者優先、中共黨員優先的原則予以確定)。
(六)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有關政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對體檢不合格的結論如有異議,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3日內,可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因考生自動放棄或體檢不合格形成的缺額,從本職位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七)考察
根據體檢結果確定考察對象,由選聘單位對考察對象進行面談,并派出兩名以上干部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政治業務素質以及與公開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政治素質、道德品行、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考察對象所在機關應積極配合考察工作,客觀反映考察對象實際情況。
(八)試用及調動
經考察合格的擬錄用人選,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試用期間只接轉黨員組織關系,不接轉行政及工資關系。在試用期內如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將退回原單位。
四、紀律要求
為了維護公開選聘工作秩序,對于存在組織參與考試作弊、提供虛假個人材料、影響選聘工作秩序等違紀違規情形的報考者,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并將有關違紀違規情況通報現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
各有關單位以及所有參與公開選聘工作的人員,在選聘的各個環節,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及公務回避有關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和社會監督。如有徇私舞弊等問題,一經查實,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五、注意事項
1.本公告由縣政府辦、縣人社局負責解釋。
2.報考人員在參加本次公開選聘過程中被其他層級機關選聘錄用的,應當如實報告縣人社局。
3.考生報名時須提交能全天候聯系到本人的電話號碼,如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4.報考人員在參加選聘各環節必須嚴格執行疫情防控相關要求,請報考人員實時關注疫情防控政策,并積極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