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宿遷市宿豫區城市管理局招聘城市管理輔助人員17人簡章
宿遷市宿豫區城市管理局招聘城市管理輔助人員簡章
根據宿豫區城市管理工作實際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市管理輔助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崗位代碼 |
崗位名稱 |
招聘人數 |
相關要求 |
01 |
輔助人員 |
12 |
限男性,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退伍軍人須有高中(中專、職高)以上文化程度,退伍軍人為士官軍銜或榮獲“三等功”及以上人員優先錄用。 |
02 |
文秘崗 |
5 |
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中文、文秘專業優先(擅長寫作,有文字作品在市級及以上媒體發表的人員條件適當放寬)。 |
合計 |
17 |
二、招聘條件
1.政治思想素質好,組織紀律觀念強,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
2.熱愛城市管理工作,熱心為群眾服務,辦事公道,有一定的應變協調、危機處理能力,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組織紀律性,無違法犯罪記錄,無失信記錄,服從組織安排;
3.輔助人員及文秘崗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7年8月以后出生),戶籍不限;
4.身體健康,雙眼視力正常(矯正視力1.0以上),無明顯缺陷,無紋身,無傳染性疾病。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宿豫區城市管理局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按照公布招聘事項報名、資格初審、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步驟實施。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宿豫區政府網(http://www.suyu.gov.cn/)等向社會公布招聘信息。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8月5日—2022年8月20日
2.報名地點:報名人員攜帶報名所需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至宿豫區城市管理局(宿遷電子商務產業園區D1棟312室)現場報名(每人需繳納100元報名費),報名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聯系電話:0527-84468805,聯系人:宋女士。現場進行資格初審。
注:報名人員應保持報名登記表上所填聯系號碼正常使用和暢通,因個人原因(如改號、停機等)導致影響招聘工作的,責任和后果由報名人員承擔。
3.報名要求:報名人員報名時攜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張,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退伍軍人還需提供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并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報名時請佩戴好口罩,并出示健康碼和行程碼。
(二)筆試
1.輔助人員崗(01)無筆試環節;
2.文秘崗(02)筆試內容為公文撰寫,總分值50分;
(三)面試
面試考核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責任感與進取心、應變能力、儀表氣質等方面的綜合素質。其中,輔助人員崗(01)面試分值100分,文秘崗(02)面試分值各為50分。報名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至宿豫區城管局三樓會議室參加面試,抽簽決定面試順序,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根據筆試和面試總成績確定后期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
(四)體檢
體檢由宿豫區城市管理局統一組織,根據筆試和面試總成績,按各崗位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考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確定;仍相同的,另行組織考試確定),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公示
體檢合格人員,由宿豫區城市管理局組織考察,考察合格人員公示3天,公示后無問題者作為擬聘用人員。
(六)聘用及待遇
考察公示結束后,由宿遷市鐘吾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并派遣到宿豫區城市管理局,工作地點為宿豫區轄區。聘用人員實行崗位管理,三年一聘。首次聘用含2個月試用期(有城管工作經驗的除外),試用期基本工資2000元/月,考核工資500元/月。試用期內,對不勝任崗位要求人員予以辭退。正式聘用人員基本工資2600元/月,考核工資1000元/月,按照《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規定為被聘用人員繳納五險。被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各種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
四、紀律與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監督電話:宿豫區紀委監委派駐第五紀檢監察組0527-84468837。
五、本簡章由宿豫區城市管理局負責解釋。
宿遷市宿豫區城市管理局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