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遼寧鞍山立山區教育系統招聘教師60人公告
2022年立山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遼寧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遼人發〔2007〕1號)、《中共遼寧省委組織部、遼寧省人社廳轉發中組部、人社部<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遼人社發〔2011〕9號)等規定,結合立山區教育系統實際用人需求,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6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6年8月5日(含)至2004年8月5日(含)期間出生);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其他條件,詳見《2022年立山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1);
7、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現役軍人,被開除公職的或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吸毒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含在讀非應屆高等學校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學歷報考),在以往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均不得報考。考生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二、報名程序
(一)招聘崗位查詢
2022年立山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崗位60名;各學校的具體公開招聘崗位、崗位簡介、資格條件等相關事宜可通過鞍山市立山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lishan.gov.cn/,下同)公告附件查詢。
(二)報名方式及時間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上報名及現場繳費的方式,網上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度,不設現場報名。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報名時間:2022年8月6日9:00時至2022年8月12日24:00時。
2、報名提交信息
報考人員可在2022年8月6日9:00時至2022年8月12日24:00時,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注冊并提交報考申請,填寫報名信息,并按要求上傳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照片(jpg格式,200KB以下)、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2022年立山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報名平臺網址:
https://qzpta6.chinasyks.org.cn:18443/cn_aslisahnqu/index.html#/index
3、查詢審查結果
報名期間,在網上對報考人員提交的照片等信息進行初審,并在報考人員報名24小時內提出初審意見。報考人員可于2022年8月7日9:00時至2022年8月13日17:00前登錄報名網站查詢審查結果。通過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審查的,可改報其他崗位。考生可通過公布的咨詢電話咨詢。
4、繳費確認
考務費:每人100元。
考生報名信息通過審查后,須重新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打印報名表(A4紙,一式兩份)。攜帶報名表及考生本人身份證(如他人代繳費,須同時攜帶代辦人身份證及考生身份證原件),于2022年8月12日9時至2022年8月14日17時至立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鞍千路178號)進行現場繳費。現場使用移動支付方式,微信或支付寶,不收現金。繳費36個小時后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繳費是否成功,考試費用繳費成功后即為報名程序結束。
(三)考務費減免條件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考生,將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低保證(掃描PDF);農村絕對貧困家庭考生,將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掃描PDF),以及報考本次考試的報名登記表,考生本人的聯系電話,發送到指定郵箱:lsrsj8772026@126.com(接收申請審核辦理時間為2022年8月13日8:00—15:00),辦理考務費減免。
以上材料需報考人員提供PDF格式電子掃描件,形成的圖片要清晰、完整,所有電子件須打包上傳,并如實命名,文件名格式為:報名序號+報考單位名稱+報考崗位名稱+姓名。郵件發送成功依據為郵箱自動回復。
未按期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
準考證打印時間另行公告。已繳費的考生,可于8月14日后及時查看網站,登錄網上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并妥善保管。
(五)注意事項
1、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信息一經審核通過,原則上不允許更改。已參加工作的考生需征得所在工作單位同意后方可報名,并自行解決與原工作單位人事勞動關系問題,出現糾紛由考生自負。
2、報考人員根據所學專業按專業對口的原則報考。報考人員輔修的第二學位只有學位證書,沒有畢業證書的,不能以輔修第二學位所學的專業報考。具有高校、國家承認學歷及學位的雙專業畢業證書、雙學位證書的,其中一個專業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可以報考。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畢業生應當于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方可報考符合學歷、學位要求及其他資格條件的崗位。
3、招聘崗位明確要求為2022年應屆畢業生的,報考者應為: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間畢業并取得畢業證(學位證),且就讀至今(2022年8月5日)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含留學回國人員)。
4、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本公告中規定的材料外,還需提供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及必要的專業證明材料。報考人員可上網(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有關要求和程序。學歷認證材料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等,應在現場資格審查時與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單位審核。上述材料審核合格的人員可視為高等學校畢業生。
5、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2年8月31日。招聘崗位要求“從事教學工作”的,需提供與工作單位所簽訂的勞動合同及社保繳費證明。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6、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考生報名時,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或與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相符的,一經查實,取消其面試、聘用資格。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2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2021、2022年未取得教師資格且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筆試成績單或面試成績單“受到疫情影響”欄標注為“是”的考生,可以參加教師招聘,通過教師招聘的可以先上崗從事輔助性教育教學工作,約定1年試用期,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依法解除聘任合同。
7、考生自報名至聘用(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招聘單位、考試機構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8、本次招聘筆試開考比例為1:2。對招聘崗位未達到筆試開考比例的,將調整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調整或取消的崗位將在鞍山市立山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報考已取消崗位的考生,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招聘條件未被取消的崗位。未按規定時間改報的,視為放棄報考。
三、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一)筆試
1、筆試內容
教育學基礎知識及應用、教育心理學基礎知識及應用、教育政策法規,筆試滿分100分。
2、筆試的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3、筆試成績查詢
筆試閱卷結束后,根據成績匯總分析確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者不予聘用。考生筆試成績和最低合格分數線將通過鞍山市立山區人民政府網站予以公布。
(二)資格審查
1、進入資格審查人員的確定
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劃定后,按招聘計劃1:3比例,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確定各崗位面試前資格審查人選,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同時入選。如果某個崗位筆試合格考生數量達不到上述比例要求,則筆試合格考生全部列入資格審查人選。
2、資格審查
面試前,對進入資格審查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考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原件,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筆試準考證、報名登記表以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考生確定為面試人選。對于在職的報考者,開具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經招聘單位同意,可在體檢和考核時提供。凡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弄虛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試資格,并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面試
面試人員名單、面試的時間、地點、形式等將在鞍山市立山區人民政府網站另行公告。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予聘用。
四、體檢
根據總成績,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總成績并列者,以面試成績高者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人選。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的權重比例各為50%。
考生權重計分的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分別保留兩位小數)。
體檢標準按照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應聘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要求復檢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招聘部門提出。復檢將在應聘者提出申請的7個工作日內安排。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僅限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最終結論。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考核人員。
五、考核
考核工作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實施。招聘部門要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聘用崗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對考核對象進行資格復審。
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棄出現的崗位空缺,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從面試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六、公示
擬聘用人選確定后,在鞍山市立山區人民政府網站向社會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對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生,辦理事業單位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經確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須在聘用公告發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提供聘用所需材料,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事業單位與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簽訂聘用合同時,按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在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職業資格的,應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約定的服務期限(含試用期)不少于1年。
八、疫情防控要求
凡參加本次招聘考生,必須嚴格遵守有關疫情防控要求,履行個人責任,如實報告健康信息,對瞞報、謊報、不履行個人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應聘資格,并追究法律責任。考生必須嚴格執行招聘所在地的疫情防控要求,按照考試各環節安排,如實報備個人行程卡、健康碼以及個人健康狀況等信息。
考生參加招聘的每個環節,均需按防疫要求及公告中的有關防疫要求,履行防疫義務(如有疫情發生,考試時間等相關環節需要予以調整的,另行公告)。
九、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報考者有弄虛作假、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發現,均取消應聘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特別提示
本次招聘從未指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編寫有關考試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有關考試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誤導報考者的,均與本次招聘組織單位無關。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鞍山市立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立山區教育局:0412-6634101 13941213042
立山區人社局:0412-8772026
立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