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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甘肅金昌市事業單位招聘52人公告

來源:金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08-09 16:22:10

金昌市2022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甘肅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優化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和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等規定,以及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穩定和擴大就業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發〔2022〕33號)和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結合金昌市事業單位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全市事業單位共43個崗位計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2名,其中:市直事業單位31個崗位計劃招聘39名,金川區所屬事業單位3個崗位計劃招聘3名,永昌縣所屬事業單位9個崗位計劃招聘10名。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本次招聘對象主要是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大學本科及以上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部分崗位允許往屆畢業生及在職人員報考,個別崗位學歷放寬至中專和大學專科。

1.未就業的應屆畢業生。特指未就業的2022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含2年擇業期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包括以下人員:

(1)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未落實工作單位且持有省級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的2022年高校畢業生。

(2)國家統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3)2022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回國人員。

2.未就業的往屆畢業生。部分招聘崗位既面向未就業的應屆高校畢業生,也面向未就業的往屆高校畢業生。

3.在職人員。個別招聘崗位允許在職人員報考。

(二)招聘條件

1.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良好。

(3)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7月31日至2004年7月31日期間出生),博士研究生畢業的應聘年齡放寬到40周歲(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在《崗位列表》中予以明確。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或技能條件。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的,僅限于該專業的人員報考;專業條件設置為專業類別的,則該類別所包含的專業均為符合報考專業。

(6)面向社會招收的住院醫師如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其住培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的,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按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

(7)允許在職人員報考的崗位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

(8)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或不予招聘:

(1)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2)在各級人事考錄招聘考試中因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誠信檔案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現役軍人。

(5)尚未畢業的在校學生。

(6)參加各類公開招聘及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引進的擬聘人員。

(7)提供虛假證件及材料的。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應聘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9)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回避情形的。

【特別提示】

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條件,《崗位列表》中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關于印發〈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1年)〉的通知》(學位〔2011〕11號)(研究生層次“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錄執行)、《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號)、《教育部關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備案和審批結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號)、《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設置管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15年)〉的通知》(教職成〔2015〕10號)規定的規范稱謂表述。如果報考人員所學專業不包含在崗位要求的專業類中或所學專業與崗位要求專業名稱不完全相同,經招聘單位同意,須由報考人員畢業院校開具說明,認定所學的專業屬于崗位要求的專業類,或認定所學的專業名稱雖與崗位要求的專業名稱不同,但課程基本相同,屬同一專業,并附本人所學課程成績單,在資格復審時一并提供審核。如無法提供上述材料,在資格復審時未予審核通過,后果由報考人員自己負責。

三、網上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崗位查詢

報考人員請登錄金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jcs.gov.cn/),認真閱讀公告內容及其他有關政策規定,查閱《金昌市2022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列表》(附件1),詳細了解有關信息,確定報考崗位。

(二)報名

1.提交報考申請。本次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參加甘肅省2022年下半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集中統一報名,每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招聘單位的一個崗位。

報名時間為2022年8月11日(星期四)09∶00至8月14日(星期日)18∶00。

報考人員需登錄甘肅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網站(http://ks.rst.gansu.gov.cn),進入 “網上報名”欄目,點擊“甘肅省2022年下半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進行用戶注冊,注冊時必須準確填寫本人姓名和身份證號(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必須一致),并妥善保管用戶名和密碼。上傳經“照片處理工具”軟件審核后自動生成的照片,照片上傳成功后無法修改。

網上報名時,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并且符合選報崗位的報考條件,否則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對偽造、變造、冒用有關證件、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惡意注冊干擾正常報名秩序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所繳費用不予退還。

網上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如對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資格條件等需要咨詢,請直接與金昌市人社局聯系;報名技術咨詢,請與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聯系。

2.網上資格審查。網上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由金昌市2022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招聘辦)根據公告要求和招聘崗位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對偽造、變造、冒用有關證件、材料等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并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3.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報考人員可于2022年8月11日(星期四)9∶30至8月15日(星期一)18∶00期間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已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改報其他崗位。報考申請尚未提交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他崗位。截止2022年8月14日(星期日)18∶00以后,報考申請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

如報考人員在最后一天報名,因審查不通過導致無法改報其他崗位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4.報名繳費。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即可登錄網上報名系統進入繳費頁面,按規定繳納筆試報名費150元,繳費時間為2022年8月11日(星期四)9∶30至2022年8月16日(星期二)18∶00。繳費成功后視為報名成功,未按規定報名并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5.報名信息修改。為確保考試的嚴肅性和公平公正,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僅可申請更改填寫錯誤的兩類信息:一是報考人員姓名中明顯的錯別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報考人員身份證號碼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個別錯誤數字;其他報名信息不予更改。

報考人員申請更改報名信息,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并填寫《報名信息更改申請表》(附件2)。申請更改報名信息的報考人員到金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402室提交申請,匯總后及時上報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進行審核、修改。

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受理截止日期為2022年8月14日(星期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6.網上打印《準考證》。通過資格審查并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可于2022年9月13日(星期二)9∶00至2022年9月17日(星期六)9∶00登錄甘肅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網站(http://ks.rst.gansu.gov.cn),打印準考證(A4紙),并妥善保管。

四、筆試

(一)筆試時間及科目

9月17日(星期六) 上午

08︰30-10︰0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 綜合應用能力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個科目滿分均為150分。筆試參加甘肅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組織的2022年下半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范圍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2022年版)為準,具體請登錄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https://rsks.class.com.cn/)。

(二)筆試地點

筆試地點以《準考證》顯示為準。考試當日,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標明的考點地址提前熟悉具體交通路線,避免耽誤參加考試。

(三)證件要求

考試當日,報考人員必須攜帶網上打印的紙質《準考證》原件和與報名時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含有效期內臨時居民身份證)參加筆試,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身份證遺失的,應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補辦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

(四)凈化筆試考務環境

考試過程中考務組織部門將協調公安、無線電管理等有關部門,加大工作力度,不斷凈化考試環境。對制作假身份證騙取考試資格、發送無線電信號進行高科技作弊等行為,進行有力查處打擊。各考點對所有進入考場的報考人員進行安檢,凡發現攜帶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違紀處理。

考試結束后,由專業機構進行試卷雷同檢測,被甄別為雷同試卷的報考人員,組織考試的機構將給予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被認定為雷同試卷的報考人員,有其他相關證據證明其作弊行為成立的,視具體情形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相關規定,作出違紀違規處理。

(五)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于10月底前在金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供報考人員查詢。

五、資格復審

按照筆試成績依次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對于無競爭性崗位,劃定最低分數控制線,最低分數控制線為:取其他開考崗位中各崗位進入資格復審人員的最低筆試成績的平均分。低于最低分數控制線的報考人員不得進入資格復審環節。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市招聘辦統一組織,時間、地點、方式等在金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報考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進行資格復審。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不能按規定提供證明材料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未按期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不退還報名費。通過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參加面試。因資格復審不合格出現空缺的,按該崗位筆試成績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資格復審須提交的材料:

1.畢業證、學位證、就業報到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期內的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在線驗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帶二維驗證碼,在線驗證碼在有效驗證期內)。

3.應聘有專業技術任職資格和執業資格要求崗位的,須提供相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4.在職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材料原件及繳納社會養老保險參保證明材料原件。

5.應聘有戶籍要求崗位的,須提供戶籍證明材料。

六、面試

根據崗位計劃招聘人數,按照筆試成績依次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及資格復審結果,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對插花型貧困縣永昌縣的基層單位和醫療衛生等專業性強的急需緊缺特殊崗位可適當降低面試比例,但不得低于1:2。

對于達不到面試比例的崗位,采取核減招聘計劃的方式直至達到1∶3面試比例。通過核減招聘計劃仍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可采取降低面試比例的方式,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但不得低于1∶2。對于無競爭性崗位,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可進入面試,但面試后總成績不低于其他各崗位進入體檢環節人員的最低總成績的平均分,方可參加體檢。

(一)面試方式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考查報考人員的綜合素質、專業知識、業務能力、管理能力及潛能。結構化面試時長為10分鐘,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成績現場公布,由面試人員現場簽字確認。

(二)面試時間和地點

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三)面試應攜帶證件

報考人員憑《面試通知書》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期內的臨時居民身份證)參加面試,證件不全的不得參加。

七、總成績確定

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確定,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3]×60%+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和總成績如出現小數,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如出現總成績相同情況,筆試成績高者排名為先,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都相同時,采取面試加試的方式確定排名先后。面試缺考者,不計算總成績。

總成績和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在金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金昌人社微信公眾號公布。

八、體檢

參加體檢人員由市招聘辦統一組織在具備體檢條件資質的市級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規定執行。

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資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該空缺崗位按照總成績依次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遞補(面試缺考的,不得遞補)。

報考人員在參加體檢時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期內的臨時居民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原件,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體檢。

九、考察、公示

在金昌市2022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以下簡稱市招聘領導小組)下,市招聘辦對考察工作進行統一安排部署,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

市招聘辦根據考察結果,研究提出擬聘用人員名單,經市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后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經核實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考察、公示期間,因考察不合格或報考者本人放棄應聘資格等其他原因形成的崗位空缺,按照總成績及相關程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缺考的,不得遞補)。

十、聘用

公示期滿后,對符合聘用條件的,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管理權限辦理聘用手續。按照《關于加強完善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并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內執行事業單位新聘用人員工資待遇標準,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轉正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十一、注意事項

(一)疫情防控要求

1.報考人員須做好考前自我健康管理,保持手機通訊暢通,密切關注金昌疫情防控提示。考試當日,報考人員須提前90分鐘到達考點,進行“一掃四查”入場核驗,即掃“場所碼”,查核酸測溫(首場考試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紙質或電子版均可,須在有資質的檢測服務機構進行)且現場檢測體溫正常(<37.3℃),查有效期內身份證件原件(含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查紙質準考證,查考試當日“甘肅省健康碼”綠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

2.按照甘肅省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要求,“甘肅省健康碼”異常和來自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的報考人員,須按人員來源地風險等級,嚴格落實相應的集中隔離或居家健康監測措施,并按要求進行核酸檢測,符合條件的須于考前按程序轉碼。

3.報考人員應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在參加考試過程中如出現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癥狀,應及時向考務工作人員報告。考試結束后應盡快開展新冠核酸檢測,并將結果及時上報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

4.報考人員不得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其他事項

1.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組織任何形式的考試輔導培訓。

2.因疫情防控等原因無法參加考試或自己主動放棄考試資格的,所繳費用均不予退還。

3.限最低服務年限的崗位,應聘人員一經聘用,在用人單位約定的最低服務年限內不允許調離。

4.本公告由金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935-8212651、0935—8212207

招聘單位:金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0931-4670278

系統技術支持電話:4000010370

附件:

1.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匯總表 (定).xls

2.報名信息更改申請表.doc

3.專業目錄.rar(此附件為壓縮文件,請在電腦端下載解壓查看)

金昌市2022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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