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廣東深圳市龍崗區教育局選聘校長人選公告
深圳市龍崗區教育局2022年8月公開選聘校長人選的公告
根據《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深圳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的通知》(深人社規〔2019〕9號)有關規定,經深圳市龍崗區人力資源局核準,深圳市龍崗區教育局面向社會公開選聘校長人選若干名,具體崗位參見《深圳市龍崗區教育局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對象、條件和要求
(一)選聘對象
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符合本公告及選聘崗位所要求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二)選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我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條件;
5.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本公告及《崗位表》所規定的資格條件。
(三)有關要求
1.報考者的學歷、學位須與《崗位表》要求一致,低學歷不能報考要求高學歷的崗位,高學歷可以報考要求低學歷的崗位,但必須符合崗位表中相應學歷的學位要求及其他資格條件。
2.本次選聘的資格條件時間計算,均截至2022年8月31日(如年齡要求50歲以下,即1971年8月31日之后出生)。
(四)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正處于黨紀、政務(政紀)處分期(影響期),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近兩年內,在廣東省公務員、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5.未完成教學大綱規定學習內容的結業生、肄業生;
6.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7.非地方班的軍隊院校應屆畢業生;
8.現役軍人;
9.未經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深圳市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
10.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
請報名人員自2022年8月15日至25日,將報名材料的電子文檔或PDF格式掃描文件發送到lgjyjrsk@lg.gov.cn郵箱:
1.《深圳市龍崗區教育局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
2.居民有效身份證;
3.學歷、學位證書及驗證證明;留學回國人員在提供學位證書的同時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
4.符合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5.工作經歷證明(主要的任職證明材料);
6.證明符合崗位規定條件的其他材料;
7.深圳市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參加選聘的,還須提供單位同意參加選聘證明。
報名材料數據不宜過大,原則不超50MB,報名人員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二)資格初審
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初審。由選聘單位審核考生提供的報名資料,判定是否符合應聘條件。資格初審合格的確定為考試候選人。報名者應確保所提供信息真實、準確,如與事實不符,取消其選聘資格。
三、考試
考試原則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時間、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考試成績和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將于考試結束之后5個工作日內在龍崗政府在線網站(http://www.lg.gov.cn/)上公布。
四、體檢
取得體檢資格的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在規定的時間、地點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擬聘資格。
體檢時間、體檢醫院均由選聘單位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五、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進入考察環節,考察包括資格復審和考察。考察內容為擬聘對象的德、能、勤、績、廉以及適應所報考崗位的相關情況,同時審核報考人員提交報名材料的原件,核實報考人員提供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的真實性與準確性。報考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參加資格復審、考察及提供個人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經考察不合格的,選聘單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
對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由選聘單位按規定程序將擬聘人員名單在龍崗政府在線網站(http://www.lg.gov.cn/)公示7個工作日;擬聘人選經公示,被查實不能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七、聘用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深圳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深人社規〔2019〕9號)等文件關于聘用、回避等有關規定的,由選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為擬聘人員辦理聘用手續,并在規定時間內報龍崗區人力資源局備案,所聘人員按我市崗位管理制度及相關政策實施管理。因考生原因自招考公告發布之日起1年內未辦理聘用備案的,取消聘用資格。
擬聘人員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聘用后,將按照我市、區有關政策規定享受人才政策待遇,積極推動特聘崗位的申報聘用、名校長工作室的開設、卓越校長體系的培養。對符合聘用條件的人才配偶,可按規定在我區公辦學校進行聘用。
八、遞補
確定為體檢、考察對象的考生如出現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棄體檢、考察、聘用資格的,以及公示中發現問題不予聘用的,招聘單位可按有關規定在規定期限內申請遞補。
九、試用期
事業單位應與新聘人員約定試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確。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崗位聘用期限內。
試用期滿合格的,辦理轉正手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聘用。
十、其它事項
(一)招聘相關資格、工作經歷等時間的計算,均截至2022年8月31日。崗位要求取得相關證書的,必須在2022年8月31日前通過考試、認定或評審,且必須在資格初審時提供崗位要求的證書(只是通過考試、認定或評審但至資格初審時尚未取得證書的,視為不符合要求),且所取得的證書類別必須與崗位要求相一致。
(二)本次選聘將按照廣東省人事考試疫情防控的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綜合考慮相關因素對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并及時告知相關人員,請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對在招聘過程中違反招聘規定及本公告規定的單位及應聘者,將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數字或等級均包含本數。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龍崗區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55-89551957。
深圳市龍崗區教育局
2022年8月12日
附件1:深圳市龍崗區教育局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崗位表.doc
附件2:深圳市龍崗區教育局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