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沈陽市遼中區文化旅游體育事業發展中心招聘派遣制人員4人公告
沈陽市遼中區文化旅游體育事業發展中心招聘派遣制人員公告
為滿足用人單位用工需要,遼中區文化旅游體育事業發展中心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務派遣工作人員共4名,具體如下:
一、崗位性質
本次招聘人員實行勞務派遣制,由派遣公司派遣至遼中區文化旅游體育事業發展中心工作,由用工單位具體負責日常管理與考核。
二、招聘職位及薪酬
見附件1《招聘職位信息表》
三、基本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不良記錄;
(三)具有良好的溝通協調、團隊協作、文字寫作、邏輯思維及語言表達能力,能夠熟練操作計算機和辦公軟件;
(四)具有可以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符合具體報考崗位中的有關要求。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免于刑事處罰的人員;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3.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5.在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考、公務員招考或其他國家考試中被招考(考試)主管部門認定具有考試舞弊行為的人員;
6.被依法列為失信被執行的人員;
7.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人員;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招錄的人員;
9.其他不宜從事本崗位的人員。
四、報名程序
本次招考采用網上報名形式,招錄程序依次為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成績公示、錄用。
(一)公告發布
在沈陽市人才網、沈陽市遼中區人民政府網、近海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眾號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21日24時
2、報名方式:考生登錄相關網站,在本次公告發布頁面下載附件《報名登記表》、《疫情防控健康承諾書》(附件1、2),填寫完成后與所需材料原件掃描為JPG或PDF格式形成壓縮包,發送至lnjhrlzyfwgs@163.com,郵件標題:“應聘單位+應聘崗位+姓名”。
3、報名所需材料:
(1)《報名登記表》(見附件1,需附照片底色無要求);
(2)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正反面拍照后上傳);
(3)有效期內的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4)上傳本人最高學歷畢業證照片或掃描件;
(5)上傳崗位要求相關資格證書掃描件;
(6)疫情防控健康承諾書(見附件2);
(三)資格審查
由第三方對報名考生的《報名登記表》及所需材料進行審核,請確保掃描材料的清晰度,同時將對報名考生工作履歷進行核實,符合條件者方可參加后續考試;實施方無義務對報考者所缺材料進行通知,所需材料準備不全者,不予參加后續考試。
(四)筆試
符合報名要求的考生將收到以電子郵件或短信形式發送的準考信息。具體筆試時間、地點、方式等以準考信息為準。
(五)面試
組織線上或現場面試。原則上以招聘計劃1:3的比例,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面試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者,可同時進入面試。面試前,因考生自愿放棄、資格審查不合格或弄虛作假取消考試資格及其他原因出現不夠面試人數比例的情況,將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遞補,具體面試時間、地點以通知為準。
筆試、面試總成績按4:6權重比例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
(六)體檢
根據考生的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并列者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如面試成績也并列采取面試加試的方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因體檢不合格、自愿棄權、弄虛作假等被取消應聘資格及其他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按照總成績進行遞補。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七)考察
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并對被考察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中發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并將結論及依據明確告知被考察人員。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因考察不合格、自愿棄權、弄虛作假等被取消應聘資格及其他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按照總成績進行遞補。
(八)公示與聘用
請考生關注遼寧近海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公眾號,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公眾號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有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問題短期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公示無異議后,由勞務派遣公司與其簽訂《勞務派遣合同》。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工資按照既定工資80%執行,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者予以轉正,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解聘或增補將按照總成績排名進行遞補。
六、防疫要求
1.考生應避免與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中高風險區域人員接觸;避免去人群流動性較大、人群密集的場所聚集,做好自我防護。考生應提前申領 “遼事通健康碼”和“國務院客戶端通信大數據行程卡”,不前往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不出國(境),不參加聚集性活動。
2.對“遼事通健康碼”和“國務院客戶端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綠碼、核酸檢測報告及診斷證明等的真實性負責,自愿承擔因不實行為應承擔的相關責任并接受相應處理。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送診等情節嚴重的,取消復審資格,并記入誠信記錄,如有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七、其他事項
1、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2、報考者自報名至考試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信工具通暢。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報考者自行承擔。
八、附件
咨詢電話:15640296366
電話接聽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1:00
工作日下午13:3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