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內蒙古巴彥淖爾市公安機關招聘警務輔助人員89人簡章
巴彥淖爾市公安機關2022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簡章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內蒙古自治區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辦法》,巴彥淖爾市公安機關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統稱“輔警”),招聘工作簡章如下:
一、招聘單位及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警89名,其中:磴口縣公安局招聘60名,烏拉特中旗公安局招聘29名。具體招聘崗位及要求詳見附件《巴彥淖爾市公安機關2022年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能夠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職位所要求的學歷、戶籍和年齡條件,具體要求詳見《巴彥淖爾市公安機關2022年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附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以上;
5.同等情況下,優先聘用烈士、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軍人;見義勇為人員;警察類或者政法類院校畢業生;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其他優先聘用情形。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或者信息,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
4.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9.曾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11.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2.現役軍人;
13.在讀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應屆畢業生);
14.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與資格初審
(一)報名
1.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巴彥淖爾市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bskszx.com)。請應聘人員予以關注。
2. 報名時間:2022年8月18日9:00—8月22日18:00。
3.應聘人員須用本人身份證報名,且報名使用的證件與參加筆試、體能測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4.報名時,應聘人員須按要求在網上填寫《報名表》相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30KB以下)。
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本人學習經歷(從初中填起包括起止年月、院校、專業等);入伍、工作起止時間及工作經歷,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寫的,將不予審核通過。
應聘人員在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注:提交后要再次核對信息,發現錯誤的要及時修改)。資格審查通過后,點擊“打印表格”打印《報名表》(注:姓名和身份證號提交后將無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資格審查通過后也將無法修改;所有應聘人員都要打印報名表,在資格復審時需要攜帶)。
5.應聘人員應簽訂《誠信承諾書》,確保網上所填報信息真實、準確和完整。
(二)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時間為:2022年8月18日9:00—8月23日12:00。審核單位在應聘人員網上報名后2日內(重新修改信息的,從修改日算起)提出審查意見。審查未通過的,將在審查欄中簡要說明理由;如因填報信息不全導致審查未通過的應聘人員應及時補充修改??忌鷮彶榉答佇畔⒁皶r關注。
2.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仔細鑒別本人是否符合應聘條件,并對在網上填寫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凡因填寫材料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資格的,責任自負;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的報名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取消聘用等處理。
(三)打印準考證
報名成功的人員須登陸報名網站,于2022年8月25日9:00—8月26日18:00,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憑此準考證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測。
四、筆試
(一)開考比例應不低于3∶1(應聘人數和招聘人數之比),未達到規定比例的招聘職位,原則上核減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職位,由此減少的招聘計劃數,可以調整至其他職位,并在報名網站上發布職位變更公告。
(二)筆試主要測試考生是否具備崗位所需的能力素質,不設定具體范圍,筆試只提供國家通用語言試卷,不提供其他語言試卷,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筆試分值為100分,考試時長為120分鐘。
(三)劃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并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四)筆試時間為2022年8月27日9:00—8月27日11:00。
(五)應聘人員憑有效期內本人身份證(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本人電子健康碼和準考證并攜帶黑色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和橡皮等文具參加筆試。
五、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時間將于筆試成績發布時進行通知。
(二)資格復審合格者進入體能測試環節;進入資格復審人員需在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1:3的比例確定。(末位出現并列的,并列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范圍),資格復審后出現缺額的,可根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由高到低遞補進行等額遞補進行資格復審制止額滿為止,并在巴彥淖爾市人事考試信息網發布。
(三)資格復審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應聘崗位相應資格條件。凡不符合應聘條件、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情節嚴重的,一律取消資格。
(四)應聘人員參加資格復審時,須攜帶以下材料:
1.《報名表》(可登陸報名網站自行打印,一式兩份);
2.有效期內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首頁、戶主頁和本人頁)或戶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帶二維碼且在有效期內);
4.報考磴口縣公安局的考生為“退伍軍人”的需提供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取得“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社區民生志愿者”、“西部志愿者”期滿的人員需提供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5.個人征信報告和《信用中國》網站打印的個人信用查詢結果;
6.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五)在參加資格復審時,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員屬于機關或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須向審核單位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屬于企業職工并簽有勞動合同的,須向審核單位提交本人所在企業同意應聘的證明。應聘人員故意隱瞞工作經歷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六)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須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未在規定時間結束前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體測資格。
六、體能測試
(一)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體能測試環節。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行,男子組項目為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和1000米,女子項目為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和800米。體能測試時間和地點在報名網站另行公告。
(二)參加體能測試人員須攜有資格復審合格章的《報名表》,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參加體能測試。
(三)本人應根據個人身體健康狀況,自行決定是否參加體能測試。因個人身體原因無法完成體能測試的(如:妊娠期、患有心臟病、高血壓、肝腎功能異常等不適合劇烈運動的),取消體測資格。
(四)對體能測試后出現的空缺名額從相應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后達不到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崗位,按實有人數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
應聘人員須在招聘期間內時刻保持通訊暢通,因通訊方式不暢無法聯系遞補的,視為本人自愿放棄遞補資格。
七、面試
(1)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舉行,滿分為100分。體能測試合格人員全部參加面試。
(2)面試成績應當場公布。
(3)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面試均使用國家通用語言回答問題,面試時對不按規定語言回答的按零分處理。
八、考試總成績計算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按照筆試總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即: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總成績×40%。
九、體檢、考察政審
按照職位招聘人數和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同一職位進入考察范圍的人員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并超出該職位實際選拔計劃數的,并列人員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考察范圍的人選。
體檢在旗縣級以上有資質的醫療機構,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規定進行。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體檢的應聘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對體檢后出現的空缺名額從相應崗位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遞補后達不到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崗位,按實有人數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員。
考察工作按照《內蒙古自治區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和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的相關規定,考察應聘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十、公示與聘用
(一)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以及政審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巴彥淖爾市人事考試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二)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且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并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三)警務輔助人員為聘用制人員,所聘用人員實行合同制管理。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合格后正式簽訂三年期勞動合同(含試用期),試用期內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合同期滿后,由聘用單位視工作需要、個人日常工作表現和各年度考核情況決定是否續簽聘用合同。合同期內警務輔助人員發生違紀、違法行為,立即無條件終止合同。
十一、工資待遇
薪酬標準按照警務輔助人員薪酬標準執行,并列入財政預算,繳納“五險一金”,由同級財政保障。
十二、應聘人員考試期間的疫情防控有關要求
1、請廣大考生及時關注并了解考試所在地疫情防控相關政策,務必按屬地防疫要求進行健康管理,合理規劃行程。
2、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請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監測管理,如無必要,盡量避免前往中高風險地區。如實報告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主動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送診等,不如實報告疫情防控信息或不配合相關工作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其相應資格,如有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十三、其他事項
(一)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現應聘人員與崗位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二)報名人員必須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接收有關事宜的通知。若因報名人員聯系電話不通暢而造成的后果,由報名人員本人負責。
(三)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此次招聘為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招聘單位及工作人員無關。
(四)巴彥淖爾市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bskszx.com)為本次招聘工作專用網站,有關考試聘用信息及各招聘環節入圍名單,均通過上述網站進行發布,請注意查詢。本公告由巴彥淖爾市公安局負責解釋,此公告如有未盡事宜,請關注補充公告。
(五)咨詢電話
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咨詢電話:0478-8967720
巴彥淖爾市公安局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