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廣西桂林市灌陽縣選調縣直中小學教師92名簡章
關于印發灌陽縣2022年公開選調縣直中小學教師簡章的通知
各鄉(鎮)中心學校、初中,縣直中小學、幼兒園:
現將《灌陽縣2022年公開選調縣直中小學教師簡章》印發給你們,請你們接通知后,立即將《灌陽縣2022年公開選調縣直中小學教師簡章》在本單位職工中進行宣傳,并在單位顯目位置進行張貼,特別是一定要逐一告知符合報考條件的教師。鄉(鎮)中心學校還要將《灌陽縣2022年公開選調縣直中小學教師簡章》下發到各村校,要求各村校同樣做好相應宣傳工作,并逐一電話告知符合報考條件的教師。
灌陽縣公開選調縣直中小學教師
領導小組辦公室(代章)
2022年8月15日
灌陽縣2022年公開選調縣直中小學教師簡章
為確保縣直中小學正常教學,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在全縣在職中小學教師中公開選調相應專業教師到縣直中小學任教,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學校、崗位及名額(共計92名。其中小學24名,初中38名,高中30名)
(一)縣直屬機關第一小學選調教師2名:其中語文1名、數學1名。
(二)縣直屬機關第二小學選調教師4名:其中數學2名、英語1名、體育1名。
(三)縣民族小學選調教師2名:其中英語1名、信息技術1名。
(四)縣大仁(移民)寄宿制小學(紅軍小學)選調教師16名:其中語文5名、數學6名、體育2名、美術1名、音樂1名、信息技術1名。
(五) 灌陽縣灌陽鎮初級中學(國典實驗中學)選調教師38名:語文7名、數學5名、英語4名、物理3名、政治2名、歷史3名、地理3名、體育3名、生物3名、化學4名、信息1名。
(六)灌陽縣高級中學選調物理教師2名。
(七)灌陽縣第二高級中學選調教師28名:其中語文4名、數學6名、英語6名、物理1名、化學1名、生物1名、政治3名、歷史3名、地理3名。
二、公開選調方式
公開選調縣直中小學所需教師按擇優直接調入、專業面試和考核的程序擇優選調兩種方式進行。
(一)擇優直接調入
鄉(鎮)初級中學教師所任教相應學科成績優異,在2021年、2022年春季學期期末統考統改或初級中學畢業學業考試中連續2年獲全縣鄉(鎮)排名第一名,根據縣直初級中學、小學相應學科需要,經本人申請,縣教育局考核,擇優報縣委編制委員會研究同意后,可直接調入縣直初級中學或小學任教。
鄉(鎮)小學教師所任教相應學科成績優異,在2021年、2022年春季學期期末統考統改或小學畢業文化素質檢測中連續2年獲全縣鄉(鎮)相應科目排名第一名,根據縣直小學相應學科需要,經本人申請,縣教育局考核,擇優報縣委編制委員會研究同意后,可直接調入縣直小學任教。
鄉(鎮)中心學校、初級中學校長2021年、2022年連續2年獲年度考評一等獎者,根據縣直學校工作需要,經本人申請,教育局考核,擇優報縣委編制委員會研究同意后,可直接調入相應學段縣直學校工作。
縣直小學教師,具有相應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證,且有初中教學經歷,根據縣直初級中學工作需要,經本人申請,教育局考核,擇優報縣委編制委員會研究同意后,可直接調入相應初級中學任教。
(二)按專業面試、考核的程序擇優選調
1.選調條件及要求
(1)縣直初級中學面向縣內現任在職在編教師。
(2)選調縣直小學教師面向在編在崗縣內學校現任教師(含控制數教師)。
(3)政治素質好,作風正派,清正廉潔,事業心強。
(4)具有較強的教育教學教研能力,以及組織協調、文字綜合和口頭表達能力。
(5)身體健康。
(6)原代課教師考入的教師參加縣直學校選調,必須合同期滿。
(7)縣直中小學之間同學段教師不能互相報考。
(8)參加選調的教師所教學科教學成績在2022年春季學期期末學業水平檢測中排全縣中等以上(含中等);未參加全縣統一檢測的科目成績排本鄉鎮學科成績中等以上(含中等)。
(9)參加選調的教師必需在鄉鎮工作3年(含3年)以上。
(10)具體要求
小學階段任教具有大專及以上文憑且取得初級中學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書的教師可以參加縣直初級中學相應學科教師的公開選調。參加縣直初級中學選調的教師要求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報考崗位必須與現任教學科或文憑相應。參加高級中學選調的教師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崗位必須有相應學科的高中教師資格證書或文憑相應。
縣直小學面向全縣鄉(鎮)小學在職在編教師中擇優選調。
縣直初級中學選調的所有學科,面向全縣鄉(鎮)初中在職在編教師中擇優選調。
高級中學選調的所有學科,面向全縣鄉(鎮)在職在編教師中擇優選調。
(11)下列情形不得參與縣直學校選調
①在處分期內的教師不得參與縣直學校選調。
②有違反師德師風造成影響的教師。
2.選調程序
(1)報名
①報名時間:8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報名地點:教育局七樓會議室。
②報名手續:報名者只限報考一所學校的一個教師崗位。報名時須持本人畢業證書并交相應復印件一份,近期1寸免冠相片2張。
③所有崗位直接進行專業面試,不進行文化考試。
(2) 縣直中小學專業面試(總分100分,專業面試40%計入總成績)。
①評委:專業面試評委在縣紀委等部門人員的監督下,從外縣和本縣抽調教師組成,每個考場設評委7人、監督員1人、統分員1人、核分員1人。
②評分:根據專業面試者的綜合表現,參考評分細則進行獨立評分。評委保留兩位小數。在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計算出平均分為專業面試者的最后得分。
③專業面試內容:中小學現行教材。
④專業面試形式:模擬試教10分鐘。
⑤專業面試時間:面試前2天通知;面試地點:見《面試證》。
(3)縣直中小學考核(總分100分),按60%計入總成績。面試后2天內完成。
縣公開選調領導小組抽選人員組成考察小組對專業面試者的德、能、勤、績進行考察,具體考核內容見附表。
(4)決定選調
①經縣公開選調領導小組討論研究,按各項得分的總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擬調名單(若出現總成績并列,則按考核成績高優先的原則確定擬調名單)。
如選調后,縣直中小學有教師出缺,其所缺學科名額在該學校選調后的相應學科人員中依次遞補。
②被確定選調到縣直中小學任教語文和英語的教師,必須在三年內取得普通話水平測試二乙以上的成績,否則退回原單位。
③凡被確定調入新單位的教師,一律實行試用制,試用期限1年。在試用期內,經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單位工作。
④凡被確定調入新單位的教師,崗位設置按新單位實際情況重新定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