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云南昭通魯甸縣第四小學考試選調教師14人公告
魯甸縣第四小學2022年公開考試選調教師公告
為保障魯甸縣第四小學秋季學期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經魯甸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魯甸縣第四小學面向縣內公開選調部分小學教師,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
本次選調共設崗14個,其中:語文6人,數學5人,音樂1人,體育1人,英語1人。
二、選調方式
本次選調采取公開考試(筆試)的方式進行。
三、選調范圍及條件
(一)選調范圍
除文屏鎮、桃源鄉、茨院鄉、小寨鎮、卯家灣片區和縣直學校以外的鄉鎮在職在編小學教師。
(二)選調條件
1.思想政治
擁護黨的領導,政治立場堅定,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
2.年齡要求
報考人員年齡須為45周歲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學歷要求
須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
4.教師資格要求
須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5.專業要求
語文、數學崗位不限專業,音樂、體育、英語崗位須專業對口。
6.工作時間要求
從事教育教學工作5年及以上(2017年9月30日以前參加工作)。
7.業績要求
2022年春季學期片區同類學校學科抽測成績位列平均水平以上或近3年來參加縣級及以上課堂教學能力競賽獲得優秀獎及以上(以魯甸縣教師發展中心提供的證明材料為準)。
以下人員不能參加本次公開選調:
(1)服務期未滿的;
(2)工作期間受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未滿的,被紀檢、監察、公安機關等立案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近5年內個人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
(4)其他規定不符合公開選調的。
四、報名及考試相關事宜
(一)報名相關事宜
1.報名時間:2022年8月17日至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報名地點:縣教體局辦公樓一樓大廳。
3.報名時,參加選調人員需持《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經學校審查確認簽字的《魯甸縣第四小學2022年公開考試選調教師報名表》,教師發展中心出具的業績證明材料;近期免冠照片3張。
4.每位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不得重復報名。
(二)考試內容
考試內容為小學教材內容,分科目命題。
(三)準考證領取時間及地點
時間:2022年8月22日上午8:30-11:30。
地點:縣教體局辦公樓一樓大廳。
(四)考試時間及地點
時間:2022年8月23日上午9:00—11:30。
地點:魯甸縣第四小學。
(五)成績公布
報名考試人員的筆試成績,分科目按筆試成績高低在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網和“魯甸教育”進行公示(預計8月24日)。
五、政策加分
(一)工齡加分。每滿1整年加0.5分,從第6年開始計算,所加分值最高不超過5分(參加工作時間以人事檔案專項審核認定為準)。
(二)表彰加分。報考人員獲得省委省政府及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市委市政府及省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縣委、縣政府及市級教體行政主管部門表彰(獎勵)的,在筆試成績上按上述對應級別分別加3分、2分、1分。
以上加分項只能享受其中一項,報考人員必須在報名表中明確選擇加分項目,不選擇者視為放棄政策加分。
六、初錄考察
魯甸縣第四小學2022年公開考試選調教師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
七、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考試選調設開考比例為3:1,報考人數與選調崗位數比例不足3:1的,按比例相應削減其崗位。
(二)同一科目最后一個崗位出現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無法確定名次的,依次按下列原則優先確定人選:1.表彰獎勵(教育行政部門)級別高的;2.學歷高的;3.近五年年度考核優秀次數多的。
(三)縣教體局負責選調人員的資格復審,如資格復審未通過的,取消其選調資格。
(四)縣教體局負責初選人員的考察考核,如考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初選資格。
(五)選調人員到崗后必須服從學校工作安排,否則,取消其選調資格。
(六)符合選調人員的工作調動相關手續由縣教體局上報縣人社部門批復辦理。
(七)選調人員工作調動后,若無相應職稱崗位的,按市縣人社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八)選調人員工作調動后須服務期滿5年方可參加其它選調或調動。
(九)報名及考試期間的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疫防規定有關要求執行。
八、未盡事宜,另行研究決定。
魯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魯甸縣教育體育局
2022年8月16日
附件:魯甸縣第四小學2022年公開考試選調教師報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