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金華磐安縣行政事業單位編外人員招用143人公告(第二次)
2022年磐安縣行政事業單位編外人員公開招用公告(第二次)
根據《磐安縣行政事業單位編外用工管理辦法(暫行)》(磐人社〔2016〕6號)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用磐安縣行政事業單位編外人員。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用計劃
2022年行政事業單位計劃公開招用編外人員143名。
具體招用職位、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詳見磐安縣行政事業單位公開招用編外人員計劃表(附件1)和資格審查辦法(附件2),或登錄下列網址查詢:
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管理平臺(http://qssy.zjks.com)
磐安人才網(http://www.parcsc.com/)
磐安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panan.gov.cn/)。
二、招用范圍
范圍和對象、條件參照《磐安縣編外人才儲備池管理試行辦法》(附件3)。其中,招用條件中要求磐安戶籍的,須參加過2020年以來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教師招聘、衛技人員招聘且有筆試成績的可報考;招用條件中要求非磐安籍的,須參加過2020年以來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且有筆試成績的可報考。
三、招用程序及辦法
1.注冊及報名
本次招用報名全部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8月23日9時—8月29日9時。
網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http://qssy.zjks.com/)。
報考人員要誠信報考,按要求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并選擇職位進行報名,僅注冊不選擇職位,視為無效報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號必須一致。
2.資格審核及積分
資格審核時間:8月24日9時—8月30日9時。
由招用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對報考人員選定的職位進行資格審核,對審核未通過的人員說明理由。通過資格審核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的可在報名時間內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核。
積分材料提交時間:8月24日9時—9月1日9時。
通過資格審核的,向招用單位提供報考條件所需的材料及積分所需的材料,須提供積分表(附件3)、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和積分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或復印件;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面試安排
根據積分從高到低按招用名額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其中,招用計劃3名及以上的職位,按1:2確定),最后一個名額如積分相同的,積分相同人員均進入面試。招用職位中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擬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由縣人事考試中心統一公示。公示時間:9月1日—9月7日。公示開始后,公示無異議者,參加面試。有異議經查實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入圍面試人員在9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到招用單位領取面試通知書。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積分不帶入面試計算總成績。面試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4.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面試結束后,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確定體檢、考察人員。若總成績相同的,積分高的進入體檢、考察。
體檢工作由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體檢工作按人力社保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體檢標準按《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6個月內參加人事考試并由組織部、人力社保部門(含教育、衛健)組織體檢合格的,可以免予體檢。
考察按中組部《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2021年8月25日中共中央組織部制定2021年9月17日發布)執行。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招用的依據。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因出現報考人員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不合格,由招用單位在相應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5.公示、招用
體檢、考察結束后,招用單位將擬招用人員名單在磐安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告欄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招用的,按招用有關程序辦理招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招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招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招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招用。
不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向招用單位提供報考所需相關證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予招用。被招用人員收到招用通知,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招用資格。
考察結論為不宜招用為編外人員、不能在規定時間提供報考職位所需相關證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辦理招用手續前放棄招用資格的,均在相應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體檢、考察、招用。
遞補須在招用審批手續辦理前完成,招用職位人員招用審批文件下發后,一律不再遞補。
四、其它事項
1.截止到2022年8月17日,有戶籍要求的職位,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報考(碩士以上研究生除外)。請報考人員報名時確認本人落戶情況并如實填寫。
2.已經在行政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報考的,須書面征得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未滿首次簽訂合同規定年限的不得報考。
3.每位考生(身份證號碼)只能報考一個職位,請務必認真核對,確保信息真實、準確。
4.報考人員在審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或惡意報名的,或以聘用資格作交易的,給予取消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我縣行政事業單位編外人員的處理。
5.對報考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的,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用單位聯系,政策咨詢電話詳見招聘計劃。
6.本次招用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總成績、入圍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復檢)結果、入圍考察人員名單、擬招用人員名單等均在磐安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panan.gov.cn/)公示公告欄公布,報考人員應及時登錄磐安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告欄查詢信息,有關事項不再另行通知。
7.報考人員對在磐安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告欄公布、公示的相關內容(含本公告)有異議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內向人力社保部門反映。聯系電話:0579-84662046。
8.疫情期間,報考人員參加考試必須嚴格遵循本次招用考試相關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附件4)。在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報考人員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磐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8月17日
附件1:磐安縣行政事業單位公開招用編外人員計劃表
序號 |
招用單位 |
招用職位 |
招用人數 |
學歷要求 |
年齡要求 |
性別要求 |
專業要求 |
戶籍要求 |
咨詢電話 |
備注 |
1 |
縣紀委(監察委) |
紀檢監察信息中心工作人員 |
1 |
大專及以上 |
18周歲至35周歲 |
不限 |
電子信息類,計算機類;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
不限 |
84669662 |
|
2 |
縣委統戰部 |
辦公室文員 |
1 |
本科及以上 |
18周歲至35周歲 |
不限 |
不限 |
磐安 |
84662805 |
|
3 |
縣府辦 |
地方志編纂室工作人員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18周歲至35周歲 |
男 |
漢語言文學、法學、教育學 |
不限 |
84661889 |
|
4 |
檢察院 |
檢察輔助人員 |
3 |
本科及以上 |
18周歲至35周歲 |
不限 |
法學 |
磐安 |
84886773 |
|
5 |
統計局 |
鄉鎮專職統計員 |
3 |
大專及以上 |
18周歲至40周歲 |
不限 |
統計學類,財務會計類,經濟學類,財政金融類,經濟與貿易類,工商管理類,計算機類 |
不限 |
84662209 |
|
6 |
統計局 |
鄉鎮專職統計員(金磐開發區) |
1 |
大專及以上 |
18周歲至40周歲 |
不限 |
統計學類,財務會計類,經濟學類,財政金融類,經濟與貿易類,工商管理類,計算機類 |
不限 |
84662209 |
|
7 |
經濟商務局 |
工作人員 |
5 |
大專及以上 |
18周歲至35周歲 |
不限 |
不限 |
磐安 |
84660589 |
|
8 |
人力社保局 |
工作人員1 |
3 |
大專及以上 |
18周歲至35周歲 |
男 |
不限 |
磐安 |
84662946 |
|
9 |
人力社保局 |
工作人員2 |
3 |
大專及以上 |
18周歲至35周歲 |
女 |
不限 |
磐安 |
84662946 |
|
10 |
農業農村局 |
辦公室文員 |
2 |
大專及以上 |
18周歲至35周歲 |
不限 |
不限 |
磐安 |
84668619 |
|
11 |
農業農村局 |
宅基地管理 工作人員 |
1 |
大專及以上 |
18周歲至35周歲 |
不限 |
不限 |
磐安 |
84668619 |
|
12 |
審計局 |
工作人員 |
2 |
大專及以上 |
18周歲至40周歲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84663800 |
取得中級職稱及以上的年齡放寬至45周歲 |
13 |
醫療保障局 |
醫保中心工作人員 |
1 |
大專及以上 |
18周歲至40周歲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84509227 |
醫學類專業的年齡放寬至45周歲 |
14 |
文廣旅體局 |
公共服務和宣傳推廣工作人員1 |
1 |
大專及以上 |
18周歲至35周歲 |
男 |
不限 |
磐安 |
84668080 |
|
15 |
文廣旅體局 |
公共服務和宣傳推廣工作人員2 |
1 |
大專及以上 |
18周歲至35周歲 |
女 |
不限 |
磐安 |
84668080 |
|
16 |
文廣旅體局 |
辦公室工作人員 |
1 |
大專及以上 |
18周歲至35周歲 |
不限 |
不限 |
磐安 |
84668080 |
|
17 |
大盤山博物館 |
運行管理部人員 |
1 |
大專及以上 |
18周歲至35周歲 |
男 |
不限 |
不限 |
84698199 |
|
18 |
大盤山博物館 |
宣教部人員 |
1 |
大專及以上 |
18周歲至35周歲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84698199 |
|
19 |
郵政管理局 |
工作人員 |
1 |
大專及以上 |
18周歲至35周歲 |
男 |
物流管理、社會工作、行政管理 |
磐安 |
84660185 |
|
20 |
氣象局 |
辦公室文員 |
1 |
大專及以上 |
18周歲至40周歲 |
不限 |
不限 |
磐安 |
84665802 |
|
21 |
氣象局 |
綜合業務崗 |
1 |
大專及以上 |
18周歲至40周歲 |
不限 |
氣象類,計算機類,水利類,環境與安全類 |
磐安 |
84665802 |
|
22 |
中藥產業發展促進中心 |
辦公室工作人員 |
1 |
本科及以上 |
18周歲至35周歲 |
不限 |
不限 |
磐安 |
84958811 |
|
23 |
中藥產業發展促進中心 |
市場部工作人員 |
1 |
本科及以上 |
18周歲至35周歲 |
不限 |
不限 |
磐安 |
84958811 |
|
24 |
中藥產業發展促進中心 |
技術部工作人員 |
1 |
本科及以上 |
18周歲至35周歲 |
不限 |
不限 |
磐安 |
84958811 |
|
25 |
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
黨政辦辦事員 |
1 |
大專及以上 |
18周歲至35周歲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84793208 |
|
26 |
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
招商局辦事員 |
1 |
大專及以上 |
18周歲至35周歲 |
男 |
不限 |
不限 |
84793208 |
|
27 |
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
經發局辦事員 |
1 |
大專及以上 |
18周歲至35周歲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84793208 |
|
28 |
365行政服務中心 |
辦公室文員 |
1 |
大專及以上 |
18周歲至35周歲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84660005 |
|
29 |
新渥街道辦事處 |
辦公室文員 |
1 |
本科及以上 |
18周歲至35周歲 |
不限 |
不限 |
磐安 |
84880001 |
|
30 |
新渥街道辦事處 |
綜合崗位 |
1 |
本科及以上 |
18周歲至35周歲 |
不限 |
不限 |
磐安 |
84880001 |
|
31 |
尖山鎮人民政府 |
食品安全協管員 |
1 |
大專及以上 |
18周歲至35周歲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15267982903 |
|
32 |
尖山鎮人民政府 |
工作人員 |
1 |
大專及以上 |
18周歲至35周歲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15267982903 |
|
33 |
尚湖鎮人民政府 |
綜合崗位 |
3 |
大專及以上 |
18周歲至35周歲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84508060 |
|
34 |
方前鎮人民政府 |
辦公室文員1 |
1 |
大專及以上 |
18周歲至35周歲 |
女 |
不限 |
不限 |
84631001 |
|
35 |
方前鎮人民政府 |
辦公室文員2 |
3 |
大專及以上 |
18周歲至35周歲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84631001 |
|
36 |
雙峰鄉人民政府 |
四個平臺管理員 |
1 |
本科及以上 |
18周歲至35周歲 |
不限 |
計算機類,電氣類 |
不限 |
84958361 |
|
37 |
雙峰鄉人民政府 |
綜合崗位 |
1 |
本科及以上 |
18周歲至35周歲 |
不限 |
新聞傳播學類 |
不限 |
84958361 |
|
38 |
窈川鄉人民政府 |
綜合信息指揮室工作人員 |
1 |
大專及以上 |
18周歲至35周歲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84681003 |
|
39 |
窈川鄉人民政府 |
工作人員 |
1 |
大專及以上 |
18周歲至35周歲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84681003 |
|
40 |
雙溪鄉人民政府 |
辦公室文員1 |
1 |
大專及以上 |
18周歲至35周歲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84685365 |
|
41 |
雙溪鄉人民政府 |
辦公室文員2 |
1 |
大專及以上 |
18周歲至35周歲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84685365 |
能運營微信公眾號 |
42 |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工作人員1 |
1 |
大專及以上 |
18周歲至35周歲 |
不限 |
中國語言文學類,新聞傳播學類,統計學類,計算機類,電氣信息類,工商管理類,公共管理類 |
不限 |
84661379 |
|
43 |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工作人員2 |
1 |
大專及以上 |
18周歲至35周歲 |
不限 |
建筑設計類,土木類,土木工程類,土建類,城鎮規劃與管理類,土建施工類,建筑設備類,工程管理類,市政工程類,房地產類,工商管理類 |
不限 |
84661379 |
|
44 |
綜合行政執法局 |
基層執法輔助人員1 |
10 |
大專及以上 |
18周歲至45周歲 |
男 |
不限 |
磐安 |
84959505 |
基層中隊 |
45 |
綜合行政執法局 |
基層執法輔助人員2 |
6 |
大專及以上 |
18周歲至40周歲 |
不限 |
不限 |
磐安 |
84959505 |
基層中隊 |
46 |
綜合行政執法局 |
基層執法輔助人員3 |
4 |
本科及以上 |
18周歲至35周歲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84959505 |
局機關 |
47 |
綜合行政執法局 |
基層執法輔助人員4 |
2 |
大專及以上 |
18周歲至40周歲 |
男 |
不限 |
金華 |
84959505 |
金磐開發區 |
48 |
綜合行政執法局 |
鄉鎮街道執法隊執法輔助人員 |
33 |
大專及以上 |
18周歲至40周歲 |
男 |
不限 |
磐安 |
84959505 |
新老城區8人;玉山區域11人;盤山區域8人;仁川冷水6人 |
49 |
融媒體中心 |
新聞采編崗位 |
5 |
大專及以上 |
18周歲至35周歲 |
不限 |
專科:攝影攝像技術、多媒體設計與制作、計算機多媒體技術 本科:新聞傳播學類,廣播影視類,法學類;漢語言文學、秘書學、動畫、影視攝影與制作 |
磐安 |
84502008 |
有新聞從業經歷的專業不限 |
50 |
融媒體中心 |
攝影崗位 |
2 |
大專及以上 |
18周歲至35周歲 |
不限 |
專科:攝影攝像技術 本科:攝影、影視攝影與制作 |
磐安 |
84502008 |
有新聞從業經歷的專業不限 |
51 |
融媒體中心 |
網信值班崗位 |
2 |
大專及以上 |
18周歲至40周歲 |
不限 |
不限 |
磐安 |
84502008 |
中共黨員,能熟練操作計算機 |
52 |
民政局 |
鄉鎮民政經辦服務人員 |
1 |
大專及以上 |
18周歲至40周歲 |
不限 |
不限 |
磐安 |
84665355 |
具有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 |
53 |
民政局 |
365民政窗口 |
1 |
大專及以上 |
18周歲至40周歲 |
不限 |
不限 |
磐安 |
84665355 |
|
54 |
尖山鎮中心衛生院 |
工作人員 |
1 |
大專及以上 |
18周歲至35周歲 |
不限 |
不限 |
磐安 |
84791007 |
能熟練操作計算機 |
55 |
安文街道辦事處 |
城建辦工作人員 |
2 |
大專及以上 |
18周歲至35周歲 |
不限 |
建筑土木工程及管理類;工程管理、項目管理 |
不限 |
84661160 |
|
56 |
安文街道辦事處 |
綜合崗位 |
1 |
大專及以上 |
18周歲至35周歲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84661160 |
|
57 |
人力社保局 |
勞動保障專管員 |
12 |
大專及以上 |
18周歲至35周歲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84661086 |
附件2:2022年磐安縣行政事業單位公開招用編外人員資格審查辦法
一、戶籍要求
1. 戶籍要求為“磐安”包括:
(1)本人戶口在磐安(以2022年8月17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2)本人出生地在磐安(以戶口簿、出生證或出生地政府出具的佐證材料為依據);
(3)本人或父母或夫(妻)一方在磐安有長居地的(以戶口簿、結婚證、房產證、居住地政府出具的佐證材料為依據);
(4)父母或夫(妻)一方戶口在磐安或是磐安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在職工作人員的(以戶口簿、結婚證、工作單位佐證材料為依據);
(5)2022年8月17日前在磐安企事業單位工作并簽訂勞動合同3年以上的(須經勞動合同備案部門備案,并以勞動合同和養老金繳納時間一致為準);
(6)生源地為磐安的人員(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屬(2)-(6)種情形的,在報名時,需提供相關材料。
2.取得研究生學歷并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戶籍不限。
二、年齡要求
以第二代身份證上的出生時間為依據,年齡18至35周歲(1986年8月23日至2004年8月23日期間出生);年齡18至40周歲(1981年8月23日至2004年8月23日期間出生);年齡18至45周歲(1976年8月23日至2004年8月23日期間出生)。
三、“專業”審查
報考專業名稱與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專業目錄名稱不一致的,請考生在資格審核前,向招用單位提供由畢業院校或教育行政部門開具的關于專業確認的說明。
本辦法由縣人力社保部門會同招用單位負責解釋。
附件3:磐安縣編外人才儲備池管理試行辦法
為了進一步提升我縣行政事業單位編外人員招用工作,建立編外人才“儲備池”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招用編外人員,除駕駛員、安保、食堂員工等職位外,原則上從編外人才“儲備池”中擇優招用。
一、儲備池人才范圍
未納入我縣行政事業單位編制管理的且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進入編外人才“儲備池”管理。
二、儲備池人才管理
進入編外人才“儲備池”的人員,實行積分制管理。采取學歷、專業技術職稱(職業技能)、參加人事考試筆試總成績等項目,按一定的分值進行積分制管理。
(一)學歷積分。申請人取得國家認可的學歷的,可按下列標準計分。
1.具有研究生學歷的,積2分;
2.具有本科學歷的,積1.5分;
3.具有大專學歷的,積1分;
計分時以最高學歷計算,不重復計分,雙學歷不累計計分;國(境)外獲得的學歷,需經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認定方可計分。 (二)專業技術職稱(職業技能)積分。
獲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國家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可按以下標準計分:
1.專業技術職稱積分
(1)具有正高級職稱,積3分;
(2)具有副高級職稱,積2.5分;
(3)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積2分;
(4)具有初級專業技術職稱,積1.5分。
如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僅標注高級,未注明正高級、副高級或相應等級的,按照副高級職稱積分。
2.職業技能積分
(1)具有高級技師的,積2.5分;
(2)具有技師的,積2分;
(3)具有高級工的,積1.5分;
(4)具有中級工的,積1分;
(5)具有初級工的,積0.5分;
(6)具有專項證書的,積0.3分。
計分時以最高專業技術職稱(職業技能)計算,不重復計分,多個專業技術職稱和多個職業技能不累計計分。
(三)參加人事考試筆試成績積分。根據人事考試筆試總成績折算成積分。譬如張XX,參加公務員考試筆試總成績為120分,該次筆試滿分為200分,折算積分為0.6分。計算公式為:筆試積分=筆試總成績/該次筆試滿分。筆試總成績以參加人事考試公布(查詢)的成績為準,可以擇最高一次的成績。
三、儲備池人才運用
人力社保局發布編外人員招用公告后,啟用編外人才“儲備池”,符合報名條件的儲備池人才統一在線上報名。招用單位負責審核,在報名審核通過后3個工作日內,考生本人向招用單位提供積分材料。招用單位負責審核計分,將名單(按積分從高到低的排序)報送縣人事考試中心。縣人事考試中心統一公示無異議后,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組織面試。積分不帶入面試計算總成績。6個月內參加人事考試并由組織部、人力社保部門(含教育、衛健)組織體檢合格的,可以免予體檢。體檢、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
磐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8月12日
附件:積 分 表
項目 |
評分標準 |
自評分 |
審核分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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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
研究生 |
2 |
1.計分時以最高學歷計算,不重復計分,雙學歷不累計計分; 2.國(境)外獲得的學歷,需經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認定方可計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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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
1.5 |
||||
大專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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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技術職稱 |
正高級 |
3 |
1.計分時以最高專業技術職稱(職業技能)計算,不重復計分;2.多個專業技術職稱、多個職業技能不累計計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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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級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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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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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 |
1.5 |
||||
職業技能 |
高級技師 |
2.5 |
|||
技師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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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工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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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工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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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工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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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專項證書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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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人事考試筆試成績積分 |
1.計算公式為:筆試積分=筆試總成績/該次筆試滿分。譬如張XX,參加公務員考試筆試總成績為120分,該次筆試滿分為200分,折算積分為0.6分。2.筆試總成績以參加人事考試公布(查詢)的成績為準,可以擇最高一次的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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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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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審核簽字(蓋章) |
主管部門審核簽字(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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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年 月 日 |
日期: 年 月 日 |
本人對以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 本人簽名:
附件4:磐安縣人事考試疫情防控指引
根據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參加本次招用面試的考生,均需嚴格遵循以下防疫指引,未來有新要求和規定的,以磐安縣人力社保局另行在磐安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即時通知為準:
(一)考生應提前申請“浙江健康碼”(以下提及的健康碼均專指“浙江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考前不去國(境)外和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以及人員密集場所等。浙江各地“健康碼”在省內互認(如為中高風險地區的除外)。
(二)按實際參加面試時間計算,考前28天內入境人員和考前21天內來自國內中高風險地區人員不得參加面試。
(三)所有考生進入考點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浙江“健康碼”綠碼、“行程卡”綠碼;
2.提供本人當天面試前48小時內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陰性報告;
3.現場測溫37.3℃以下(允許間隔2-3分鐘再測一次)。高于37.3℃的,應提供當天面試前24小時內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陰性報告,進入備用隔離考場面試。
(四)考試時出現發熱、咳嗽等相關癥狀或發現有與疫情相關的可疑情況,經調查,無流行病學史的受控轉移至備用隔離考場面試,有流行病學史或不能堅持考試的受控轉送定點醫療機構排查。
(五)考生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須填報“健康申報表”并提交“承諾書”后,方可領取。
(六)考生應自備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在考點門口入場時,要提前戴好口罩,主動出示“健康碼”、“行程卡”、“身份證”、“通知書”以及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七)考生從進入到離開考點期間,須全程規范佩戴好口罩(查驗身份除外)。不扎堆、不聚集聊天,保持社交距離1米以上,有序入場和離場,入考場時統一進行手消處理。
(八)在備用隔離考場面試的考生,應在當場次考試結束后12小時內,到定點醫院排查。
(九)受疫情影響,考點禁止外來車輛入內的,請考生盡量選擇出租車、自行車或公共交通出行,途中做好個人防護。入場防疫檢測需要一定時間,務必按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到達考點,逾期不能入場,耽誤面試時間的責任自負。
(十)對有偽造、虛假申報防疫信息及出現其他不配合疫情防控管理的考生,將責令其離開考點,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一)本須知內容可根據疫情防控形勢適時調整。注:流行病學史,是指在規定受控的時限內,有國(境)外和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以及“密接史”。規定受控的時限,包括集中隔離、居家觀察、社區監測(限定活動場所)的時間,屆時具體天數要求,按政府防疫管理部門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