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甘肅酒泉市金塔縣縣直部門選調10人公告
來源:金塔組工網
2022-08-22 16:06:12
金塔縣2022年縣直部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關于進一步規范縣直部門單位工作人員公開選調和調配工作的通知》精神,現就金塔縣縣直部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職位
公開選調縣直部門單位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共10名,公開選調縣直部門所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名。具體職位詳見《金塔縣2022年縣直部門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二、公開選調對象和條件
(一)公開選調對象
1.全市各縣(市、區)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2.全市各縣(市、區)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已進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3.全市各縣(市、區)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全額撥款事業干部。
(二)公開選調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務素養,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參公)或事業單位工作經歷。
4.參加工作以來(除試用期外)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6年9月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可放寬到40周歲(1981年9月及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符合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報名相關時間計算截止日期為2022年8月,現任職務職級以報名時的任職為準。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因違法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依據刑法被免于刑事處罰,或者曾被勞動教養、收容教養或者收容教育的;曾因斗毆、盜竊、賭博、詐騙、敲詐勒索等行為受到行政拘留處罰的。
6.錄用(任職)試用期未滿的。
7.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8.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9.其他不宜參加選調或不符合選調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
三、公開選調相關政策待遇
對于非金塔縣內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雙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正式辦理調動手續后,可按照《金塔縣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專項引進管理辦法(試行)》精神,享受相關生活補貼和購房補貼。
(一)待遇標準
1.生活補貼。從選調的次年度開始,連續10年,凡年度考核在稱職及以上等次的,分年度按一定比例發放生活補貼。其中:博士的生活補貼發放總額為80萬元,碩士的生活補貼發放總額為70萬元,“雙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的生活補貼發放總額為60萬元。具體發放標準為:首次發放資金總額的6%,第二年發放資金總額的7%,第三年發放資金總額的8%,第四年發放資金總額的9%,第五年發放資金總額的10%,第六年發放資金總額的20%,第七年發放資金總額的10%,第八年發放資金總額的10%,第九年發放資金總額的10%,第十年發放資金總額的10%。
2.購房補貼。選調人員在金塔縣無固定住房的可免費申請入住人才公寓。工作滿5年后,需要在金塔縣城購房的,可申請購房補貼。具體補助金額為:博士購房補貼標準為:80㎡×商品房市場均價×40%;碩士購房補貼標準為:70㎡×商品房市場均價×30%;“雙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購房補貼標準為:60㎡×商品房市場均價×20%。市場均價以相關部門和機構評估為準。
(二)待遇發放要求
縣外選調人員辦理調動手續時需與選調單位簽訂《協議書》,在我縣工作滿10年,在工作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再享受有關政策待遇,且須返還一定比例的生活補貼、購房補貼。
1.年度考核不稱職或連續兩年考核為基本稱職的;
2.學術、業績上弄虛作假被有關部門查處的;
3.受到刑事處罰的;
4.離職或辭職的;
5.其它不宜再享受引進人才有關待遇的情形。
生活補貼返還標準為:服務期限小于或等于3年,返還已享受生活補貼的90%;服務期限小于或等于5年,返還已享受生活補貼的80%;服務期限小于或等于7年,返還已享受生活補貼的70%;服務期限小于或等于9年,返還已享受生活補貼的50%。結清款項后,用人單位方能為其辦理離職相關手續。拒不返還補貼的,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住房補貼返還標準為:應退補貼=購房補貼-[購房補貼/10×實際服務年限]。
四、公開選調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采取個人自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時間:2022年8月22日8:30至8月31日18:00。報名地點:中共金塔縣委組織部公務員組(413辦公室),聯系電話:0937-4522380。具體步驟如下:
1.報名人員認真填寫《金塔縣縣直部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不得改動格式)一式3份,經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初審,簽注“同意報考”意見并加蓋公章。金塔縣以外報考人員還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報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審核后,簽注“同意報考”意見并加蓋公章。
2.報名人員持審核后的報名表(一式3份)和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在線驗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線驗證碼有效期內)、甘肅“鼎立信”(http://cx.gscn.com.cn/)失信人查詢記錄(打印)、報考人員誠信承諾書(附件3),近期二寸藍底證件照3張(含電子版),到縣委組織部公務員組現場報名。確因特殊原因無法到現場報名的縣外報考人員,可委托他人代報(攜帶委托書和相關資料)。
考生需對本人提交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因考生報名信息虛假或填報錯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負責。
(二)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組織人員對參加報名人員進行審查。本次公開選調筆試開考比例不得低于3:1。資格審查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經公開選調領導小組同意,可減低比例按2:1開考,若仍達不到比例的,將減少或取消該職位選調計劃。減少選調計劃或者取消職位在“金塔組工網”公布,報考取消職位的人員,可于2022年9月1日8:30至18:00改報其他職位。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別占綜合成績的60%和40%,總分為100分。
1.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文字寫作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報名人員需持本人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在“金塔組工網”公布,考生自行查詢。
2.面試。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面試對象,面試人數與該職位選調人數的比例為3∶1,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程序研究后可按2∶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末位成績并列者一并進入面試。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金塔組工網”公布。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報考者的綜合分析、邏輯思維、語言表達等方面的能力,總分為100分,現場評分公布。
筆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公開選調單位可根據實際,確定是否組織報名人員體檢。如果組織體檢,應當按照公務員錄用有關標準執行;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或本人放棄體檢資格者,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總成績相同的,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1次。
(五)組織考察
面試結束后,縣委組織部依據報考人員筆試、面試后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對象,在“金塔組工網”公布。
組織考察由各選調單位組織實施。選調單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員組成的考察組,采取調閱檔案、實地走訪、民主測評、談話了解等方式,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素質與選調職位的適配程度進行全面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政治理論學習情況、制度執行力、履職能力、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深入了解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況。要查閱干部人事檔案,核實考察對象“三齡兩歷一身份”和違紀違規情況、誠信檔案記錄等其他需要核實的情況,嚴格落實中央關于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有關要求,凡發現檔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選調資格,依次遞補考察對象(遞補只進行1次,面試成績為零者不予遞補)。
(六)公示及辦理手續
1.公示
縣委組織部根據綜合成績,結合各選調單位考察情況,研究提出擬選調對象,分別在“金塔組工網”和擬選調對象所在工作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研究及辦理手續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由縣委組織部研究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選調資格。空缺的選調職位由縣委組織部會商選調單位確定是否進行遞補。
五、紀律要求
為確保選調工作公開、公正、透明,由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全程監督。
監督電話:0937-4421251(縣紀委監委辦公室)
0937-4428172(縣委組織部干部組)
六、疫情防控要求
在公開選調組織實施過程中,根據國家和省、市、縣疫情防控動態要求,開展疫情防控工作,必要時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考生要隨時關注金塔組工網,自覺遵守相關要求。凡違反國家和省、市、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有關規定,隱瞞、虛報旅居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附件1金塔縣2022年縣直部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xlsx
附件2金塔縣2022年縣直部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xls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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