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龍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龍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選調工作人員
龍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直屬于市人民政府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為進一步充實中心工作力量,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擬在全市各縣(市、區)鄉鎮(街道)中定向選調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名額、崗位
龍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市本級定向選調1名財政核撥事業編制管理崗位工作人員。
二選調范圍
全市各縣(市、區)范圍內鄉鎮(街道)正式在編人員。其中,屬公務員、“參公”身份、或科級領導職務、具備中級及以上職稱的報考人員,須提交自愿放棄公務員、“參公”身份或科級領導職務、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資格承諾說明。
三選調資格條件
(一)符合定向選調所需具體條件
1.男性,中共黨員,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工作能力強,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年齡不超過35周歲(即1986年8月以后出生)。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4.會計或財務管理專業。
5.業務熟悉、人崗相適,具有3年及以上鄉鎮(街道)工作經歷。除試用期內不定等次外,近五年年度考核被確定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為選調人選
1.不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身體條件的;
2.試用期、約定服務年限未滿的;
3.提任科級領導職務或在現單位工作未滿1年的(不含跟班、借調、掛職時間);
4.晉升職級(聘任職稱)未滿3個月的;
5.公務員調任后在所調任機關(單位)工作未滿3年的;
6.鄉鎮領導班子換屆繼續提名人選當選不滿半年的及新提名人選當選不滿1年的(群團機關、民主黨派和工商聯等換屆人及街道領導班子成員參照執行);
7.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8.受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
期滿影響使用的;
9.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且尚未履行義務的;
10.按規定應予以任職回避的;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涉及任職、服務年限等,時間截止2022年8月。
四選調程序
按照“事業為上、人崗相適、人事相宜”的原則,采取“個人申請、組織推薦、資格審查、面試、考察、體檢等程序進行。主要程序有:
(一)組織報名
采取組織推薦與個人自愿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有選調意向人員要如實填寫《龍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定向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提交所在單位審核,并按組織人事管理權限報本級縣(市、區)委組織部或人社局審批。
有選調意向人員須于9月9日以前將《報名表》、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等相關報名材料掃描成電子文檔發送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郵箱lysgjj@163.com,或寄送至龍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公室,新羅區西陂街道華蓮路138號金融中心A2幢9樓9003,聯系人:龔豐園,聯系電話:2109123或13860204137,傳真:2109008。
(二)資格審查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推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對不符合條件的取消選調資格。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將以電話方式通知報考人員,并將報考人員報市人社局備案。
(三)考試
采取面試方式進行
1.確定面試人選。符合報名條件的均可進入面試。
2.面試組織。面試總分100分,面試重點測試履行職位所要求的綜合素質、業務水平及報考崗位的匹配度。
3.面試形式、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體檢
1.確定考察對象。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對象與定向選調計劃數的比例為3:1。
2.考察預告。考察開始前,將考察時間、考察對象的簡要情況等在考察對象所在單位進行預告,接受干部群眾監督。
3.實地考察。中心成立考察組,對考察對象德、能、勤、績、廉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選調職位的適合程度進行全面考察,如實撰寫考察報告。考察采取個別談話、發放征求意見表、民主測評、查閱資料和人事檔案、專項調查、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式進行。
4.體檢。組織考察對象體檢,體檢機構從福建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醫院名單(龍巖)中選取,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五)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
1.公示。考察對象面試成績不作為確定選調對象的唯一依據。根據面試成績、考察以及體檢等情況,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從考察對象中研究確定選調人員,并在市公積金中心公開欄和擬選調人員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擬選調人員公示期間有反映的,由中心考察組負責了解核實和答復。
2.辦理手續。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調動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報市人社局同意,取消選調資格,從其他考察合格的對象中按人崗相適原則確定遞補人選進行公示,沒有考察對象的不再遞補。
五有關事項
(一)選調工作具體由市公積金中心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并邀請市紀委監委駐市政府辦紀檢監察組進行全程監督。
(二)選調工作有關事宜,由市住房公積金中心辦公室負責解釋。
龍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