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下半年廣東佛山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統一招考雇用人員33人公告
佛山市直機關事業單位2022年下半年統一公開招考雇用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直機關事業單位2022年下半年統一公開招考雇用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崗位
參加本次招考的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共19個,招考崗位共26個,計劃招考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雇用人員33名。報考者可通過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hrss.foshan.gov.cn)查閱具體的招考單位、崗位、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二、招考范圍
面向社會。
三、招考條件
(一)報考者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6.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考(聘)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
4.雇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宜雇用的其他情形。
四、報考程序
(一)報名時間
2022年9月5日9:00至9月8日17:00。
(二)報名辦法
本次招考考試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經過“網上申報資料”和“單位資格審核初審”兩個步驟完成報名手續。報考者須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考及參加考試,報考者只能選擇本次招考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
1.網上申報資料
報考者在報名時間內登錄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共服務平臺(https://ggfw.hrss.foshan.gov.cn/ww/wwaaindex.html),注冊登錄后在“考務平臺”版塊提交報考申請。報考者需填寫個人情況,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大小為100KB以下),并在附件提交招考崗位資格條件對應的證明材料電子版,完成以上流程后打印報名表。
2.單位資格審核初審
資格審核初審指定時間為2022年9月5日9:00至9月9日17:00。招考單位線上審核報考者提供的招考崗位資格條件對應的相關證明材料,符合條件的在報名系統中確認同意報考,不符合條件的審核結果為不通過。
3.報名結果查詢
報考者須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審核結果。已通過資格審核初審的,未經原報考單位同意,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尚未審核或未通過資格審核初審的,在報名規定時間內可改報其他崗位。
4.打印準考證
通過招考單位資格審核初審后,報考者應于2022年9月22日9:00至9月24日14:30登錄網上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是參加本次公開招考的重要證件,請考生妥善保管。
(三)報考注意事項
1.本次招考實行誠信報考,資格審核貫穿招考工作全過程。報考者應認真閱讀公告、崗位要求和報考指南,對所提供的各項信息、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凡填寫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或雇用資格。對惡意干擾報名的人員,將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2.除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關學歷、學位外,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如政治面貌、學歷、學位、執業資格及職稱等證書、就業推薦表、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年齡、相關工作經歷等)均應在2022年9月5日報名開始當天前取得或截止計算。
3.本次所有招考崗位要求的專業,名稱均參照《廣東省202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詳見附件3)。如報考者所學專業未列入《廣東省202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的,可選擇招考公告中的相近專業報考。
五、考試和資格復審
本次公開招考考試采取“筆試+面試”方式進行。
(一)筆試
1.筆試時間為2022年9月24日下午14:30-16:00。筆試為閉卷考試,總分100分,不設合格線,內容統一為公共科目《綜合職業能力測驗》,試題統一由佛山市人事考評管理辦公室負責命制。
2.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成績在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hrss.foshan.gov.cn)發布。
(二)面試
1.面試對象。根據報考者筆試成績高低和崗位招考人數按1:5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未達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
2.資格審核復審。面試前,招考單位或其主管部門須對面試對象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條件及報考崗位具體條件進行現場資格審核。資格復審須報考者本人到招考單位指定地點進行,不得委托他人,面試對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核復審和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審核復審結束之日前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面試資格。
因考生面試資格被取消導致面試人選出現空缺的,招考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可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對象。
3.面試組織。面試總分100分,不設合格線,由招考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根據崗位需要,采取結構化面試、無領導小組討論、技能測試等方式組織進行。面試具體安排由招考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總分100分。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合格線為60分。如同一崗位報考者總成績相同的,無政策、規定或特殊說明可以優先錄用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六、體檢與考察
按招考崗位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至低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招考雇用人員的機關單位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規定,組織體檢人選進行體檢;對體檢合格者,參照廣東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考核)有關規定組織考察。
招考雇用人員的事業單位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規定,組織體檢人選進行體檢;對體檢合格者,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組織考察。
七、公示與雇用
(一)擬雇用人員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雇用人選,擬雇用名單在各招考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雇用手續。招考單位與擬雇用人員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下簽訂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系。批準雇用的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報到的,取消雇用資格。
(二)新雇用人員實行試用期
新雇用人員試用期由各招考單位按《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確定,試用期間的薪酬待遇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80%計發。
(三)薪酬待遇
1.首次雇用薪酬標準依照佛山市直機關單位雇用人員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執行。
2.雇用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社會保險,按規定繳納住房公積金,并享受相應待遇。
八、遞補
因報考者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擬雇用人員放棄雇用,或擬雇用人員公示結果影響雇用導致招考崗位出現空缺的,可由招考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決定在本崗位總成績合格報考者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選。遞補期限為擬雇用人員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試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筆試疫情防控要求將在“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共服務平臺”“考務平臺”版塊中發布;資格審核復審、面試等疫情防控要求將由招考單位或其主管部門通過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發布,或通過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招考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并發布相關信息,請報考者及時關注、嚴格執行、理解支持。
十、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二)本次招考如有涉嫌違紀違規的,嚴格依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令第30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
附件1:2022年下半年佛山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雇用人員崗位表
附件2:佛山市直機關事業單位2022年下半年統一公開招考雇用人員報考指南
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