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廣東韶關新豐縣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人公告
2022年新豐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有關規定,為充實我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擬向社會公開招聘我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學歷以上人員。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 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4.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 年齡一般為18-35周歲(即1986年9月4日至2004年9月4日期間出生),部分特殊崗位年齡可放寬至18-45周歲(即1976年9月4日至2004年9月4日期間出生)。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 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 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根據粵東西北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公告規定不得報考的人員。
3. 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 在讀的學生、現役軍人。
5. 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6. 新豐縣現有在編在職公益一類財供事業單位人員。
7. 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崗位
具體崗位詳見附件1。
四、報名
(一)報名形式
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接受報名。
(二)報名時間:2022年9月5日9:00時至9月8日17:00時。
(三)報名程序
報考人員登錄https://www.sydwzl.com/gdxfsyzp2022/(報名系統),請報考人員在注冊前應仔細閱讀本公告,注冊個人信息后,填寫報名登記表,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30KB以下)。注冊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全面。
(四)報名注意事項
1.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網上報名期間,報名系統實時對報考人員信息進行初步審核,報考人員在報名截止之前可更改報考職位,報名截止后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 2022年國內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須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2022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需提供成績單、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生證等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其他報考人員均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執業資格及職稱證書;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3. 根據《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07〕141號)有關規定,服務期滿之日起3年內(即2019年9月4日至2022年9月4日期間)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員,符合崗位要求,筆試成績可加10分。
4. 國有企事業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
5. 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等其他親屬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等違反《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的崗位。
6. 限新豐縣(韶關市)戶籍是指報名首日前報名人員戶口在新豐縣(韶關市),或父母、配偶戶口一方在新豐縣(韶關市)的報考人員。
(五)準考證打印時間
準考證打印時間在報名系統另行公示。考生參加筆試、資格審核、面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
五、考試內容、時間、地點及資格條件審查
此次考試綜合類崗位采用“筆試+面試”的形式。
(一)筆試
(1)考試內容:通用能力測試(綜合類)
各應聘人員憑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參加考試。筆試采取閉卷形式,實行百分制。筆試合格分數線由縣級招聘領導小組在統籌考慮本地區事業單位人才需求及聘用人員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礎上分別劃定。
(2)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時間和形式:另行通知,請考生關注報名系統或新豐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告。
(2)資格審查需提交的材料
1. 請考生自行在報名系統下載報名登記表,用A4紙正反雙面打印;
2. 近期小一寸彩色同底相片2張(2張背面寫上名字并張粘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
3. 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
4. 報考崗位所需要的相關證書及材料;
5. 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以父母戶口報考的需提供配偶戶口報考的提供結婚證原件復印件;
6. “三支一扶”服務期滿需提供《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
7. 考生承諾書(附件4);
以上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A4紙復印件,原件審核后退回。
(三)面試
確定面試人員名單:在成績合格者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崗位排序,按招聘崗位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若入圍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并列人員同時進入面試,不足比例的,按照實際人數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和進入資格審核、面試人員名單,可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之內通過新豐縣人民政府網查詢。面試對象須按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核和面試。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核和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審核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招錄機關可依次遞補面試對象。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核結果的,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組織: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或無領導小組討論等方式進行,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進入面試的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面試。面試結束后,計算考生考試總成績,并依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及考察人選。面試時間、形式等事項另行通知。
(四)成績
綜合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面試成績設置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
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主評委給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組織面試。
六、體檢、考察和公示
(一)體檢
根據擬聘用人數和考生的總成績確定體檢人選進行體檢。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總成績依次遞補,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二)考察和公示
根據體檢結果確定考察人選名單,由用人單位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對擬聘用對象進行全面考察,結合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于考察結束后對考察合格人員進行公示(新豐縣人民政府網),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考察不合格者或考察合格但本人提出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遞補。
七、薪酬待遇
公示結束后,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被聘用者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經本次公開招聘聘用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生需在我縣服務5年。服務期未滿離開的,需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標準由用人單位與個人在聘用合同中約定。
八、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要嚴格遵守組織人事工作紀律,按照規定的程序辦事,堅持原則、公道正派,堅決抵制各種不正之風的干擾,杜絕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現象發生,如有違規違紀情況,一經發現,從嚴查處,并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九、線下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防疫指南
根據廣東省《關于有序恢復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線下工作的通知》要求,應聘人員須自公告發布日起在小程序“粵省事”(附件5掃描注冊登記)健康申報功能中如實登記個人近期旅居史、接觸史、身體健康狀況、來粵方式等情況。同時在線下筆試、面試、資格審查、體檢當天將填寫好《健康調查登記表》(附件6,需簽名)交給招聘工作人員。持粵康碼等電子健康碼綠碼的考生,方可參加線下公開招聘活動。所有考試有關人員在進入公開招聘線下工作場所時,均應出示考試當天止粵康碼等電子健康碼綠碼,接受體溫檢測,并全程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如粵康碼等電子健康碼為紅碼、黃碼或體溫≥37.3℃,按《通知》規定不得進入考試現場。排隊等待掃碼時,每位人員應保持1米以上距離,考場區域內不能扎堆聚集,考試結束后應立即離場。
參加考試人員加強防疫知識學習,自覺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密切關注所選考區考試疫情防控要求。筆試前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報考者需提供48小時內在廣東進行核酸檢測的陰性證明。
十、其他事項
1. 報考人員須按《廣東省202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進行報考,所學專業應符合報考職位的專業要求,報考人員應按專業目錄中的名稱和代碼選擇相對應的崗位報考。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2 .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3. 本次專項招聘如有涉嫌違紀違規的,嚴格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監督或投訴電話:0751-2268392。
4.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新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新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751-2257368)。
新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8月22日
附件1:2022年新豐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