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溫州永嘉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下屬事業單位選調3人公告
2022年永嘉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永嘉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3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單位、具體崗位及人數
(一)用人單位、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2022年永嘉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計劃一覽表》(附件1)。
(二)報名資格條件中涉及到時間起止問題的,計算時間均統一截止到2022年9月6日。
二、選調范圍及資格條件
(一)選調范圍
溫州市事業單位全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二)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工作作風優良,品行端正;
2.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以及專業條件;
3.在事業單位工作滿3年及以上,其中錄用在鄉鎮(街道)工作的須滿五年(含試用期);
4.近3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試用期年度考核為不確定等次);
5.年齡要求35周歲及以下(1986年9月6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組織審查且尚未作出結論的;
3.不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一)現場報名審核
1.報名時間:2022年9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永嘉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組織人事科(地址:永嘉縣南城街道永興路323號建設大廈2101室)。
3.現場報名材料:本人報名表(附件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身份證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近3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及核對人簽名)、同意報考證明(提供單位、主管部門及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同意蓋章的書面證明,附件3)、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照2張。
4.選調單位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崗位資格條件進行審核。資格審核通過人員列為面試對象。
5.資格審核通過人數與選調計劃數達不到2:1的崗位,將取消選調計劃,或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研究確定是否開考。
(二)面試
報名結束后,適時組織開展面試。面試注重對應試者能力素質、個性特征、專業技術水平和職位適應程度等方面進行考察了解。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取消選調資格。面試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三)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根據面試成績,按選調崗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考核對象(遇面試成績同分的,另行加試),體檢對象名單屆時在永嘉公務網公布。
(四)體檢、考核
體檢和考核工作由用人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負責組織。
體檢對象按用人單位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身份證參加體檢。體檢、考核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
(五)公示、調動
選調單位根據體檢和考核等情況確定擬選調對象,在永嘉公務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選調手續。
四、其他告知事項
(一)在體檢、考核、公示等階段因報考人員主動放棄等原因出現人選空缺的,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研究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二)報考人員在報名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選調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選調資格。
(三)本次選調的工作人員,按選調單位現有崗位情況予以聘用,并簽訂《浙江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
(四)公開選調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五)咨詢電話:0577—67952023、0577—67951821。
(六)本公告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解釋。
永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永嘉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8月23日
附件1:2022年永嘉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計劃一覽表.xlsx
附件2:2022年永嘉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