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內蒙古包頭市商務局所屬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和緊缺急需人才公告
包頭市商務局所屬事業單位2022年引進高層次和緊缺急需人才公告
為進一步改善我局干部隊伍年齡和專業結構,提升干部人才隊伍整體素質,充分發揮人才在促進地區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中的重要作用,現結合我局崗位空缺情況,擬面向社會引進高層次和緊缺急需人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進計劃
引進事業編制管理崗位人員1名。具體引進崗位及條件詳見附件1:《包頭市商務局直屬事業單位2022年高層次和緊缺急需人才引進職位表》
二、引才條件
(一)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不限戶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事業心強,服從組織分配;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學歷要求:
①取得博士學位人員且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②取得一流大學建設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17〕2號公布的42所院校:A類36所,B類6所)全日制本科且取得相應學位及以上人員;
③取得“雙一流”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教育部教研函〔2022〕1號公布的院校及學科)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且取得相應學位及以上人員;
④取得當年度QS世界大學排名前100院校海外碩士及以上人員(本科學歷需為國內原“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或當年度QS世界大學排名前100院校海外學士)。
備注:2022年應屆畢業生如因學校未發放畢業證、學位證,需由學校、教育管理部門出具相關學歷、學位證明,并于8月30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5.專業要求:
朝鮮語類1人。(詳見附件1)
6.年齡:自發布公告之日起,全日制本科人員不超過28周歲(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人員不超過35周歲(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學位人員不超過45周歲(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其他:在校期間能積極參加各種社團活動或相關專業的協會活動,有一定的社會活動能力、人際交往能力、組織協調和文字表達能力。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
2.在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為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行為或在禁考期內的人員;公務員或事業單位被辭退或被取消錄用未滿五年的人員(含參公單位工作人員);
3.包頭市內各級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及從包頭市內機關事業單位辭職(辭聘)未滿六個月的人員;
4.現役軍人;
5.有關高校的分校、獨立學院畢業生,委托培養、在職培養、定向培養和合作辦學的畢業生及第二學歷學位;
6.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使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應聘的人員;
7.錄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第六條所列回避關系情形的崗位;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引才程序
(一)發布公告
通過包頭黨建網、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包頭市商務局官方網站及“包頭市商務局”微信公眾號等平臺發布。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開始報名,報名截止時間為2022年9月12日24:00。
2.報名方式:報名采取個人自薦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凡符合引進資格條件的人員,需填寫《包頭市商務局人才引進報名登記表》(附件2)(PDF格式,本人簽字后掃描),并提供本人近期正面藍底免冠2寸數碼彩照、二代身份證(正反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近期更新的學歷驗證報告、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教育部學歷認證報告(海外留學人員)、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相關印證資料掃描件。以上資料須編輯到文件夾,壓縮后以本人姓名+電話號碼命名,發送至指定郵箱:btswjzgk@163.com,接受審核。
(三)資格審查
由市商務局結合公告要求與相關規定,對報名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初審。市商務局將通過包頭市商務局微信公眾號及電話告知等形式,發布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名單和相應復審事宜。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在指定時間內攜帶相關報名表及佐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到市商務局(包頭市九原區開元大街1號黨政機關大樓6樓C634)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后,通過前期資格審查的報考人數與計劃引進人數比例達到3:1方可進入面試環節。招聘崗位與面試人員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3方可開考。凡是因材料提交不全、信息內容有誤等主觀因素導致審查未通過者,后果自負。
(四)面試
資格審查后,市商務局將通過“包頭市商務局”微信公眾號發布信息以及電話告知等形式,公布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并組織符合引進條件人選進行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進行。具體以結構化面試為主要形式,分值為100分,時間為8分鐘,若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為達到1:3的崗位,面試成績須達到同場面試人員平均分,且不得低于70分方可進入考察環節。面試過程全程錄像,永久保存以備查,面試成績當場向考生公布并在包頭市商務局和市商務局微信公眾號上予以公示。
(五)考察
根據面試結果等額確定,按照成績高低排名等額確定考察人選,成績出現并列的,組織加試。考察工作由市商務局負責實施。根據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要求,具體內容為:
考察內容:主要了解和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考察形式:由市商務局成立考察工作組,主要通過談話了解和調閱核查檔案的方式進行,重點審核三齡兩歷一身份。已在企業或其他社會組織參加工作的,與所在單位分管領導和同事談話了解情況;應屆畢業生,與導師及同學進行談話了解情況。考察結束后,在局黨組會決定人選前,市商務局與本人溝通確認是否決定到我局工作等事宜。
其他要求:考察結果將作為確定錄用人選的依據之一。考察對象對考察結果有異議時,市商務局將進行復核,并做出復核結論。考察環節如發現考察對象存在影響錄用情形,取消錄用資格。
(六)體檢
體檢在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由市商務局組織實施。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規定執行。對于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人員,取消錄用資格。按規定需要復檢的,組織到其他醫院復檢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考察合格后進入體檢環節。
因考察中途放棄、體檢未參加或不合格出現空缺名額的,按照面試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成績并列的加試),考察和體檢環節只遞補1次。
(七)會議研究和公示
綜合面試成績以及考察和體檢結果,市商務局提出擬引進人選名單,經局黨組會集體研究通過后在包頭黨建網、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包頭市商務局網、市商務局微信公眾號等平臺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472-5618721。監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其引進資格;對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引進,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引進。
(八)辦理聘用
公示無異議,向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進行書面報告,申請辦理人事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的人員,經查實的,不予聘用。引進人才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期滿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引進人才實行5年服務期,服務期滿后納入常態化管理。服務期內除組織調整外,原則上不允許調動、借調、提前離崗等。
四、其他事宜
(一)引進人才辦理人事手續,列編注冊為事業編制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保險等待遇。
(二)人才引進工作實行全程監督制度。整個人才引進工作期間,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招考聘用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在本次招考聘用工作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5號令)執行。
(三)疫情防控期間,考生請勿前往中、高風險地區,憑“新冠健康碼”和“新冠疫苗接種電子憑證”參加資格審查、面試、體檢等環節,并進行體溫測量。考生要注意個人防護,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嚴格佩戴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凡違反包頭市常態化疫情防控有關規定,隱瞞、虛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四)報名人員需保持聯系電話暢通,方便通知有關事宜。
(五)未盡事宜由市商務局負責解釋。
(六)咨詢和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0472—5618671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監督舉報電話:0472—5618699 0472—5618721
受理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