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鎮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9人簡章
鎮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簡章2
因公安工作需要,根據《江蘇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 員管理條例》,鎮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9名,現將招聘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品行、過硬的心理素質和嚴格的保密意識;熱愛并志愿從事公安輔助工作,有較強的吃苦耐勞和忠誠奉獻精神,服從工作安排;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二)鎮江丹徒區戶籍或長期定居在丹徒區,年齡35周歲以下(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退役軍人、見義勇為人員、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可放寬至38周歲以下);
(三)身體健康,相貌端正,無重大疾病和傳染性疾病,無殘疾和生理缺陷,無口吃、重聽、色盲色弱,無紋身,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特殊標記;
(四)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退役軍人、見義勇為人員、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
二、不予招聘的情形
(一)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
(二)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三)曾因違法違紀,被開除、辭退、解除勞動合同;
(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五)目前正在從事警務輔助工作;
(六)曾在本市公安機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因個人原因離職未滿3年的;
(七)國家和省規定的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按照報名、資格審查、體能測試、面試、體檢、政審、培訓、公示、錄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報名時間:2022年8月25日9時-8月25日17時。報名方法: 此次招錄實行網上報名,由本人填寫《鎮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公開招錄巡特勤報名表》,將材料發送至郵箱dtgazzc@163.com。
(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地點在鎮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鎮江市丹徒區谷陽大道288號)公安信訪服務大廳,資格復審時間為8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資格審查時,報考人員須提供以下資料:戶口簿、本人身份證、退伍證、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近期2寸免冠正面證件照片1張和《個人征信報告》報名。
(三)體能測試和面試。考試分體能測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進行計算,并根據體能測試占40%、面試60%核算總成績。體能測試項目分三個項目:10米×4往返跑、男子1500米跑(女子800米)、立定跳遠,按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達標標準》要求執行。體能測試和面試時間、地點通過電話另行通知。考試成績將在“生態丹徒”網頁上予以公示。
(四)體檢。按體能、面試占總成績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總成績。并根據總成績高分至低分的順序1:1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對體檢不合格或放棄的,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遞補。
(五)政審。由戶籍地公安派出所對體檢合格人員及其直系親屬的遵紀守法表現情況進行審查。
(六)培訓。對考察合格的人員,進行為期一周的基本法律法規、隊列舉止、職業道德等方面的崗前培訓,培訓結束后實施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七)錄用。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招聘的,予以聘用。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合格者,簽訂勞動合同,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中止,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丹徒公安分局有關規定執行。
四、工資待遇
試用期間(3個月)工資按照不低于鎮江市區最低工資標準發放;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按照同崗位享受考核獎。
聘用人員和用人單位按國家規定繳納社會保險(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五、聯系方式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
0511-85314022(鎮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
招聘工作紀檢監督電話:0511-85314027
本《簡章》及其他未盡事宜由鎮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負責解釋。
附件:巡特勤報名表.doc
鎮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