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中山市東區街道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選聘公告
關于公開選聘中山市東區街道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健全行政執法協調監督體系,拓寬社會監督渠道,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根據《中山市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現在東區街道范圍內公開選聘東區街道第一屆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共7名。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聘任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較強的法治意識、監督意識,具備從事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工作的專業技能和知識水平;
3.關注和支持東區街道法治政府建設,熟悉并熱心支持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能客觀公正地開展行政執法監督;
4.品德高尚,勇于擔當,無私奉獻,辦事認真,熟悉東區街道情況,善于聽取和反映群眾意見或建議;
5.在東區街道連續居住或工作滿五年以上,年滿十八周歲且不超過六十五周歲(即1957年8月16日至2004年8月16日期間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精神狀況;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接受報名:
1.曾受過刑事處罰、行政處罰或者政務、黨紀處分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調查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其他不宜擔任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的情形;
二、監督員職責
按照《中山市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參與東區街道的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履行相關職責。
三、任職期限
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每屆聘任期為二年,聘任期屆滿未獲續聘的,自然解聘。
四、報名方式
本次報名不收取任何費用。
(一)報名時間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途徑
報名人員須認真閱讀本公告,按要求如實填寫報名表,公民可通過個人自薦或單位推薦的方式報名。
個人自薦報名的填寫《中山市東區街道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報名表》(附件1);通過本人工作單位或居住地的基層組織或其他相關單位推薦的,填寫《中山市東區街道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推薦表》(附件2)。表格雙面打印,一式兩份,連同個人證件照片、學歷學位證書、戶口本等復印件一式兩份,分別附于報名表格后。
上述表格材料可到中山市司法局東區司法所(東區街道辦事處105室)現場提交,也可以通過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等方式郵寄,并在信封上注明“東區街道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報名材料”。相關材料報送于2022年8月29日截止。東區司法所將根據有關規定及本公告的要求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評議。
五、公示聘任
(一)社會公示
根據資格審核情況組織評議,確定擬聘人選。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擬聘人選名單將于中山市人民政府東區街道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東區發布”等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間發現有不符合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聘任條件的,取消其擬聘資格,另行補選。
(二)公布聘任
擬聘人選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經審查異議不成立的,由中山市人民政府東區街道辦事處作出聘任決定,頒發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聘書,通知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所在單位、推薦單位或組織,并向社會公告。
六、其他說明
(一)報名人員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提供虛假報名信息和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任資格;如已頒發聘書的,街道辦事處可據此收回聘書。因此造成的后果,由報名人員本人承擔。
(二)報名人員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及時接聽,確保能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由報名人員本人承擔。
(三)本公告由中山市人民政府東區街道辦事處負責解釋。報名咨詢電話:0760-88323375,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聯系人:黃先生。
中山市人民政府東區街道辦事處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