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遼寧鞍山海城市第二次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
2022年海城市第二次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
根據遼人社發【2021】7號、鞍人社【2022】7號文件有關規定,結合用人單位崗位開發情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
一、崗位設置
機關、事業單位輔助性工作崗位。
二、招聘條件
須符合鞍人社發[2022]7號文件中《鞍山市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管理暫行辦法》中規定的就業困難人員和參照就業困難人員享受有關援助和幫扶政策人員。
1.就業困難人員主要包括以下10類:
(一)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零就業家庭指城鎮居民家庭成員中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愿望的人員均處于失業狀況的家庭。須滿足以下條件:在同一家庭戶口內,同時存在2名(含)以上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要求、處于無業狀態,且無經營性、投資性收入的城鎮居民家庭成員(家庭成員指民法典第1045條規定的“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為家庭成員。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下同)。
(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
(三)登記失業人員中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內的人員。
(四)殘疾人。
(五)單親撫養未成年人者。
(六)隨軍后無工作的現役軍人配偶。
(七)享受定期定量撫恤和生活補助的優撫對象。
(八)烈屬。
(九)脫貧勞動力。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中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就業意愿的未就業省級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脫貧人口。
(十)農村低收入勞動力。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中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就業意愿的未就業省級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農村低保對象、農村特困人員、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人口等農村低收入人口。
2.參照就業困難人員享受有關援助和幫扶政策條件的主要包括以下5類:
(一)縣級以上(含縣級)勞動模范。
(二)土地被依法征收的失地農民。
(三)非省級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的脫貧勞動力。
(四)非省級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的農村低收入勞動力。
(五)符合條件的孤兒。全國兒童福利信息系統中16周歲(含)以上有勞動能力、就業意愿的孤兒。
3.已享受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滿3年和曾經進入過公益性崗位滿3三年的不在招聘范圍內。
三、報名方式
(一)時間:2022年8月25日開始報名(8:30 –16:30,雙休日、節假日除外),額滿為止。
(二)地點:市人社局就業促進科(站前街2號519室)
(三)報名材料:近期免冠照片一張,戶口簿、身份證。
四、崗位待遇
1.基本工資不低于海城市最低工資標準,其中用人單位按照不低于海城市最低工資標準的30%給予崗位補貼;
2.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個人承擔部分按規定繳納。
3.實行全日制工作制,法定假日、請假制度等參照用人單位有關規定執行。
五、聘用辦法
報名者經戶口所在地社區(村)、街道(鎮)認定后報人社局復核,合格者由用人單位聘用,人社局負責信息發布、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的與用人單位簽訂《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勞務協議書》。
咨詢電話:0412-3308578
監督電話:0412-3303278
海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8月23日